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浠水縣一樁荒唐的家庭倫理案

又因為多日操持丈夫喪事身心疲憊,壓根沒有抵抗能力,就這樣被迫與向大元發生了關系。期間她明確表示了拒絕,“你不能這樣做”、“我不愿意”,可礙于兒子睡在一旁也不敢大聲呼叫反抗。畢竟這樣的事到底不光彩,萬一兒子被吵醒,以后留下心理陰影怎么辦。第二天,又羞又氣的她給丈夫的姐姐向某發消息,稱自己被公公非禮了。
《孟子·滕文公上》有段話說:人之有道也,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人作為高級動物,最基本的人倫道德是需要遵守的,否則與野獸又有什么區別。可遺憾的是往往就有那么一些人,放著好好的高級動物不做,非要成為禽獸。
就比如說此前湖北省浠水縣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這起案件真可謂是充分展現了人性的丑惡,案件發生地在湖北省黃岡市浠水縣的汪崗鎮。案犯名為向大元,生于1952年2月3日,小學文化。前半生過得十分普通,娶妻生子,那時無論是親朋好友還是街坊鄰居對他的印象都還算不錯。

誰也沒想到,就是這么一個勤懇的農民,竟然在兒子去世后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向大元的老伴在2017年去世,從那以后他也沒有再找,跟兒子一家人居住。但他年紀雖然大了,卻依然有些需求,得不到滿足就開始在外嫖娼。至案發前有過兩次嫖娼行為,后來兒子去世,竟對年輕漂亮的兒媳產生了非分之想。
2018年11月17日,向大元的兒子去世,一家人傷心欲絕。尤其是向大元的兒媳南某,孤兒寡母的日子不好過啊,更何況她跟丈夫感情還不錯。不過就算是這樣,南某原本也想好了,今后無論多么艱難。都會將兒子撫養成人,也會替丈夫照顧好公公,誰知不過六天就發生了一件讓她難以啟齒的事。

那是11月23日晚上10時許,也就是南某丈夫、向大元兒子去世的第六天,南某剛哄睡了兒子。向大元便敲開了她的房門,第一次問了一些賬目方面的事后便離開,一個多小時后第二次敲開房門。不料一開門就朝兒媳撲過去,南某毫無防備,誰能想到向大元竟如此不顧禮義廉恥呢。南某被摸后才意識到發生了什么,開始與公公僵持,無奈她的力氣本來就比較小。

向大姐趕回去將父親痛罵一頓,但這并未能阻止向大元的惡行,他依然肆無忌憚的騷擾著兒媳。半夜敲門、打電話、撥門栓,甚至企圖用泥工刀撬房門,無論南某如何拒絕、向大姐如何勸阻都沒用。2019年4月28日,忍無可忍的南某在哥哥陪同下前往浠水縣公安局報案,第二天向大元被刑拘。

他起初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上了法庭卻又當場翻供,稱自己當天喝了些酒。在酒精的刺激下失去了理智,加上喪妻長期沒有夫妻生活,最后看見兒媳穿著睡衣才產生了非分之想。上了法庭,向大元又改口供,稱沒有與南某完成不正當關系。也就是有過非分之想,也曾試圖發生關系,只是沒到最后一步。
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定罪可完全不一樣,不過法院結合南某、向某(向大元女兒)等供述以及案發當時環境認定向大元實施了侵犯行為。屬既遂,當庭翻供沒有正當理由,不予采信。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以威脅、暴力等手段,趁南某喪夫孤立無援之際違背其意愿強行與之發生關系。

其行為已構成強jiān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jiān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向大元在兒子剛去世不久,孫子就躺在旁邊的情況下,依然侵犯了兒媳。
可以說是完全喪失了人倫道德,犯罪情節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湖北省浠水縣人民法院判處向大元有期徒刑四年一個月。他現在還在監獄里待著呢,只希望四年一個月的牢獄之災能讓他有所悔悟,好好懺悔自己的罪行。他怎么對得起自己的兒子,一個侵犯過自己母親的爺爺,將來又該讓孫子如何面對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