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莉殺手:英10歲女童謀害兩名幼男被終身監禁,動機暗指出身卑賤


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你。
When you gaze at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gazes at you.
——尼采

歷史的印記不會說謊,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英國斯哥特伍的街頭顯得有些蕭條和陰郁,仿佛廢都一般等待生機。這個距首都倫敦約440公里的小鎮,大人們為生計奔波,孩子們卻放肆地雜耍。
1968年5月25日,一處破敗坍塌的廢棄老房子內,一具死狀很慘的幼男尸體被發現了。警方迅速封鎖現場,警戒線外3個男孩臉色蒼白渾身發抖,是他們最初發現尸體的。經過盤問,排除了作案嫌疑,他們被放回家了。

經調查發現,死者:馬丁·布朗,男,歿年4歲。從現場勘驗發現,尸體除了嘴部和鼻孔滲出血跡外,身體并沒有外力傷痕,案發現場也沒有打斗痕跡。可死者手里卻握著一個阿司匹林的空瓶子。
法醫尸檢結果顯示,小馬丁由于服藥過度致中毒而亡,案發時無目擊證人,鑒于證據不足,該案排除他殺草草了結。可令人不解的是這病藥從何而來,是如何全部吃下的,諸多疑點為何不深挖追查到底呢?

還有一個細節被無限地忽略了,馬丁案現場被封鎖后,一個相貌清純的女孩,拉著一位女伴,徑直走過來,聲稱要觀賞馬丁的尸體,結果被警察當場轟走了。按照大人的正常邏輯,一定會認為這兩個女娃缺乏管教,且好奇心泛濫了。
更不可思議的是,這位外表甜美乖巧的童女,還作出了去騷擾死者馬丁母親的行為,嘴臉還下意識地露出詭異的微笑。可她的行為被當做了孩子的惡作劇,還是被無情的轟走了事。
那么,這個滿臉蘿莉相的童女是何方神圣呢?她為何對馬丁的死表現出濃厚的興趣呢?

這個夏天對于斯哥特伍小鎮似乎顯得格外不尋常,死神的手再一次伸向了另一位幼男,讓人們措手不及。
1968年7月31日23:00許,失蹤一天的3歲男童拜恩有了著落。警方在一處荒草地的瓦礫下,找到了他的尸體,現場殘留了一把丟棄的剪刀。法醫尸檢報告顯示,死者身體生前遭受多處擊打留下的外傷,但是脖頸處的傷痕比較凸出,死因為外力扼喉窒息所致。

但是,從檢驗測試推斷兇手所使用的力道與成年人截然不同,初步推斷是未成年所為。而且,死者小腹上被刀刻了一個“M”字母,且生殖器官殘缺,這種標記讓人細思極恐呀。
于是,警方回過神來,重啟兩個月前的“馬丁案”,并將“拜恩案”一起并案調查處理。兇手的范圍鎖定在死者玩伴中尚未成年的孩子里。但是,警方并未冒進,而是保持耐心在暗中觀察。

果然,10歲的瑪麗和13歲的羅拉,這對童女玩伴,對拜恩的死表現出了異常的興奮,且舉動異樣,被列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她們兩個有都試圖去兩起案發現場去看死者的舉動,只不過當時被忽略了。
于是,警方設下了一個圈套,主動邀請他們參加拜恩的葬禮。結果,瑪麗在棺材邊興奮地竊笑和搓手指的舉動被拍了下來。
不久。羅拉獨自來到警局,向警方哭訴稱:“瑪麗親口告訴我說是她殺死了拜恩,還帶我去看拜恩的尸體。我被嚇得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隨后,警方拿著搜查令,到瑪麗的家里進行取證,結果在她的日記里記載了作案過程。瑪麗當即被逮捕。可對她的審訊卻舉步維艱,探員被她耍得團團轉,以下簡短的問答便可見一斑。

問:“有一個男人說當天曾看到你和羅拉在鐵軌附近轉悠。”
答:“那個家伙的視力一定是非比尋常的。”
問:“為什么?”
答:“因為——視力好才能看到當時根本不在場的人。”
是的,一個10歲女童,面對警察審訊盤問,毫無懼怕不說,而且表現出異常的鎮靜,縝密的邏輯思維,這種成熟一般的成年人都不具備。她更像一個狡猾的小狐貍。
最終,法醫在死者的身上發現了屬于瑪麗的衣物纖維,面對鐵證,她招供了。
可接下來的審判為何天壤之別呢?她是不是具備與生俱來的殺人基因呢?

這位邏輯殺手的第三人稱畫像:她,中文全名:瑪麗·芙羅拉·貝爾,英文名:MaryFloraBell。英國國籍,從小家境貧寒,父母職業低微,受盡冷眼。1957年5月26日,作案時僅10歲。被同伴視為是偷盜賊和妓女的孩子,她的出身在世俗眼里是卑賤的,低微的,受盡嘲諷的。
可瑪麗從小卻是難得一見的美人胚子,一張乖巧可愛的蘿莉臉,碧眼金發,眼神清澈純潔。誰能想到,如此玲瓏剔透的外表下,卻藏一顆冷漠、孤獨、狠毒、早熟的心呢?
有人說她天生具有殺手的潛質,也有說禍根與誘因是她童年成長環境扭曲所致。是的她的父愛和母愛極度缺失,生活貧窮窘迫,受盡冷眼與嘲諷,有幾人能感同身受呢?

最終,1968年瑪麗與羅拉一同出庭受審,面對法庭的審判她依然倔強,高昂著頭。結果陪審團認定瑪麗謀殺罪成立,被判處終身監禁。而羅拉卻通過眼淚和賣慘博得陪審團同情被無罪釋放。
可犯案時瑪麗只是一個10歲的孩子呀!在吃了12年牢飯后,她被釋放,痛改前非嫁人育女。1998年,其親手執筆的自傳《聽不見的哭聲》風靡一時,又頗具爭議。
最后,每個人都無法左右出身,也沒有誰是天生的惡魔,愿每個孩子都能被溫柔以待,被呵護備至,被父母疼愛有加。如果我們都能用愛去善待家人和他人,試問誰又愿意走上犯罪的不歸路呢?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