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行業風險大掃描:2020年新增網絡直播相關裁判文書197份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直播行業迎來爆發式增長,與此同時,關于直播電商的各種行業亂象也頻繁見諸報端,即便是知名主播的帶貨產品也經常深陷假貨、次品的輿論漩渦。企查查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3月,我國在業/存續的“直播”相關企業(包含個體戶)共15.19萬家,其中2020年新增7.4萬家,同比增長886%。
值此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企查查大數據研究院綜合裁判文書、行政處罰兩類數據,對正處風口的網絡直播行業的風險情況做簡要分析。
一、2020年行業新增裁判文書197份,浙江、上海、河南三省最多
企查查數據顯示,近三年來網絡直播相關裁判文書數量呈直線增長趨勢。2018年審理內容包含“網絡直播”的裁判文書僅有62份,2019年增長至141份,2020年進一步增長到197份。此外,2021年截至目前已經有90份。
從地域分布來看(根據審理法院所在地),企查查數據顯示,浙江、上海、河南分別以47份、38份、37份位列前三。從案由類型來看,以詐騙案出現最為頻繁,直播理財詐騙、直播打賞詐騙、戀愛詐騙等各種詐騙案層出不窮。此外,非法經營,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等法律糾紛也相對較多。
二、2020年新增行政處罰案件93件,為歷年最多
企查查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3月,直播相關行政處罰案件數量共271件。其中,2018年新增直播相關行政處罰案件33件,2019年新增53件,2020年新增93件,為歷年最多。同時,2021年截止目前已有9件。
從地域分布來看,企查查數據顯示,北京、浙江、廣東分別以57件、20件、8件位列前三。從處罰事由來看,以直播平臺內容違規、直播內容虛假廣告宣傳這兩類為主。
隨著直播普及率的提高,該行業“草根化”的特點越發顯著,可以預見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直播行業的亂象仍會繼續存在。有效解決這一問題,離不開監管機構、直播平臺、主播及其他相關從業者的多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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