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漲價道歉引爆熱搜 疫情期間商品大漲價怎么辦?
海底撈漲價的消息被推上熱搜4天后,情況突然發生了反轉。
4月10日下午,海底撈對外發布致歉信,稱漲價系管理層的錯誤決策。從即日起所有門店菜品價格恢復至2020年1月26日門店停業前的標準。

當晚,新京報記者第一時間探訪北京多家海底撈門店,發現各門店目前均已恢復原價,且出現了排隊等位現象。
海底撈為何短時間內從漲價又道歉恢復原價?是知錯就改,還是迫不得已?4月10日晚,海底撈公共事業部相關負責人回應新京報記者時只再次表示,公司認為此次漲價是傷害了顧客的利益,公司關注的重心在于做好門店核心業務運營的基本功。其它未給予明確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關餐飲業漲價的消息一直備受關注。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時期漲價會導致餐飲企業喪失一定的客流,短期內餐飲企業不會大范圍漲價。
海底撈回應稱調價不影響菜量
4月10日下午,海底撈就漲價一事發布致歉信。恢復原價的消息一出,社交媒體迅速“炸鍋”,有網友說“疫情期間漲價確實不合理,現在恢復原價出于輿論壓力”,也有消費者認為海底撈“知錯就改,應該去支持一下吃一頓”,但也有消費者擔心“表面上看似不漲價,實際上會減少菜量”。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針對這一質疑,海底撈方面4月10日回應新京報記者說:“菜的份量一直都是沒有變化的,漲價和此次調價都沒有影響菜的份量。”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4月10日晚,新京報記者實地走訪了海底撈在北京的3家門店,發現價格均已恢復至疫情前,且出現了排隊等位的現象。
4月10日晚,北京海底撈常營華聯店。海底撈常營華聯店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這家店4月5日恢復堂食,當天價格就上調了,今天14時又接到了降價通知,很快ipad的后臺就刷新成了最新的價格。勁松店大堂經理也表示,勁松店部分漲價商品已經恢復到漲價前標準。
4月8日網友曬的消費賬單發現,海底撈勁松門店部分菜品已恢復到漲價前價格;而在海底撈中駿世界城店,服務員稱價格確實已下調,但該店是海底撈打造的“智慧餐廳”,未漲價之前的價格也會比普通門店高出5%左右。
疫情期間商品大漲價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通知的規定,疫情期間經營者將商品大漲價的,是屬于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經營者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銷售、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條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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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
七、出現下列情形,對于無違法所得或者視為無違法所得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規定的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的罰則進行處罰;經營者違法所得能夠明確計算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捏造或者散布疫情擴散、防治方面的虛假信息,引發群眾恐慌,進而推高價格預期的;
(二)同時使用多種手段哄抬價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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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哄抬價格之外還有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
(五)疫情防控期間,有兩次以上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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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拒不配合依法開展的價格監督檢查的;
(八)其他應當被認定為情節較重或者情節嚴重的情形。
八、經營者違反省級人民政府依法實施的價格干預措施關于限定差價率、利潤率或者限價相關規定的,構成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的違法行為,不按哄抬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九、市場監管部門發現經營者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十、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本意見,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出臺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具體標準以及依法簡化相關執法程序的細化措施,并向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備案。在本意見出臺前,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已經就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作出具體規定的,繼續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