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男子一紙訴狀將岳父告上法庭,還我兒命來,妻子:虛偽男

2009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石景山某小區樓下,一位兩鬢斑白的老人正匍匐在一位三歲男童的身上哭喊道:“爸爸對不起你們呀,爸爸對不起你們呀”。原來這位老人正是這名三歲男童樂樂的姥爺,而就在剛剛他打盹的功夫,這名三歲男童竟從12樓爬了出去。
樓下的一聲驚呼讓樂樂的姥爺從睡夢中驚醒,然而當他一路跑到樓下時,眼前的景象才是真正的噩夢,讓他一輩子也忘不掉,在傷心絕望之余他立刻用顫抖的雙手給女兒打去了電話,而正在附近爭吵的女兒女婿接到電話后,立馬趕到了樓下。

李志堅這位離家半年,剛剛回國的父親怎么也不敢相信,剛剛在樓上還對自己哭喊著“爸爸,爸爸不要走”的孩子,一轉眼竟滿身是血的躺在冰涼的石板上一動不動,他和妻子張筱雨都被眼前的景象嚇傻了,反應過來時已經淚流滿面。他們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撕心裂肺地哭喊著孩子的名字,可三歲的樂樂沒有給他們任何回應。
樂樂被送往醫院后,很快就被下了最后通牒,盡管李志堅緊緊的握住醫生的手反復的哀求道:“大夫,大夫,幫幫我,我才見到孩子,再試試,再努力一下”,但醫生只能無奈的告訴他殘酷的現實:“樂樂后腦顱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破裂,已經無力回天了”。
在殯儀館里,李志堅因為擔心妻子承受不住打擊,他緊緊握住妻子的手,哪怕一秒也不曾松開,此時兩個人是彼此唯一的依靠,而丈夫踏實有力的手成了張筱雨心靈溫馨的港灣,她看了看丈夫說道:“孩子沒有了,但我想跟你回家”。

李志堅也同樣堅定地回答道:“等送走了孩子,我帶你回家”。
送走了親朋好友后,夫妻二人特意找人去買了孩子平時愛吃的漢堡、薯條,他們決定和孩子吃最后一頓飯。
在這頓最后的團圓飯上,作為家里的頂梁柱,李志堅對妻子說了一番深情的話:“老婆,你得答應我一件事情,你千萬不能往死的那方面想,你必須得答應我,我現在不恨你,但如果你真的死了,我會恨你一輩子”。不僅如此,他還對樂樂說道:“爸爸媽媽永遠會在一起,你在天上做一個快樂幸福的小天使,爸爸媽媽的心永遠和你在一起”。
正是有了丈夫這一番深情的告白,讓妻子張筱雨感覺自己又活了過來。

然而讓所有人沒想到的是,這個頭天還深情款款的男人在第二天竟親自帶著警察抓走了岳父,并聲稱是岳父殺害了三歲的樂樂,并一紙訴狀將岳父告上法庭,與他的愛妻對簿公堂。
那么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為什么只隔了一夜這個深愛妻子的男人就變了個樣子呢?
童話里的愛情
事情還要從2002年說起。
2002年的時候,李志堅與大自己三歲的張筱雨一見鐘情,二人很快就從熱戀到了談婚論嫁,然而兩人的婚姻之路卻并不平坦,不僅張筱雨的父母瞧不起這個月薪只有1900的窮小子,竟連李志堅的父母也堅決反對他們成婚。
李志堅的父母都是普通的退休工人,雖說每個月都有退休金可以領,但在富裕的張家人眼里那點退休金還不夠澀牙縫的,而李志堅父母之所以反對這段婚姻,倒不是因為對方是有錢人家,而是因為張筱雨比李志堅大三歲。

因為思想觀念比較傳統守舊,所以李志堅的父母堅決反對兒子娶一個比自己大的女人為妻,雖然雙方父母都極力反對這段婚姻,但李志堅和張筱雨卻早把彼此當做今生唯一的伴侶,于是他們排除萬難走到了一起,而雙方父母最終只能同意了這段不被他們看好的婚姻。
矛盾
雖然二人如愿的領證結婚了,但兩家人的隔閡和矛盾卻從來沒停過,尤其是在新房的裝修上,李家人為了省錢,決定自己裝修,而張家人卻對房子的裝修相當不滿意,為此兩家人沒少爭吵,而老人之間的爭吵直接引發的就是小的之間的矛盾。
原本恩愛的情侶幸福的走進婚姻殿堂,是一件讓人既羨慕又嫉妒的好事情,但李志堅和張筱雨卻恰恰相反,結婚后總是小吵不斷,而作為條件更好的一方,張筱雨漸漸變得更加強勢,李志堅則更顯得窩囊懦弱。

