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丈夫處處包容妻子,妻子卻不愿領情執意要求離婚:他配不上我

老話說,一生清貧怎敢入繁華,二袖清風怎敢誤佳人,事實上這句話確實是這樣,條件不好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自卑。
這不,家住湖南的黃芙(化名)今年50歲了,她和丈夫結婚已經有15年,之前主要是丈夫在賺錢養家,前些年丈夫由于身體原因無法賺錢養家了,不得已她才到長沙找了份工作自食其力。
可讓黃芙沒想到的是,從長沙務工回到老家后,丈夫竟然把門鎖給換了,不管她使出了什么辦法,丈夫就是不愿開門讓她進去。
黃芙說,外出打工的時間,丈夫就經常四處找她,目的就是不想讓她出去打工,可是沒有錢用,之前丈夫也不曾給過她錢,出去打工也實屬是迫不得已,黃芙就覺得丈夫的此舉是逼著她離開這個家。
說著話,黃芙帶著記者在外找到了正在打牌的丈夫張國(化名),看到丈夫,黃芙顯得有些扭捏,不敢上前和丈夫打招呼,只是用腳踹了一下椅子。
眼前這個佝僂的男子就是58歲的張國,他的身材矮小,跟常人不太一樣,張國說,小時候摔斷了脊椎就變成這樣了,反正是治不好了,如果治得好的話也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了。

而提起換鎖的事情,張國表示妻子已經出去兩年了,過年都不回家,而且還把他的手機號碼給拉黑了,再加上妻子提出了離婚,所以他才把門鎖給換掉了。
為了證明自己所言非虛,回到家后,張國就拿出了起訴書,原來在去年的時候,黃芙就已經到法院起訴離婚了,只是最后沒有同意離婚,而張國是屬于頭婚,黃芙是屬于二婚。
張國說,因為外貌的原因,自己遲遲沒有找到對象結婚,直到43歲那年,因為工作的原因和妻子黃芙相識,之后結為了夫妻,自己能娶到像妻子這么漂亮的人,也是很有面子的,一直以來自己都把她當作寶貝一樣,盡所能的對她好。
雖然結婚已經15年了,可奈何妻子的心一直在別的男人身上,對自己從未有過噓寒問暖,更沒有生活上的照料,所謂是一心照明月,明月照溝渠。
聽到丈夫的指責,黃芙很是氣憤,她指著丈夫大罵了起來,讓丈夫拿出自己背叛家庭的證據出來。

張國顯得見怪不怪了,他說妻子就是這樣,動不動就對自己指指點點,早在6年前和妻子外出在湘潭打工,妻子當著自己的面就和別的男人在外面亂來,而這些妻子也都向自己承認了。
今年的5月17日,張國也到長沙找到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可每到晚上,妻子就會接到一個男同志的電話,然后就跑出去了,跟妻子同宿舍的一個女同志還告訴他,不要去找了,找了又有什么用呢?
在張國看來,妻子如今提出離婚,跟這個經常晚上打電話的陌生男人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黃芙聽罷認為丈夫就是在胡說八道,誤會了自己,她解釋之前只是在鎮上遇到了一個認識的男人,自己也只不過是讓他幫忙點了一份快餐,結果丈夫就四處大鬧,他就是不信任自己,哪怕自己跟異性接觸,他都會各種懷疑。
既然如此,記者也詢問了黃芙,為什么非要和張國離婚?
還沒等黃芙回答,張國就說是自己做不了事了唄,而黃芙也直接承認了,就是因為丈夫現在沒有用了,賺不了錢了,所以想要離婚。

只是張國的身體情況以前就是如此,為何黃芙以前可以接受,現在接受不了了?黃芙倒是沒有正面回答,以前能接受那是以前,反正現在接受不了了,她說丈夫也有侄兒侄女來給她養老,用不著自己。
黃芙的一番話也是讓人一頭霧水,事后為了證明自己,黃芙也帶著記者來到了她在長沙工作的地方。
原來,黃芙是在長沙的一家燒烤店工作,包吃包住,一個月3500元的工資,宿舍里也只有三個女生,不存在男性。
舍友也表示,平常黃芙下了班就是回到宿舍居住,也沒見她和其他異性走得太近,也沒有夜不歸宿的情況。

