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云南羅平縣一樁因丈夫捉奸在床引發的血案

以為的意外不是意外,這是一宗原本已經沉寂下來的死亡案,卻因為一封突如其來的舉報信變得撲朔迷離起來。隨著案情的峰回路轉,兇犯的身份最終被揭開,真相也讓所有人不禁唏噓,人性的丑陋竟能如斯......2012年9月的一天,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公安局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稱五年前死亡的某村村民陳穩柱并非意外死亡。
而是眼見妻子黃菊仙就要被梁寶坤玷污,在與梁寶坤纏斗時,被后者打死的。這封信的到來讓陳穩柱的死變得撲朔迷離,因為當初是黃菊仙表示,丈夫是在上樓掛玉米時摔死的。如果梁寶坤意圖侵犯黃菊仙,為此殺害了陳穩柱,為何黃菊仙要替殺夫仇人遮掩罪行?難道是受梁寶坤威脅?這里面究竟有何隱情?舉報信又是誰寫的?

這封信必然是一個知曉內情的人所寫,假如她說的是真的,那么陳穩柱便是含冤而死。當警方找上陳家,才發現陳穩柱的姐姐與弟弟其實早就懷疑他死得有蹊蹺,因為死的現象不同。可他們無憑無據,也不知道具體情況,懷疑也就不了了之。如今匿名信重提,才想起當年的奇怪之處,但此時黃菊仙依然堅稱丈夫是摔死的。

考慮到黃菊仙可能被梁寶坤威脅,因為她的兩個孩子還比較小,有顧慮不是沒有可能。警方轉變了方向,先前往陳穩柱“墜樓”地點勘察,結果發現這個樓只有二點二米左右的高度。一般來說,這個高度不太可能摔死人,充其量受點輕傷。可以說是相當安全,當然也不排除他摔下來時碰到釘子,磕到頭之類導致死亡的可能。
為徹底確定陳穩柱的真實死因,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決定開棺驗尸,如果不查清真相那犯罪分子就會永遠逍遙法外。遂在征求家屬同意后,帶著工具刨開了已經掩埋五年之久的陳穩柱的墳墓,法醫鑒定顯示:陳穩柱確實不是墜樓身亡,頸部軟骨骨折、胸部肋骨骨折,一般的外力是不能夠形成的。

最終的結論是系被他人扼頸所致機械性窒息身亡,死因確定,舉報信所寫應該是真的。梁寶坤與黃菊仙的嫌疑瞬間增大,警方依法對其進行訊問。最后還是黃菊仙沒經住訊問,或許也是她對害死丈夫的愧疚,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舉報信所說梁寶坤殺害陳穩柱是真的,但過程錯了,實際上是黃菊仙伙同奸夫梁寶坤殺害了丈夫。

當時陳穩柱為一家生計常年在外務工,黃菊仙獨自一人在家帶著孩子,梁寶坤呢時不時的去串門。久而久之,兩個人便生出了感情,甚至越過底線發生了關系。不巧的是,案發當日陳穩柱有事提前回到家中,當場捉奸在床。發現妻子奸情的他氣惱不已,與梁寶坤發生爭斗,期間黃菊仙就在旁邊看著。
她并未幫丈夫,對于為什么選擇幫情夫,黃菊仙給出的理由是丈夫對她不好。她提出,陳穩柱一直嫌棄她沒能生個兒子,動輒打罵。她難以忍受,這一次見丈夫發現奸情肯定過不下去了,梁寶坤此前又在一旁煽風點火。說除去陳穩柱,他們兩個人就可以在一起了,于是他們便聯手殺害了陳穩柱并偽裝成摔死。

可在殺害陳穩柱后,梁寶坤并未娶黃菊仙,因為他對于殺人一事耿耿于懷。害怕陳穩柱的冤魂找他索命,干脆外出務工,后來找了現任妻子。現任妻子在朝夕相處中偶然發現了陳穩柱的死因,輾轉反側,她決定還是把真相告知警方。不得不說這兩個人實在荒唐,一個自以為殺了丈夫就能與情夫過上幸福的日子,反而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另一個勾搭有夫之婦不說,還因為所謂的廝守害人性命,既觸犯了道德底線又觸犯了法律底線。他們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中黃菊仙與梁寶坤違背公序良俗在先,又錯上加錯謀殺陳穩柱,其犯罪情節極其嚴重。
且事后偽造證據,意圖躲避法律的懲罰,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此案最終的判決結果并未公布,但法律是公平正義的,相信他們最終都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價。一次出軌一次沖動,毀了三個人兩個家庭,可見那句老話還真是沒說出。勸君莫做風流事,自古奸情出人命,無論什么時候都一定要謹守道德底線法律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