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黑惡勢力集團漏網成員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能減刑多少?
4月26日下午,未央法院刑事審判庭前往高陵法院,通過遠程視頻平臺,對被告人王某敲詐勒索案、被告人相某某盜竊案、被告人馮某某尋釁滋事案、被告人王某某盜竊案進行了集中公開審理及宣判。其中,被告人王某是吳某等13人“車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的漏網成員。
2017 年 11 月起,吳某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在西安市鳳城十路地鐵口阻攔“黑車”司機拉客并收取“管理費”,對不交納“管理費”的司機,采取言語威脅、攔截車輛、阻撓載客、暴力毆打、扎損車胎等方式強迫其交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控制和壟斷西安至涇陽“黑車”營運線路,致使該線路違法行為泛濫,嚴重干擾正常運營秩序、侵害公民財產權利,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中,被告人王某在首要分子吳某的指使下,積極參與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的犯罪活動。2019年5月13日,吳某等13人分別被判處九年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人王某因畏罪潛逃未能到案。
懾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強大攻勢,2019年8月29日,被告人王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庭審中,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表示認罪、悔罪。最終,被告人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疫情防控形勢下,未央法院積極探索庭審新模式,因時制宜謀劃好掃黑除惡制勝之策,最大限度地把疫情對刑事審判工作的影響降到最低。此次在高陵法院的配合幫助下,首次嘗試異地集中庭審,充分運用“七快”機制,有力懲治涉惡犯罪和其他普通犯罪,避免超期羈押,縮短審理周期,有效節約司法資源。今后,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按照“清到底、清干凈”的要求,加快辦案進度,強化分析研判,以“不漏一人、不漏一案、不漏一罪”的決心和信心,深入開展“六清”行動,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在收官之年取得全面勝利。
投案自首能減刑多少?
根據《刑法》的規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關于自首對量刑的影響,有如下法律規定:《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433623836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東豪仕法律HTtp://Www.df79110et????●?█▼▲????●?█▼▲《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