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抵扣聯丟失怎么辦?2020年增值稅發票新規定
近期,有不少人在咨詢有關增值稅發票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問題,也就是公司在購買貨物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有的還沒有來得及認證,就發現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失了,這種情況下應該如何處理呢?就問法律網小編在這里做一個簡單的匯總和解答,希望能給廣大讀者的實際問題帶去幫助。

對于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有兩種情況需要注意:
1、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另外,根據國稅函[2010]162號文件規定,對于外貿企業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相符后,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國稅函[2010]162號文件首次明確在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情況下,通過認證相符記賬聯可以作為外貿企業申報并計算出口退稅的依據。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發現,如果只是丟失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或發票聯其中一聯的,處理起來就比較簡單,但如果抵扣聯和發票聯同時丟失的,處理起來相對就復雜很多,增值稅專用發票畢竟不同于普通發票丟失后可以補開,所以一定要小心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