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收3封關注函 長榮股份又因一份采購意向框架協議被發函
作者:李東耳
來源:GPLP犀牛財經(ID:gplpcn)

一份意向框架協議令長榮股份(300195.SZ)收到了深交所的問詢函。
8月9日,長榮股份發布公告,長榮股份于8月9日與海目星(688559.SH)簽署了采購意向框架協議,就海目星向長榮股份采購設備(產品)事項達成意向。8月10日,長榮股份股票開盤漲停。
8月10日,長榮股份因此事收到深交所的關注函,要求長榮股份就此事的相關情況做出說明。
是否存在鋰電池生產相關設備及模組被問詢
長榮股份是一家以高端裝備制造業務和工業互聯的融合發展,以及為其配套的以融資租賃為主的金融服務業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2020年2月又新增了一次性醫用口罩、一次性外科口罩等業務。2020年,長榮股份實現營收12.23億元,同比降11.68%;實現凈虧損9648.53萬元,同比收窄85.66%。
根據長榮股份的公告,海目星擬與長榮股份達成意向的是采購鋰電池生產相關設備及模組,意向采購金額4.2億元,占長榮股份2020年營收的34.33%,協議有效期為2年。
不過,根據深交所的關注函,長榮股份的主營業務是及印刷設備、口罩等疫情防護用品、區塊鏈應用平臺,并不包含鋰電池相關業務,深交所也是直接向長榮股份發問是否存在鋰電池生產相關設備及模組相關業務及產品。
同時,深交所還要求長榮股份補充說明與海目星簽訂采購意向框架協議的原因與合理性,是否為海目星相關產品的唯一合作方,海目星采購的鋰電池生產相關設備及模組的具體產品及用途,長榮股份是否需要進行針對性的研發及生產資源投入等情況做錯了問詢。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8月11日,作為交易對手的海目星并沒有對此事發布公告,只是在8月3日,海目星發布了一份與中航鋰電簽訂設備采購意向框架協議的公告。根據該公告,中航鋰電擬19.68億元向海目星采購電芯裝配設備。
此外,深交所還在關注函中對長榮股份于2020年1月簽署戰略合作縣里,建立公司自有區塊鏈應用平臺(榮鏈)的進展、以及2020年6月與國藥檢驗簽署的就口罩等疫情防護用品、醫療產品等方面的戰略合作協議的詳細內容作出問詢。
半年多已多次收函
據了解,這已經不是長榮股份2021年第一次收到關注函。
5月13日,長榮科技發布公告表示,擬將持有的長鑫基金97.06%的份額轉讓津聯基金,交易價格為1.49億元,長鑫基金的主要資產為鼎維固2.87%股權、華世潔環保1.98%股權、唯捷創芯0.53%股權,其中鼎維固在簽署相關協議時正在上交所IPO。5月17日,長榮科技因此事收到深交所的關注函,深交所對該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等作出了問詢。
對于該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長榮股份表示,長鑫基金以財務投資為主營業務,與長榮股份的主業高端智能化印刷裝備制造分屬不同行業,長榮股份為聚焦主營業務擬對其進行處置。
長鑫基金表示,交易價格是在估值機構根據市場可比交易和可比公司法進行估值后,通過交易雙方協商確定,不存在變相向關聯方輸送利益和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形。
7月19日,長榮股份發布公告表示,由于信永中和已連續12年為長榮股份提供審計服務,經雙方事前溝通和協商,長榮股份擬聘任中審眾環擔任長榮控股2021年度審計機構。然而,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委員祁懷錦認為聘用原會計師事務所有利于保持會計信息一致性、有利于維護會計信息準確性、有利于改善公司內控、有利于降低公司風險,不同意新聘中審眾環為長榮控股2021年度審計機構。
對此,深交所于7月21日向長榮股份下發關注函,要求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項導致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祁懷錦根據認為聘用信永中和有利于保持會計信息一致性等情況的具體原因、依據及合理性。
在回復中,長榮股份表示在與信永中和之前的工作中并無分歧,由于新聘年審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公司董事會初步審議,且還未通過中審眾環風險控制委員會的審議,截至7月26日,信永中和中審眾環尚未進行溝通,并表示不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項導致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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