2死4傷!瑪莎拉蒂醉駕女司機怎么判? 判幾年?
7月3日22時42分,在永城市發生一起車輛追尾交通事故,導致2人死亡、4人受傷。
據永城市公安局調查,7月3日晚,譚某(女,23歲,無業)、劉某(男,24歲,學生)、張某(女,21歲,永城市屬企業職工)3人,在永城市東城區雪楓路南段燒烤店吃飯、飲酒后,譚某駕駛豫NExx55瑪莎拉蒂轎車,拉載劉某、張某2人離開。22時40分許,譚某3人駕乘車輛行駛至永城市東城區地稅巷時,與正在該路段行駛及路邊停放的皖FExx69大眾轎車等8輛轎車發生輕微剮蹭,未造成人員傷亡。隨后,譚某駕車逃逸。22時42分許,譚某駕車逃逸至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追尾撞擊一輛等待信號燈的豫N0xx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燃燒、車內2人(葛某,男,44歲;賈某,男,43歲)當場死亡、1人(駕駛員王某,男,31歲)受傷;肇事車內3人受傷。
目前,受傷的4人仍在治療中。其中,被追尾車內傷者王某深二度燒傷,目前無生命危險,在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肇事車內3人,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某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某腹腔積液,3人無生命危險,在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
●?█▼▲豪仕法律網HtTp://Www.dfjb.net????●?█▼▲????●?█▼▲事發后,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對肇事車內3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何為“危害公共安全罪”?今天,就說一會說此類罪名的量刑和認定。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與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決水、爆炸方式的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該罪屬于兜底罪名,即一個行為無法構成上述其他犯罪但是社會危害性極其嚴重,才考慮構成該罪。
二、特征:
1、侵犯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與防火、投放危險物質、決水、爆炸方法的危險性相當的其他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司法實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形式主要有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制、輸壞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傳播病毒或泄露放射性物質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不管危險方法的具體形式如何,其危險都必須與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決水、爆炸方法的危險性大體相當。凡危險性不相當,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能認定為其他危險方法。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有意識地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三、認定: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1、司法解釋明確規定,行為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應當一律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在認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時候,要注意區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與未遂的界定。區分的關鍵和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既遂與未遂的區分標準是一樣的。
3、還要注意區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使用危險方法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等其他犯罪的界限。區分的關鍵在于行為人在使用危險方法時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凡是危及公共安全的,都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沒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
四、法定刑:
????●?█▼▲東方金報網http://www.dfjb.net▼▲▼▲▼▲▼▲▼●●●●●●●▼▲▼▲▼▲我國《刑法》第114條、第115條規定,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注意:只有行為人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采用的危險方法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的危險性相當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該罪。對本罪的認定,必須嚴格掌握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構成要件,既不能作無限制的擴大解釋,也不能任意縮小適用的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