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建國,中國可以擁有一個穩定的伙伴!
來源微信公眾號:天涯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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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剛寫完塔利班有可能采取的政治體制,塔利班就宣布建國了。
8月19日,阿富汗塔利班發言人扎比胡拉·穆賈希德在社交網站發表聲明,在阿富汗脫離英國統治、獨立102周年紀念日之際,塔利班宣布成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從目前塔利班初步公開的權力架構來看,基本符合我們的判斷:塔利班會采取“伊斯蘭共和制”。
下面我們就和大家分析下這個問題,相信你看完后面的分析或許就能弄懂背后的邏輯。
我們先說下什么叫做“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
阿富汗和其它民族國家不太一樣,阿富汗斯坦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是普什圖族也是阿富汗傳統的統治者,普什圖族占40%、 塔吉克族占25%,還有哈扎拉、烏茲別克 、 土庫曼等20多個少數民族。
塔利班主要就是普什圖族人,而普什圖族僅占40%,是沒有足夠的能力穩定整個國家的。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采取“聯邦制”。

什么意思?
阿富汗境內的每個民族都是一個小國,這些小國自己管理自己地盤上的事情,它們可以擁有自己的憲法、軍隊,但是它們沒有關稅、外交和國防權,那些權力必須要交給中央政府。
比如,美國就是這樣的,美國各個州都有自己的憲法、也有自己的軍隊(叫做“國民警衛隊”),但是這些州沒有關稅權和外交權,那些權力都交給了美國聯邦政府。
阿富汗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而且主體民族的人口偏低,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建立一個聯邦制國家。
但是,由于阿富汗沒有進行過大的革命,整個國家比較落后,每個民族都類似于原始社會的部落,這些部落都是由部落首領管理的,這些部落首領就叫做“酋長”。
說白了“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其實就是一個由眾多小國組成的聯邦制國家,只不過每個聯邦的州長不是選舉產生的,而是世襲的。
比如,在中東地區也有一個類似的國家,叫做“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簡稱“阿聯酋”。它就是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富查伊拉、烏姆蓋萬和阿治曼6個酋長國組成的聯邦國家。

