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8歲,殺父弒母,分尸煮肉

唐依依是個聰明、乖巧的女孩,讀大學一年級,穿著前衛,好打扮。她和父母關系融洽,父親身體欠佳,不怎么出門,鄰居經常看見她們母女一起逛街或去市場買菜。
鄰居們也知道,唐依依父母的感情不怎么好,時而發生爭吵,聲音很大。但夫妻間吵架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沒人能想到,這樣的爭吵會引發一起血腥的慘案。
那晚,父母再次爭吵并鬧至離婚的地步,唐依依情緒發生劇烈波動,先后將父母殺害,再用從超市買來的水果刀和錘子,把尸體肢解并用塑料袋分裝,之后如無事人般在屋內上網……
唐依依一家人租住在一棟普通的居民樓,案發后不久,房東接到好幾個租客的電話,說樓內有股臭味。
這臭味不算特別大,但也比較明顯。房東找了整整兩天才找到源頭,它就是從唐依依家飄出來的。
房東敲門,沒有回應。他知道這家人的情況,男主人以前是開長途客車的,每月四五千工資,日子過得還行,后來患了腦血栓,不能再開車了,妻子每月只能掙一千多,家里經濟條件越來越差。房東是個好心人,他在這棟樓里有六間屋子,考慮到這家人的實際情況,收他們的房租是最低的。
兩天前,有戶人家的燃氣灶出了問題,房東過來查看維修,在樓道里碰到這家的女兒唐依依。當時只有她一個人,房東還問怎么沒和她媽媽一起出門,唐依依說外婆生病,父母都過去照顧了,要一陣子才會回來。
想到這茬,房東有些心慌,雖然唐依依看著已有十七八歲,但畢竟還是學生,沒什么社會經驗,父母沒在家,突然產生異味,可別是她出了什么事。
思來想去,房東決定回家拿備用鑰匙開門看看。門一打開,臭味驟然增大,面前的場景讓這個四十多歲的男人驚呆了:客廳地板上有深色的疑似血跡的塊狀,墻角堆滿了大包小包的黑色塑料袋。
房東擔心唐依依,顧不得害怕,大著膽子往里走,赫然發現,唐依依頭發蓬亂地睡在床上,只穿了一條三角褲,上身沒穿衣服。此刻她睡得正香,床邊還放著把明晃晃的刀。
房東沒敢驚動她,心情復雜地退出屋子,立馬報了警。
警方趕到現場后,在客廳、臥室和衛生間都發現了沒有擦干凈的血跡,而黑色塑料袋里裝的全是尸塊,臭味就是從塑料袋里飄出來的。多數尸塊經過了高溫蒸煮,成了熟肉。
尸塊的身份很快查明,正是唐依依父母,他們的死亡時間是四天前。
唐依依爽快地承認了殺父弒母的罪行,并交代了事件始末。
父親生病后,精神狀態每況愈下,脾氣卻變得很暴躁,動不動就和母親吵架。母親一個人承擔著家庭的重擔,被壓得喘不過氣,也受不了父親的找茬,兩人吵架的頻率越來越高,程度越來越烈,唐依依夾在中間,很痛苦,也很厭倦。
案發當晚,唐依依勸架無果后,決定為這個家庭找個出口,結束這種看不到未來看不到希望的狀態。對于當時只有18歲的她來說,能想到唯一的解脫方法就是死亡。
下定決心后,唐依依便在地上拾起一個塑料袋,套在母親頭上,她用力捆綁了母親半個小時,直至其死亡。期間,母親不停掙扎,唐依依始終沒有松手。
父親患腦血栓后,一直行動不便,無法阻攔女兒行兇,不知其出于什么考慮,亦沒有大聲呼叫。在妻子被殺害后,他才讓女兒主動去自首。
唐依依的計劃便是一家人共同“安靜”,所以,她沒怎么考慮就以同樣的方式將父親殺害了。
對于死,人有著本能的畏懼。輪到唐依依自己時,她猶豫了,下不了狠心。經過近半小時的思想掙扎,她決定不死了。為了不讓罪行暴露,唐依依買來水果刀、鐵錘和塑料袋,將父母尸體肢解后包裹,還沒來得及拋尸,就因為不斷傳出的異味被鄰居發現了。
民警在核查唐依依信息時,從知情人口中聽聞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唐依依不是父母的親生女兒,而是領養的。
唐依依小姨證實了這一傳聞,當年,其姐有病無法生育,她就將同事的一個女兒領回交給姐姐撫養。這個孩子就是唐依依,她被抱給養母時,才出生3天。
當然,唐依依并不是因此記恨養父母并殺害他們,直到庭審前,她都不知道這事。事實上,養父母對她很好,她喜歡吃雞蛋,即便后來家里經濟情況不行了,每餐家里做菜都要做2個雞蛋,全部讓給她吃。有時候她晚回家一會兒,父母都要給她打十幾個電話催她回家,擔心她一個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
但正是因為太在乎唐依依了,害怕失去她,養母有時候在電視上看到一些養父母和親生父母之間爭孩子的報道,或者看到醫院抱錯孩子的事情,都會問她:“要是有一天你發現自己不是我們親生的,你親生父母要帶你走,你會跟他們走嗎?”
