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要避父!2009年,四川達州一樁荒唐的家庭倫理悲劇

對一個女人來說,與一個人結婚需要勇氣,勇氣足夠才可以面對家庭中的風風雨雨;二婚則需要運氣,運氣好的話可以遇到一個與自己靈魂契合的人,運氣不好的話,再次結婚帶來的可能是種劫難。
這種劫難也許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也許會發生在自己親近的人身上。

小芳出生在四川達州市通州區某鄉鎮,父母的感情一直很不好,童年對別人來說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對她來說就是暗無天日的一段苦難日子。父親總是打罵母親,粗鄙的話語和憤怒的神情讓小芳害怕,別人都喜歡坐在父親的肩頭跨越高高的山峰,只有小芳一想到父親容顏就害怕。
這段婚姻對她的母親張麗(化名)來說同樣是痛苦的,她是個軟弱的女人,婚姻不由自己做主,人生不由自己主宰,明知與丈夫在一起是種折磨卻又沒有底氣離開,她只希望女兒能夠在父母的陪伴下長大。
可是父母之間如果沒有愛,對孩子來說反倒是一種傷害,每天都充斥著辱罵和玻璃被摔碎的聲音,小芳變得越來越沉默寡言,這種狀態一直到她12歲那一年才有所好轉。

彼時是2008年,張麗終于下定決心和丈夫離婚,帶著小芳離開了讓她傷心的小鎮,自己在工地上找了一份工作,雖然辛苦且報酬很低,但是自給自足的日子比以前過得有底氣一些,小芳也漸漸走出了被不和睦家庭氛圍籠罩的陰影。
就在這一年,張麗工作的時候認識了同為離異人士的楊鐵錘(化名)。楊鐵錘帶著一個十幾歲的兒子,父子倆已經這樣生活了好幾年,他對張麗表現出了格外的關心,太久沒有別男人關懷過的張麗很容易就被這種溫暖打動了,偷偷生出了一種情愫。
由于兩人都有孩子,所以張麗一開始還不愿意跟女兒說這件事,怕她不同意,但是小芳是個懂事的女孩,她知道母親需要一份感情來滋潤,所以告訴母親只要她幸福和快樂就可以了,就這樣,張麗與楊鐵錘兩人領了結婚證,成為了合法夫妻。

孤單了許久的四個人結合成了一個新家庭,最開始的時候小芳和與自己異父異母的哥哥都有點不習慣,慢慢也喜歡上了這種家庭氛圍。可是小芳一天天長大,身體已經開始發育,楊麗這時候卻忘了女大應該避父,并沒有告訴小芳一些必要的生理知識和需要避諱的東西。
楊鐵錘與小芳畢竟不是親生父女,所以他對小芳也沒有父女之間的那種親近感,看著她一天天長大長高的身體,楊鐵錘的眼神早就已經開始不對勁,小芳晾衣服、換衣服的時候并沒有避諱過自己的后爸,楊麗也沒有覺得有何不妥,然而悲劇還是發生了。
2009年的一天,小芳放學回家寫作業,楊鐵錘回家之后只看到她一個人坐在那里便詢問楊麗和哥哥去哪里了,小芳回答她們出門了。這時候楊鐵錘突然走向屋外將手中的農作工具放下,走到小芳的臥室喊她進去幫自己按一下肩膀。
這一舉動并沒有引起小芳的懷疑,但是當她一走進臥室,楊鐵錘立馬撲過來將她丟到床上,年僅13歲的小芳雖然未經人事但也知道這種行為代表什么,所以即刻進行呼救,然而楊鐵錘立馬捂住了她的嘴巴,由于力量懸殊,楊鐵錘最后還是QF了小芳。

小芳抱著自己的身體蜷縮在角落哭泣,楊鐵錘早已不再像之前一樣慈眉善目,反而用一副兇狠的表情威脅小芳:“你要是敢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我就殺了你們母女倆!”
小芳被這句話嚇得不敢多言,楊麗回家之后她也只是噙滿淚水,不敢將自己的經歷告訴母親。
見小芳真的沒有將事情敗露出去,楊鐵錘愈發囂張,只要家中只有他和小芳兩個人時就會對其進行QF,連續四年都是如此,小芳在他的逼迫之下過著苦不堪言的生活。
四年之后,小芳已經有了自己獨立的思想,她希望自己可以盡快逃離禽獸一般的楊鐵錘,于是準備外出打工,然而這件事情被楊鐵錘知道之后,他又放話說自己會殺了小芳她們母女倆,直到這時候,小芳才終于將自己這四年來受的屈辱告訴了楊麗。

楊麗立馬帶著她去報警,警方進行了相關證據的調查采取,楊鐵錘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他第一次QF小芳的時候她還只有13歲,根據法律規定,與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關系不管對方是否自愿都構成QJ,所以楊鐵錘已經觸犯了刑法。
根據《刑法》,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QJ婦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婦女、JY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QJ婦女、JY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JY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JY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楊鐵錘對小芳進行了長達四年的QF,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小芳畢竟還是他名義上的女兒,他的行為性質極其惡劣,造成負面影響巨大,給小芳造成的傷害巨大,屬于情節嚴重,所以他最后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楊麗在這一過程中雖然沒有助紂為虐,但是她對女兒的疏忽以及對伴侶的選擇都是造成小芳受到連續的傷害的原因,如果她對女兒的關系更加細致一點,悲劇也許不會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