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21年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申報工作開啟
創頭條8月30日消息,為規范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申報和創建工作,促進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開展2021年度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申報工作。

申報條件
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的申報主體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學校等獨立主體或聯合體。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所屬省級單位、子公司(如省級基礎電信企業、專業公司等)可獨立申報或作為聯合申報主體成員參與申報,集團公司不得獨立申報。
申報主體應滿足5G應用安全科研能力、軟硬件資源、人力資源和管理能力、協調動員能力和示范能力等要求。
(一)科研能力。應在5G應用安全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具備雄厚的科研資產、研發投入和經濟實力,有承擔并較好完成移動通信及網絡安全領域相關國家或省部級重大項目的經驗。
(二)軟硬件資源。有實際運營場所,具備完整的5G端到端網絡環境,能運用邊緣計算、網絡切片、網絡能力開放等5G關鍵技術,提供5G大帶寬、大連接、低時延和高可靠等至少2個5G典型應用場景,并支持5G行業應用安全解決方案及產品的研發測試及部署運行,具備開展5G應用安全研發、測試及培訓的軟硬件設施條件。
(三)人力資源及管理能力。具備由5G安全相關技術人員、測試人員、咨詢人員、管理人員等組成的專業運營團隊,運營方向、目標和任務明確,管理制度健全,經費保障到位,運行情況良好,具備5G安全人才培訓能力。
(四)協調動員能力。與5G設備、網絡安全及垂直行業應用等產業相關方合作密切,在產業鏈條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具備能夠協調產業鏈合作伙伴共同開展5G應用安全研究及服務的能力。
(五)示范能力。在5G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域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具有地方和行業特色的5G應用安全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覆蓋至少2個重點行業,具有不少于5個5G應用安全實際案例,相關案例已在真實網絡中落地部署,案例中應用的相關安全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具有創新性和可復制性,并有足夠的應用規模,具備向本省份及周邊區域宣傳普及5G應用安全解決方案的能力。
(六)推廣計劃。在以下方面具有推廣計劃和安排:推動行業、國家及國際5G安全有關標準研制和落地;開展風險識別、態勢感知、安全評測等5G應用安全服務,培育5G應用安全服務新業態;結合區域特色和行業優勢,推廣普及具有創新性和可復制性的5G應用安全解決方案、產品及服務,并探索與之配套并符合行業客戶需求的商業模式;開展5G安全人才技術培訓,推動提升5G應用安全技術和管理人員整體技能水平。
具體申報
申報主體填寫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申報材料(模板詳見附錄)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書面提交至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材料中須注明該申報主體在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所面向的重點行業。
各申報主體編制申報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寶宇 010-68206195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焦楊 17610459375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郵編:100083)。信封請注明“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申報材料”。
附件:1.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申報和創建指南.doc
?2.5G應用安全創新示范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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