證明了自己的清白,這時黃芙才說出了真正想要離婚的原因,她和丈夫張國結婚后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房子,可前不久丈夫的侄女就來借房產證用,再加上侄女與丈夫走得比較近,關系甚好,所以黃芙懷疑丈夫是想要轉移財產。
黃芙說,她和丈夫的侄女本來就合不來,可侄女總是會來她們家,原本她想的是讓丈夫跟她的兒子走得近一點,將來由兒子來養她們的老,然而丈夫卻不同意,非要他的侄子侄女來養老,之前丈夫還說要把房子當作回報給侄女,這就讓黃芙有些接受不了,她就想要自己留在這套房里直到百年,所以如今她也只想自己握住這套房。
對此張國很是無奈,妻子的意思就是跟她在一起后,自己不能跟所有的家人來往,包括侄子侄女,只要一來她就吵,張國也承認之前家里人確實有說要把侄子過繼給他的想法,但這個想法一直沒有實施。
一旁的黃芙依舊是很氣憤,侄子侄女靠得住嗎?他們就會欺負我,你也欺負我,我告訴你,我不怕你們,我娘家也有人。

經過了解得知,原來黃芙和前夫生育有一個兒子,只是兩人感情不合離婚了,兒子也是歸前夫撫養,黃芙和張國結婚后并沒有共同的孩子,而張國之前膝下也無子,這么多年兩人在養老的問題上總是意見不統一。
黃芙說,實際上她和兒子的關系也不熟絡,之前兒子也提出讓她回家住,但性格要強的她并不愿意打擾兒子的生活,現在誰也靠不住了,也沒人可靠了,她只好給自己交了養老保險,將來就想要靠自己。
當聽聞叔叔和嬸嬸的矛盾后,侄女張莉(化名)也趕了過來,面對嬸嬸的質疑,張莉直接表示自己有房住,從未想過要叔叔的這套房,而且這套房年代久遠,也沒有裝修,市場價值也不過十來萬而已,將來嬸嬸想要給自己的兒子,這都沒問題。
張莉勸說著嬸嬸好好跟叔叔過日子就行了,就算要離婚,這套房子依法分割就行了,自己根本沒權利來拿這套房子,嬸嬸就是單方面的臆想。

可不管張莉怎么勸說,黃芙都不接受,她說現在自己就想要一個人過,不想要兩個人過,侄女確實沒有權利來分這套房子,自己在乎的是丈夫曾經提出過的這個想法。
無奈之下,張莉也回家勸說了叔叔,她說之所以會常常來看望叔叔,一方面是叔叔身體的原因,另一方面是她的母親也是個殘疾,小時候叔叔對她和哥哥都很好,常常照顧著她們兄妹倆,所以在她的心里,叔叔就相當于她們半個父母。
張莉也不希望叔叔和嬸嬸離婚,希望叔叔能好好勸勸嬸嬸,張莉說,她自己組建了家庭,很少來看望叔叔了,嬸嬸不愿意的話,自己也可以不過來,現在至少有三個月都沒來看望叔叔了。
此刻張國也表了態,他認為日子還是可以過的,如果妻子愿意,不要外出打工,也不要拉黑他的聯系方式,那么他可以交出自己所有的錢給妻子以表誠意,以及要好好過日子的決心。

私下里,張國也跟記者講了掏心窩子的話,他說自己一直以來都是對妻子以包容的態度來面對她,她在家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說什么就說什么,自己也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可直到法院起訴書的到來,自己對妻子徹底寒了心。
說著說著,張國有些傷感,我好委屈的,其實我也知道在外貌上配不上妻子,但其他方面我也不比別人差到哪里去,而妻子也總是在言語上打擊我,她說自己漂亮,我配不上她,原本不自信的我就變得更加自卑了,在家里我都是不說話的,就一直聽她說。
只是不管咋樣,張國下定了決心,他愿意再做最后一次努力,想要挽回妻子回到這個家好好過日子。

