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順科技技術能力不足 外購高毛利率產品做貿易被重點問詢
作者:小溪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來源:杭州和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網
2021年3月24日,杭州和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順科技”)回復了監管問詢,內容涉及勞動用工、技術能力、創業板定位等方面。
據悉,和順科技于2020年12月10日提交創業板上市申請,擬發行股票不超過2000萬股,募集資金約6.15億元,將用于雙向拉伸聚酯薄膜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招股書顯示,和順科技成立于2003年,主營業務為BOPET薄膜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實控人為范和強、張靜夫婦,合計控制66.67%的股份。
招股書顯示,2018年至2020年,和順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1.84億元、2.37億元、3.77億元;凈利潤分別為2231.91萬元、3585.84萬元、7417.44萬元。
GPLP犀牛財經發現,和順科技存在外購聚酯薄膜成品并直接或簡單分切后向客戶銷售的行為。2018年至2020年,其外購成品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860.88萬元、1118.33萬元、925.71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5.77%、4.76%、2.47%。
和順科技稱,其外購成品銷售主要系自身產能不足,或生產成本較高,或尚不具備生產能力。
此外,和順科技表示,未來其將盡量減少外購聚酯薄膜成品,僅會在產能相對有限或客戶有指定需求時,少量對外采購聚酯薄膜成品。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至2020年,和順科技外購聚酯薄膜產品綜合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9.85%、20.23%、15.84%,處于較高水平。對此,監管部門要求和順科技說明外購產品銷售毛利率過高是否合理。
和順科技稱,其早年從事貿易業務,積累了較為豐富的銷售渠道與客戶資源。其實控人之一的范和強對聚酯薄膜價格波動趨勢、市場動向及客戶需求等十分了解。因此其能夠掌握時機,以相對較低價格自其他廠商外購成品,利用自身渠道優勢對外以相對高價銷售,從而獲得較高的收益。
(本文僅供參考,不做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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