現在大家明白“酋長國”是什么意思了吧。
簡單的說,阿富汗的每個民族都是一個部落,都是一個小國,這些小國的首領就是酋長(是世襲的),由它們自己管理自己部落的事務,只不過這些部落必須將關稅、外交和國防都交給“中央政府”。
這種方式是符合阿富汗國情的:由于阿富汗比較落后,很多阿富汗人都是效忠和服從自己的部落首領,所以采取“酋長制”才能最大限度的穩定社會。
那么,阿富汗中央政府會采取什么樣的制度呢?
昨天,我們在文中給大家提出一個“伊斯蘭共和制”的概念。
其實,這個概念你是很難查到的,也極少有人說這個概念,但是這個概念卻能很好的體現出一些國家實際的權力架構。
什么叫做“共和制”?
就是指國家的元首是由選舉產生的,而且有一定的任期,主要與君主制相對的。比如,我們中國的全稱叫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的就是共和制。
另外,大家也知道,伊斯蘭教在阿富汗的影響力非常的大,老百姓都信仰伊斯蘭教,所以對于阿富汗來說,想要讓社會盡快穩定下來就必須要采取“政教合一”的制度。
什么叫做“政教合一”呢?
顧名思義,就是政治和宗教是合在一起的,宗教法規就是治理國家的法規。
舉個簡單的例子,大家都知道《論語》吧。
《論語》是記錄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而編成的語錄文集,里面體現了孔子及儒家學派的政治主張、倫理思想、道德觀念及教育原則等。
這個時候,我建立一個國家,就可以用《論語》中的思想來治理國家——孔子說的一句話,我都可以把它變成一部法律。
同樣的道理,《古蘭經》是伊斯蘭教的經典,老百姓都信仰經書中先知說的話,所以伊斯蘭教就可以用《古蘭經》來制定國家的法律來治理國家。
這就是所謂的“政教合一”。
所謂的”伊斯蘭共和制“有兩層意思:
第一層,它采取的是“政教合一”的制度,以宗教法規來治理國家,有一個精神領袖;
第二層,它采取的是“共和制”,國家元首是通過選舉產生的,有任期限制。
大家注意:“精神領袖”和“國家元首”不是一個人。
可能一般人還是很難理解,我們再舉一個現實中的例子,伊朗。
伊朗的全稱叫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它采取的就是“伊斯蘭共和制”,只不過沒有人那么說而已。
“伊斯蘭”在前面,就說明宗教地位是最高,它有一個宗教精神領袖——哈梅內伊;“共和”在后面,說明國家元首是由選舉產生的,而且是有任期限制的,而且地位比精神領袖的地位要低——伊朗國家元首是總統,現任總統是萊西。
伊朗為什么要設置這樣的制度?
主要有兩個原因:
第一,伊朗人信仰伊斯蘭教,絕大多數老百姓都信仰伊斯蘭教,都認同《古蘭經》的內容,利用宗教法規自然容易治理國家,所以必須要用宗教法規治理國家才能最大限度的穩定社會——針對這部分人要采取“政教合一”的制度;
第二,伊朗曾經有過“世俗化”的時候。在巴列維王朝的時候,伊朗曾經有過一段時間進行了“政教分離”,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支持“政教合一”,所以這部分人必須要采取“共和制”。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個國家有70%的人信仰宗教,30%的人不信仰宗教。如果你用宗教法規治理國家,那么剩余的那30%的人就要造反,政權就會不穩定;如果你不采取宗教治國,那么70%的人都要造反,你就會丟掉政權。
怎么辦?
兩者兼顧!
首先,宗教精神領袖是最大的,這樣就保證了主體;其次,由老百姓選出一個國家元首(也就是總統),然后由總統治理國家,但是要受到精神領袖的制衡。
大家也知道,2001年美國發動阿富汗戰爭,扶植了親美的傀儡政府,很多人進行了“世俗化”,不再把宗教法規當成唯一了。
比如,很多阿富汗人已經認同女人可以參加工作、可以接受教育、可以接受外出不帶頭巾了,這個時候你再采取完全的宗教法規治理國家,那么必然要大亂的。
這個時候關鍵的地方就來了。
假設我是精神領袖,這個時候怎么辦?
這個時候,我就從堅定信仰宗教的長老里面選3個人,這3個人都是我的親信,也都是堅定維護宗教的,但是他們的思想又不完全一樣。
大長老認為:宗教要進行有限的改革,女人可以接受教育,但是不能參加工作,外出必須要帶頭巾;
二長老認為:宗教改革的步伐要大點,女人可以接受教育,也可以參加工作,但是外出必須要帶頭巾;
三長老認為:宗教必須徹底改革,女人既可以接受教育,也可以參加工作,外出也不需要帶頭巾。
然后,讓老百姓投票從中選出一個作為國家元首,讓他來治理國家。
老百姓投票選出來的,無論你是支持還是反對,最終的投票結果就代表了大多數的人的意見,即使你是反對的,你也得認,不能再去鬧事了。
當然了,如果改革激進了,即使得到了大多數人的支持,少部分人也必然接受不了的,必然要鬧事的,社會就不穩定了,這個時候精神領袖的作用就開始體現出來——這個時候,精神領袖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就可以罷免總統,平息少部分人的怒火,同時尋找一種更適合的治理辦法。
現在大家明白“伊斯蘭共和制”是什么了吧。
這種制度是比較適合伊斯蘭國家的,也是伊斯蘭國家穩定社會的最佳辦法。
正是因為美國在阿富汗戰爭了20年,將很多“世俗化”的東西傳給了阿富汗的老百姓,所以我們才認為塔利班必然會采取“伊斯蘭共和制”,因為只有這種辦法才能讓阿富汗盡快穩定下來。
昨天我們剛給大家分析完,塔利班就宣布建立”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了,同時透露權力架構的信息:塔利班的最高領導人海巴圖拉·阿洪扎達擔任宗教領袖,同時還會有一個“總統”。

所以,毫無疑問,阿富汗政府將采取“伊斯蘭共和制”。
在這種制度下,阿富汗人民將會發揮巨大的凝聚力,政治、社會會高度穩定——大家想想伊朗,自從霍梅尼發動伊斯蘭革命建立了“伊斯蘭共和制”以后,整個伊朗非常團結,在美國的壓迫下,非但沒有崩潰,而且越來越強大。
“民主”國家最大的缺點就是政策不穩定,換一個領導人,整個外交政策就可能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但是伊斯蘭共和制卻能最大限度的保證政策的穩定性,因為精神領袖才是國家的實際決策者,而宗教領袖是終身任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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