唐依依每次都回答“不會”,她說的是真心話,哪怕她后來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從沒問過親生父母究竟是誰,她說:“我是一個非常心狠的人,既然他們從小就不要我了,我也就沒有這個父母。”
唐依依的確心狠,她曾交往過一個男朋友,兩人分手時,她感覺受到了很深的傷害,坦言“再也不會喜歡任何人了”,并發泄情感道:“我本來不想說臟話的,但除了用臟話咒罵他的可恥行為之外,再也沒其他辦法了,去你媽的,不得好死!”
對前男友的心狠還只限于語言,對撫育她成人的養父母的心狠則延伸到了行動上。我們真的很難想象,這樣一個長得人畜無害的小姑娘,竟是一個殺父弒母且肢解尸體、入鍋烹煮的兇手,還能從容淡定地與尸塊共處一室長達幾日之久。
警方在現場沒有發現第三者存在痕跡,所有線索都能與唐依依的自述吻合。本以為一切塵埃落定,卻在庭審時出現了“反轉”,唐依依當庭翻供,更改了殺人動機,她說父母當天沒有爭吵,而是相約自殺,她只是幫他們完成心愿而已。
她說,父親覺得自己是個廢人,多次想要自殺,在母親眼中,父親是最重要的人,是全部依靠,父親想死,母親也不想活。父母叫她買回安眠藥,于案發當日服用。
經查,唐依依之前確實化名到幾家醫院買過“酒石酸唑吡坦片”、“阿普唑侖片”等藥物,這兩種藥被證實有安眠作用。唐依依陳述,父母服完安眠藥后,出現了嘔吐、痙攣癥狀,她看父母很痛苦,“為了幫他們才下手”。
根據唐依依的證詞,法醫再次對尸塊進行了檢驗,卻只在一名死者的膀胱沖洗液中發現有安眠藥成分,且從劑量推算,不足以致死,而另一位則完全沒有服用過安眠藥。何況,據鄰居反映,案發當晚,唐依依母親還去公園跳了舞,面帶微笑,想輕生的人絕不會有這樣的舉動。
對于前后口供不一,唐依依辯解稱,父母死后,她自己也不想活,又沒有自殺勇氣,就把一切嚴重的都往身上攬,渴望被判處死刑,早早離開這個世界。但現在她改變主意了,想帶著對父母的懷念,好好活下去,才講出了“真相”。
庭上,唐依依還表示出了懺悔:“我很自責,在看守所里每天都不敢睡覺,一閉上眼睛就是他們。”進行最后陳述時,她向法官表示:“現在判什么罪我都接受,我罪有應得。假如給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我會安分守己,不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情。”
唐依依親屬、同時也是受害人的親屬向法院提交了求情書,請求法院留她一命。求情書上,唐依依大伯寫道:“2004年我父母雙亡,現在弟弟弟媳又走了,5年內家里死了4人,連骨灰盒都沒地方放了。我們現在只希望不要再死人了,希望依依能活下來。”
唐依依聽罷,忍不住嚎啕大哭:“對不起,我沒臉見你們。”
結合多方線索,法庭最終否認了唐依依父母結伴自殺的說法,認定是唐依依主觀謀殺,但考慮到雙方的關系,以及家屬的求情書,最終判處唐依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唐依依如愿活了下來,若是表現得好,無期改有期進而恢復自由身也是有可能的。
但我認為,從對養她、疼她的父母升起邪念并付諸行動那一刻起,她就已經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