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一位90后伴娘因太漂亮,遭新郎惦記,最終釀成了悲劇

“洞房花燭夜”是人生四喜之一,之所以能與“金榜題名時”齊名,就是因為這件事情是完成人生大事非常關鍵的一步,古時的洞房花燭夜蘊含了太多期待,掀開紅蓋頭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將整個人生的春天都捧在手上,所以才會有春宵值千金的說法。
時代在發展,人們的婚戀觀發生了些許變化,但是結婚始終還是人生大事,愿意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的人一定是一起經歷過一些風雨的人,對彼此的性格和三觀也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世事沒有絕對,有些人,不到最后一刻永遠看不出本性。

江蘇泗洪縣的小李與麗麗(化名)已經談了很長一段時間的戀愛,兩個人的感情也一直都很好,畢竟都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在家長的催促和支持下,他們倆很快就走到了談婚論嫁這一步,以不耽誤兩個年輕人的未來為前提,彩禮和嫁妝這些事情都談得很快,婚禮的日期也很快就確定了下來。
所有女生都期待有一場夢幻中的婚禮,但是真正能完成夢幻中婚禮的女生其實很少,讓自己最好的朋友來見證幸福也是浪漫婚禮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所以麗麗早早就跟自己的幾個朋友發了邀約,邀請了幾個與自己關系最好的朋友做伴娘。
小美(化名)是麗麗的好朋友之一,她的長相很甜美,五官精致身材苗條,是個十足的美人,但是所有的女生都知道新娘才是重頭戲,作為朋友,她也不會搶了麗麗的風頭,因此2015年4月15日婚禮當天,小美穿著統一的伴娘服,化著淡雅的妝容站在新娘子的旁邊。

盡管她已經盡量低調了,但是小李還是早就已經惦記上了她。
婚禮過程充滿了感動,小李在紅毯上向麗麗深情告白,講述自己與她一路走來的不容易,感謝她的陪伴相守,感謝自己的執著和不放棄,在場的人都為他們的感情而感動,敬酒的時候伴娘和伴郎也是在身邊步步不離。
婚禮圓滿結束,晚上鬧完洞房之后,親友們紛紛離去,伴娘和伴郎也都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各回各家。由于小美的家住得比較遠,所以小李自告奮勇開車送她回家,誰知道就是這一送,將小李心中的惡魔召喚了出來。

小美喝了一點酒,坐在車上的時候有點困乏,靠在窗戶邊上呈假寐狀,小李開車的時候看到漂亮的小美竟然起了色心,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將車子開到路邊停好,待小美一臉疑惑地睜開眼時,小李已經撲了過來。
安全帶系在身上,小美無法全力反抗,而小李正是抓準了這一點不斷向她發起“進攻”,他的目的明確,就是對小美欲行不軌,小美大聲呼救,不斷揮舞著自己的雙臂反抗,而小李此時已經有點惱羞成怒,將小美的身上抓出了很多傷痕。
麗麗遲遲不見丈夫回來,所以不斷地打電話、發信息催促,無可奈何之下小李才放棄繼續犯罪,將小美送了回去。小美這時候在車上并沒有表現得十分慌張,而是盡力安撫自己的情緒,因為當務之急就是讓小李先將自己送到家。

她終于下了車,小李假裝無事發生趕緊回去,他到家一會兒之后,小美就帶著家人上門討要說法,一開始他們想的是私下解決這件事情,但是小李卻認為自己已經主動停止了犯罪,小美也并沒有受到什么損害,所以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什么不妥之處,更加不構成犯罪。
雙方協商不成,小美的家人最終決定報警,第二日凌晨,小李被警方抓獲。
警方一旦介入,就算這時候他們兩家再想要進行協商私了也已經沒有用了,因為他觸犯的是QJ罪,屬于公訴案件,他與受害人的協商只能作為量刑減刑的依據,無法讓他免掉刑事責任。
所謂公訴案件,也就是指刑事公訴案件,是指由各級檢察機關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提起訴訟的案件。

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于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提請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
小李對小美欲行不軌,使用暴力手段對小美進行強迫,甚至將她的身體抓傷多處,最后的目的就是與其發生X關系,已經構成QJ罪,小李本人對這一事實供認不諱,小美身上的傷痕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所以他的犯罪行為證據充分。
根據我國法律,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X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X關系的行為構成QJ,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雖然說小李并沒有達成最終的目的,但是他這一行為的性質相當惡劣,在大婚之日QJ新娘的伴娘,給受害人造成的心理陰影巨大,對自己的婚姻也極為不尊重,影響極為惡劣,法院最后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他的行為不僅讓自己要受三年半的牢獄之苦,也讓自己的妻子傷透了心,讓小美的心靈受到了創傷,可見一時的惡行造成的后果是巨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