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 山東一女子與情人臥室偷情,被丈夫抓現行,場面一度失控

原標題:紀實山東一女子與情人臥室偷情,被丈夫抓現行,場面一度失控
家住遼寧省莊河市的李艷與丈夫張強結婚多年,女兒都已經十來歲了,兩人可謂是老夫老妻。隨著時間的變化,當初熱戀時的激情早已退卻,他們的婚姻生活過得如白開水一般平淡無味。這種情況下,若一方不能堅守責任,就有可能做出背叛家庭的行為。很不巧,在與丈夫的感情趨于平靜之時,李艷通過微信結識了一個男網友。
這個人也就是后來的被告孫濤,孫濤很清楚她是有夫之婦,卻依然與其曖昧不清。李艷也沒能抵擋住誘惑,趁丈夫不在家的時候,熱情邀請孫濤來自己的家里“幽會”。2017年1月17日,孫濤打扮得十分帥氣,興沖沖的就出門了。他的心情非常好,因為這一天,李艷又邀請他去自己家。沉浸在偷情的喜悅中,孫濤怎么也不會想到,這一去竟惹上了麻煩。

就在孫濤與李艷你儂我儂,準備進一步親密時,張強突然回來了。原來他忘記拿一樣東西了,又臨時返回來取,結果就看見了妻子這不堪的行為——山東一女子與情人臥室偷情,被丈夫抓現行,場面一度失控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沒有幾個人能忍受伴侶的背叛,張強的憤怒可想而知,上去便暴打孫濤一頓。打是打了,他的氣還沒消,要孫濤給一個說法。說法,其實就是希望孫濤給點經濟賠償,不過這經濟賠償給多少沒談攏。李艷知道自己犯錯了,為盡快撇清跟孫濤的關系,討好丈夫。要求孫濤拿出十萬元解決這件事,孫濤怎么拿得出來,也不想拿。

便給哥哥打了電話,哥哥覺得弟弟有錯,但李艷就一點錯也沒有嗎?憑什么要弟弟拿十萬?干脆報了警,讓警察來解決,隨即哥哥與警察一起到了李艷家里。就在警察跟張強了解情況的時候,李艷突然跟丈夫說了一句:“你把孩子照顧好。”張強不明所以,回了一句孩子不用你管,李艷聽了竟直接從五樓窗戶跳了出去。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一旁的張強與警察都沒反應過來,也沒能拉住她,雖然及時送醫。李艷還是因為傷勢過重離世,這下張強傻眼了,錢沒要到老婆還沒了。他覺得是孫濤哥哥的報警導致李艷精神崩潰,從而跳樓自殺,所以孫濤需要為這件事負責。眼看鬧出了人命,孫濤也慌了,百般辯解。咬定是李艷勾引自己,給他發不健康視頻,李艷是因為敲詐不成才跳樓的。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經過警方核實,推翻了孫濤的辯稱,并不是如他所說的李艷勾引。事實是兩人通過微信聯系,孫濤在明知李艷是有夫之婦的情況下,依然前往張強家中想要跟李艷發生關系。這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兩人的這種不正當男女關系有違社會公德,違背公序良俗。根據法律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人的行為無疑具有違法行為且雙方均有過錯。
至于孫濤是否需要為李艷的死承擔賠償責任,要看他是否有侵權的行為,侵權行為是否對被侵害人造成損害。侵權行為和造成的損害之間是否有必然的聯系,實施的侵權行為是有過錯的,而不是只根據孫濤與李艷關系不正當便認定其應當賠償。一審法院認為李艷的跳樓自殺原因是私情被發現,李艷的跳樓與孫濤欲與其發生不正當關系存在因果關系。

孫濤應當對李艷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故確定孫濤承擔20%的賠償責任,一審莊河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孫濤賠償李艷家屬各項賠償共計18萬余元。那么孫濤就真的需要賠償嗎?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給他人造成生命危險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僅僅是傷害自己的身體,給自己帶來生命危險,并不算違法犯罪。
????●?█▼▲豪仕法律網███████http://www.79110.net▼▲▼▲▼▲▼▲▼●●●●●●●▼▲▼▲▼▲因為從法律精神來看,自殺雖然隸屬于有意殺人,但這種做法侵犯的是自己的生命權利。不過如果是被他人逼迫、誘騙自殺,又或是被他人教唆、幫助自殺,那么這個行為人有可能構成侵權、犯罪。這起案件屬于前者,李艷是自殺,并且她的自殺完全是自己的主觀意識。孫濤既沒有逼迫、誘騙,也沒有教唆、幫助,壓根不知道李艷有自殺意圖。

在警察到來之前,他一直被控制,期間反倒是李艷為了“家庭和諧”不斷向孫濤索要錢財。值得一提的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他人使用實施恐嚇、威脅或要挾方法非法占用公私財物。李艷與張強的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只是因意志外原因未遂而已,這種情況下孫濤報警屬于自保行為。合法合理,之后李艷實施自殺行為時,孫濤并不在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