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曬”投訴信息才能讓消費者受益
作者 :唯愛嬌娘 2020-06-11 23:08:15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全國兩會期間,有政協常委提出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連日來引發網友熱議。消費投訴公示其實質是消費者維權在過去主要靠政府承擔和企業自律的“二人轉”基礎上讓廣大消費者參與進來,變成“三人行”。讓消費者用腳投票,才能避免上當受騙。具體操作過程中如何保證客觀公正?有專家指出,應該要求消費者提供相應證據材料,同時也要給企業申辯解釋的權力。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常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甘霖在“委員通道”上表示,要創新維權機制,走監管的群眾路線,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訴信息集中曬出來,保障14億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全社會來共同監督。
這一消息引發網友熱議,消費投訴公示制度相關話題也上了微博熱搜。事實上,早在2017年底,原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關于全面開展消費投訴公示試點的通知》已經要求,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至少選擇一個地級以上城市開展消費投訴公示試點工作。
日前,多位專家學者在接受《工人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公開公布消費投訴信息,可以倒逼經營者及時解決消費投訴,提高其誠實守法意識和自律能力。同時,也有利于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
不過,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為了將“好事辦好”,真正讓消費者受益,還要引導消費者理性投訴,盡量確保投訴公示內容的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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