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娘婚禮前對丈夫異常冷淡,新郎起疑一路尾隨到酒店終撞破

忠誠是婚姻最堅固的基石,一旦雙方有一人違背這條底線,那么根基就會松動。曾經的幸福煙消云散,甚至可能面臨崩塌的命運,所以要想婚姻牢固千萬得守住底線。然而遺憾的是,很多人被婚外情的新鮮和刺激打動,往往做出不可挽回的錯事。此前浙江便發生過這樣的例子,新娘在婚禮前異常冷淡,新郎起疑一路尾隨到酒店終撞破奸情。
(涉及隱私,當事人不使用真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僅配合敘事)

羅霞與豐強均來自浙江衢州市,說起來兩個人并沒有太多的感情基礎,他們是相親介紹認識的。由于年紀到了,家里人一直催著結婚,認識一段時間后覺得彼此的條件比較合適。便匆忙走到一起成為男女朋友,沒多久,在沒有完全了解彼此的情況下依照舊俗完成定親儀式。并在當月就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此時他們已經是合法夫妻。
產生法律效力之后,隨之而來的還有夫妻間的權利、義務以及其他責任,無論按法理還是情理都應遵守相應的之后忠誠。可羅霞答應了結婚,卻并未做到這一點,她在與豐強結了婚的情況下依然與另外一個男人有著不清不楚的關系。其實豐強早就有所察覺,兩人雖然并沒有太多感情,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的婚。

但到底是將來要一起攜手度日的夫妻,妻子對自己這么冷淡,怎么可能不知道。不過起初也只是懷疑她有一個忘不掉的前男友,后來才發現羅霞冷淡的何止是態度,行蹤有時候也非常奇怪。2021年3月,兩人準備舉辦婚禮酒席,徹底宣告親友成為正式夫妻。不料酒席倒是定好了,前一天卻出了意外,這天羅霞說自己要跟朋友過單身派對。
豐強感覺到不對勁,想起她前段時間態度的冷淡、行蹤的詭異,悄悄尾隨其后看她究竟是跟哪個朋友過派對。然而走著走著,羅霞卻走進了一家賓館,當時豐強的心中就咯噔一聲。當看到一個男人打開房門出來迎接時,豐強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氣,沖上去與男人撕扯起來。好好的一場婚禮,鬧出這樣的丑聞,這段婚姻是不可能繼續下去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不得不說,羅霞實在糊涂,如果真的不喜歡大可不結婚。既然結了婚,那就該跟其他不清不楚的關系斷個干凈,何必兩邊應付。當天,在雙方親友的調和下,兩人簽訂《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書》。

因為羅霞是過錯方,所以約定兩人一旦離婚,她將支付豐強補償款十萬元。誰知簽了后又出爾反爾,不想給這十萬元直接離婚,豐強自然不肯答應。一紙狀書將其告上法庭,稱雙方不是因為性格不合離婚,而是因為羅霞婚內出軌導致感情破裂離婚。這兩種不同的離婚情況,在財產分割上面可完全不一樣,性格不合離婚自然是走正常渠道。
婚內出軌有所不同,它屬于感情破裂情形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出軌自然屬于重大過錯,那么按照這一條法律,豐強可以找法院請求損害賠償。最終,法院審理認為兩人感情確已破裂同意離婚,并判定羅霞賠償豐強五萬元。
對于這一結果,豐強沒有提出意見,羅霞也不反對。他們倆的婚姻算是徹底走到盡頭了,這段婚姻是典型的閃婚閃離,開始得荒唐,結束得也荒唐。可見在沒有足夠了解彼此的情況,還是不要倉促結婚的好,否則不知道自己什么時候就帶上了一個綠帽子。而既然沒有感情也不要隨意答應結婚,否則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他人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