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延遲工資怎么算?還會繼續延遲復工時間嗎?
春節的假期按理來說在2月1日就已經結束了,但是由于新型肺炎的影響,全國的復工時間統一延遲至2月9日,國家也嚴格規定,各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開工。但是隨著復工時間的不斷“臨近”,全國人民依舊籠罩在疫情的烏云之下,國家還會繼續延遲復工時間嗎?

那些“一枝獨秀”的企業,直接將復工時間“一鍵延長”至2月17日,不得不說這些企業確實有魄力。由于各地的復工時間不同,每個企業對于疫情的應對策略也不同,有人“一鍵延長”,自然也有人按時上班。
今年在房企工作的人員可謂了走了大運了,就在前幾天,恒大方面宣布延長假期,也就是說在2月9日上班的基礎上再次進行延長,現定計劃于2月17日上班。
恒大集團原定的多個重要會議全部取消,就連最終的開工、開業時間都根據疫情的發展情況來定。也就是說這個延遲假期很有再次延長的可能。最終恒大會根據情況來另行通知。有人一鍵延長假期也有人準時準點上班,碧桂園原定的2月3日上班,現按照國家的復工時間2月10日上班。保利和碧桂園計劃相同,延期至2月10日上班,但是湖北區域2月14日上班。
可能大家不理解,延遲復工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影響有多大。
不過話說回來,如今距離2月9號時間已經不多,對于是否延遲復工,每個人因為情況不同,所以期望的結果也不一樣,如今也演變成了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
首先疫情還沒有受到絕對的控制,這是影響復工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對于新型冠狀病毒特效藥目前仍處于研發當中,從研發到臨床實驗,這必定需要一個過程,所以在如此情況下復工著實是一個“比較危險”的事情。
而另一方面,延遲復工對于國內的經濟、居民個人家庭經濟的影響卻也不容忽視,所以這確實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大問題。
延遲復工這幾天,如果企業要求職工來單位上班或在家辦公,工資怎么算?
按照多數省份的決定,2月3日到2月9日這幾天不得復工。其中的8-9日為周六日,如果要求上班,要么補休,要么發兩倍工資的加班費。
而難點在于,2月3日至7日這5天是工作日還是休息日?怎么明確將直接關系到工資發放、年休假安排等問題。按照《勞動法》,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工資兩倍的工資報酬。
1月28日,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長費予清說,延遲復工這幾天屬于休息日。對于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通俗地講,就是兩倍工資”。
按此說法,在家上班也屬于加班。費予清說,要求企業不能提前復工,是從減少人員聚集的角度來考量的,提倡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如果職工按照企業要求在家上班,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由企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與上海不同的是,廣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近日稱,2月3日至9日為廣東省企業停工期,若企業不停工,在工作日(即3日至7日)要求員工在家辦公,同樣視為正常勞動時間,正常上崗,照發工資。也就是說,企業要求職工這5天上班,要么選擇補休,要么額外支付雙倍加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