但張筱雨在李家卻沒討到半點便宜,因為她有一個更加強勢的公公,在李家,李志堅的父親是那個唯一說一不二的男人,而從小到大在父親淫威下長大的李志堅則只會順從,可張筱雨卻是個長在甜蜜罐里公主,怎么可能對原本就看不上自己的公公言聽計從。
而這種矛盾隨著樂樂的出生變得越發尖銳。
原本孩子的出生是兩家人和解最好的機會,然而讓人想不到的是,樂樂的出生不僅沒能讓雙方父母握手言和,反倒因為爭搶孩子的撫養權鬧得不可開交,而李志堅則夾在妻子和父母之間左右為難,只能受夾板氣。
悲劇
李志堅是家里的獨子,所以樂樂自然成為了李志堅父母的心頭肉,而張家只有兩個姑娘,所以對于樂樂也視若珍寶,所以原本就互相仇視的兩家人,為了孩子分外眼紅。

因為樂樂對貓毛、狗毛過敏,而李家卻養了兩只貓、一只狗,所以最終孩子住在了姥爺家里,當然這只是表面原因,事實上在這場爭孩子的大戰中,與父母同心的張筱雨一家贏得了勝利。
雙方約定,李志堅父母可以一個月見孩子一面,算是保留了探視權,可在李志堅因工作到越南學習后,張筱雨一家為了報復李志堅父母,則完全漠視了李志堅父母要看望孩子的權利,張筱雨的父親為了阻止親家接走孩子,甚至拿著刀堵在自己門口揚言:“就算抱著孩子跳樓,我也不會把孩子交給你們”。
李志堅的父母無奈只能日盼夜盼,希望兒子早點回國,幫他們把孩子接回來,而這一等就是半年。
2009年10月份,李志堅終于回國,而他的父母也終于迎來了希望的曙光。

有了孩子作底氣,李志堅的父母便直接向李家下了最后通牒“10月26日下午5點,我們要接走孩子”。
雖然李志堅父母表現得比較強勢,但李志堅心里清楚,他的岳父岳母不會輕易交出樂樂,于是他便在當天下午提前來到岳父岳母家里,想和妻子張筱雨再商量一下,將孩子接走,畢竟樂樂的爺爺奶奶已經半年沒見到孩子了。
然而商量很快變成爭吵,張筱雨更揚言道:“想要把孩子接走,休想!我寧愿抱著孩子跳樓,也不會讓你們把孩子帶走”,可就在張筱雨信誓旦旦、口出惡言之際,一個噩耗傳來,三歲的樂樂從12樓掉了下去。
對簿公堂
三歲的樂樂像初春的花骨朵一樣含苞待放,但卻再也沒有綻放的機會了,而他的離去,給成年人們帶來的痛苦也將是一生的。

對于母親張筱雨而言,這種錐心的痛,估計只有她自己能體會,不過幸運的是,孩子離開后,她的老公李志堅一直陪在她身邊,對她不離不棄,并鼓勵他堅強的活下去。但這種不離不棄只有一夜,第二天這個曾經深愛她,她也深愛的男人就帶著警察將她的父親抓走了。
還一紙訴狀將她的父親告上法庭。
原來李志堅的父母對樂樂的死始終耿耿于懷,他們懷疑樂樂的死有蹊蹺。
首先當天下午5點,是他們去接樂樂的時間,而偏偏在3點樂樂墜樓了。
其次張筱雨一家一直揚言即便抱孩子跳樓,也不讓他們接走孩子,而在他們接孩子前,孩子真就跳樓了。

其三,2009年10月份的北京格外的冷,為什么要將沒有護欄的窗戶特意打開呢。
其四,窗戶下的小板凳是誰放的,為何放在那里。
其五,誰能證明你在睡覺呢?
聽了父母分析的李志堅,瞬間火冒三丈,也忘記了之前在殯儀館對妻子和孩子的承諾,并于第二天帶著警察親自將岳父逮捕。最終經過警方現場的勘察,排除刑事犯罪的可能,確定只是一場意外。
2010年11月,北京市石景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張某賠償原告李某補償金1萬元,2011年4月二審維持原判。

法院的一紙判決似乎為這場家庭悲劇畫上了一個句號,但這場由大人的爭吵、自私、任性、白眼、爭斗、毫不寬容引發的悲哀卻只是一個開始,留在他們回憶里那個三歲的孩子,永遠成為了他們心里的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