可兩人再次見面,黃芙就斬釘截鐵的表示鐵了心要離婚,面對妻子決絕的態度,張國也一改之前想要挽回婚姻的想法,他同意離婚,直言留也沒用了,心都不在自己身上,留著干嘛呢?
不過張國也提出了要求,離婚的話如果妻子想要房子,那么妻子要給他10萬塊錢,如果妻子不要房子,那么他給妻子7.64萬塊錢。
至于為啥會這么說,張國解釋這么多年他付出頗多,因為妻子才來這個家的時候身體就不好,他也為妻子花了3000塊錢看病,結婚時還給妻子娘家了一些錢,而這么多年妻子從未給自己花過一分錢。
既然這樣的話,房子的總價是152800,妻子不要房子的話,自己只愿意給她一半的補償,妻子要房子的話,她要把之前的錢也要還回來,10萬塊錢少一分都不行。
黃芙聽罷又是一頓大罵,她說丈夫就是一派胡言,自己怎么可能沒給他花一分錢,可被問到給丈夫花了什么錢時,黃芙思來想去表示給丈夫買了一件衣服,至于是上衣還是褲子給忘了,還給丈夫買過藥。

不難看出,結婚15年了,談及雙方的付出,黃芙是三言兩語就能給概況完,顯然這段感情不管是從外貌上,還是付出上,都是極度不匹配的。
張國認定了妻子就是沒有給自己花過一分錢,衣服什么的他直言沒收到過,而家務活也都是自己在做,之前妻子嫌他不會煮飯,后來他也煮了,然而妻子還嫌棄煮的飯爛了,沒有她做的好吃,反正自己不管怎么做,妻子都不滿意,自己又該咋辦呢?
過去的事情黃芙也不想多提,她做出了讓步,房子自己肯定是要的,可以給丈夫8萬塊錢,只是張國不同意,10萬塊錢少一分都不行。
就這樣,雙方陷入了僵持,此刻黃芙的弟弟進行了勸解,他質問著姐姐為什么非要離婚,你可以出去打工,將來這套房子也是你的,他又沒有后人來繼承,誰跟你搶,原本這都是沒有的事情,你非要吵什么,離了婚你又要干什么。
一番勸說,黃芙被懟的啞口無言,沉默過后她也做了決定,不離婚了,以后到長沙打工,各過各的。
張國聽到妻子不離婚了,他的心里是開心的也是落寞的,他只希望妻子能告知她在哪兒打工,也不要把自己的電話給拉黑,自己打電話也能知道有個家在哪兒,就這樣,雙方達成了一致。

其實在我看來,雖然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但張國的選擇也是無奈的,想必他也明白離婚對他來說才應該是一種解脫,面對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不會相扶相助很有可能拋棄自己的人,留著有什么用呢?除了面子上好看一點,其他一無是處。
只是離了婚沒有房子,他也沒有了住處,給侄子侄女添麻煩,也不是長久之計,無奈之下只能選擇這樣的方式來維持自己的婚姻,最起碼也能有個住處,名義上也有個妻子,不得不說,想想也是讓人唏噓不已。
在這段婚姻里,張國是自卑的,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外在與經濟條件都并不太好,而妻子黃芙在他失去養家的能力后也變得不安起來,她怕自己老無所養從而提出離婚想要分房子,丈夫由他的侄兒侄女養老,兩個人在養老方面都有自己的憂慮。
很明顯的是黃芙和弟弟的做法也是權宜之計,名義上是夫妻,實際上早已名存實亡了,只用到時候拿到房子就行了,其實這個想法也是錯誤的,夫妻之間,只有相互扶持,自己才會越來越幸福,單打獨斗,自私自利,只能孤獨終老。
對此大家有著怎樣的看法呢?歡迎大家各抒己見給出不同的聲音,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