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肅一男子當眾炫耀與情人出軌細節,丈夫心理失衡釀血案

“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亡國之奴、滅門之仇”是古代公認的四種“不共戴天之仇”,這四種情形給人帶來的憤怒是可怕的,這種憤怒帶來的后果往往也令人不敢想象。
“奪妻之仇”與其他三種情況放在一起看來似乎沒有那么嚴重,但是男性對伴侶的占有欲往往會導致事態變得極為嚴重,這也就是“窮生盜,奸生殺”的原因。
(圖片來源于網絡,僅配合敘事,侵刪)

2021年,甘肅有一名男子當眾炫耀自己和情人出軌的細節,情人的丈夫得知此事之后心理失衡,最終釀成了一出血案,這無疑就是“奪妻之恨”會令人失去理智的最好例子。
案件的主人公刑小天(化名)1984年出生在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在一個普通的工薪家庭成長,他的人生軌跡顯得平庸但是沒有出現任何差錯。擁有一個完整的童年,接受了教育,由于成績不夠拔尖,所以最后選擇外出務工,有了一點積蓄之后,在父母的張羅下完成了人生大事。
與妻子張梅(化名)結婚是他前半生最大的喜事,平凡之輩的甜蜜和人生成就感在成婚那天達到了峰值。張梅年輕漂亮,五官清秀,裝扮之后明艷動人,所有人都夸獎刑小天福氣好。

但是外人畢竟只看熱鬧,婚姻終究還是需要自己經營,所以他一直默默用自己的行動維系著整個家庭的幸福。為了讓妻兒過上更好的生活,刑小天決定出遠門務工,讓妻子在家安心照顧孩子,打點人情往來,沒想到妻子卻因此變了心意。
孫松(化名)也是古浪縣人,為人放蕩不羈,性格乖張,偏偏相貌生得十分英俊帥氣,所以異性緣十分好,有多名異性保持著曖昧的關系。一個偶然的機會,孫松遇到了張梅,張梅對孫松一見傾心,兩人很快就發展成了不正當的關系。
張梅在家里日日思念著孫松,刑小天每天都在外省忙活,為了生活四處奔波,由于沒有學歷和技能,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氣,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后院已經起火。

孫松明知張梅已經有了家庭卻絲毫不覺得這種行為有何不妥,甚至將自己與她有這種關系當成一種炫耀的資本,每一次與人吃飯喝酒時必定都要拿出來說上一番,不僅將偷情的細節要進行一番描述,還要添油加醋說進行“加工”。張梅對此渾然不知,但是他們倆的關系早就已經傳開了。
縣城說小不小,說大也不大,刑小天畢竟也有一些朋友留在縣城里面,所以2021年9月份當他回家時,沒待幾天就聽說了妻子與孫松私通的事。作為一個男人,這種事情不可忍受,作為一名丈夫,他勢必要為自己爭回一口氣。
他與張梅之間的感情瞬間冷凍,但是為了孩子,刑小天并沒有決定離婚,對著妻子進行了一番發泄之后,他決定給孫松一點教訓。這天他在縣里面的市場轉悠,正好看到了孫松的車輛停在一家火鍋店下面,心中憤怒驟起的他轉身回父母家拿了一把斧頭。

斧頭與一般的工具不同,殺傷力非同一般,但是刑小天這時候的怒火已經布滿全身,到了火鍋店之后他四處尋找,果然在一個角落看到了正在和朋友談笑風生的孫松,他直接沖上去對準孫松的頭、臉和背部一頓亂砍。
如果不是店里的工作人員以及客人及時進行阻攔,刑小天的斧子勢必還會再次落在孫松身上,在那個時候,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讓這個破壞自己婚姻的男人去死。被眾人攔下來之后,刑小天自己撥打電話報警,到了公安局之后認罪態度極好,并稱自己就是因為受不了這種氣,心理失衡才會做出這種過激的舉動。
經過搶救,孫松脫離了生命危險,但是身受重傷,經過鑒定,他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重傷二級指危及生命,遺留肢體殘廢或者輕度容貌毀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孫松后半生的生活相當艱難。

甘肅古浪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刑小天提出公訴,之所以是故意殺人而不是故意傷害,就是因為他從一開始就是抱著剝奪孫松性命的想法去的,主觀上存在這種“故意”,并且已經付諸行動,所以構成故意殺人。
根據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

刑小天之所以對孫松有這種舉動,是因為兩人之間有情感糾紛,孫松故意破壞刑小天的感情并且出言不遜,不僅肆意宣揚丑事,還對刑小天進行人格侮辱,所以他本身也具有一定過錯。
刑小天故意殺人未遂,按照法律規定,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理,而他在案發后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交代案發經過,認罪認罰,態度極好,所以最后可以獲得從輕處理,但是他還是需要付出應有的代價,接受應有的懲罰。
張梅是整個案件的中心人物,孫松與刑小天正是因為她才發生這樣的爭執,血案也是因她而起。她僅僅為了放縱一時的欲望,辜負了丈夫的信任,違背了對婚姻的忠貞,最后釀成的苦果也需要她親自去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