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四川一起妹妹與姐夫偷情誘發的悲劇

女人之間的感情是很純粹的,她們可以因為喜歡同一個明星而成為好朋友,也可以因為對同一個人的厭惡而成為知己,還有可能僅僅因為一支口紅而變成可以一起逛街的好閨蜜,但是只要兩個女人中間出現同一個男人,她們所有的感情都會瞬間破裂。
不知道聽過多少個姐妹情深最后因為男人反目成仇的例子,“閨蜜”一詞甚至還因此成為了很多人的雷區,但是其實不只是朋友,就算是親人,一旦有一方不檢點,不自重,兩人也會徹底反目,因為有些關系本來就是不容僭越半步的,不管是誰,做錯了事情就應該付出代價。

小燕和小麗兩人出生在四川資陽,家境并不富裕,就是最普通的人家。她們姐妹倆年紀相差不大,小燕是姐姐,在很小的時候,她也經常扯妹妹的頭發,有什么東西也舍不得給妹妹吃,但是長大一點之后,她一直將妹妹保護在自己身后。
小燕性格溫柔,懦弱,小麗外向,強勢,父母一直以為小麗長大以后會比姐姐有更好的成就,但是性格太過強勢也不是什么好事,小麗的人生反而是顯得一塌糊涂。
小燕為人誠實靠譜,溫婉的長相讓她有不少追求者,不過她也不因此而浮躁,依舊過自己的日子,相信緣分的她最后遇到了阿勇,兩人過著平淡又甜蜜的生活。小麗則截然相反,在眾多追求者中挑花了眼,最后選了一個油嘴滑舌的丈夫,以為婚后的日子會像丈夫許諾的那樣甜蜜且富足,結果一地的雞毛蒜皮讓她接近抓狂。

按理來說,各自成家以后就算是姐妹也不能一直纏著對方,但是小麗三天兩頭就到小燕家里訴苦,小燕便也就心軟了。2003年,小麗稱自己已經不相信愛情了,只希望自己有一份工作,小燕便只好叫妹妹跟著阿勇一起做藥材生意。
阿勇一開始還覺得有點難為情,畢竟做生意和談親戚是兩碼事,花錢雇人幫自己干活自己還好提要求,小姨子跟著自己做事,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對,自己難免開不了口,不過妻子強行讓小麗跟著他,阿勇也只好勉為其難答應了。
這時候的阿勇還是一個模范好丈夫,賺錢能力強,會做飯又顧家,對小燕也是百般體貼,從來不會出去花天酒地,人們都說小燕嫁給他就是前世修來的福氣。

小燕也一直很珍惜這種幸福,殊不知前面這些年過得越幸福,后面的打擊就越重。
小麗跟著姐夫做事情之后,愈發被阿勇的人格魅力吸引,相比自己不務正業只會說花言巧語的丈夫,姐夫簡直就是新世紀好男人。自詡長相和能力并不比姐姐差的小麗內心有了想法,覺得這么好的男人本來就應該屬于她。
在她有意無意的撩撥中,阿勇也慢慢有了變化,一開始他還以為是自己的錯覺,在確認了小姨子確實對自己顯得過分熱情時,他也曾覺得這樣不好,不過阿勇的內心還是不夠堅定,喝多了清湯便想要嘗嘗辣湯是什么滋味,最終他還是沒有抵擋住小麗的故意誘惑。

兩人借著做生意的名義保持著不正當的關系,小燕還在家里做自己的家庭主婦,每天擔心丈夫在外面受累,擔心妹妹在外面受苦,他們這對野鴛鴦卻在外面雙宿雙飛。
紙包不住火,小麗也根本就沒有想過隱藏自己與姐夫的關系,最后甚至故意放出風聲,希望與小燕正面“交鋒”。所有人都被她的無恥程度嚇壞了,父母哭喊著罵她、打她,說她沒有良心,但是她不為所動。
小燕的世界幾近崩塌,疼愛自己的丈夫對自己不忠,自己疼愛的妹妹居然做出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她不知道該怎么辦,大吵大鬧過后,只剩下一個人在自我折磨。與小麗在一起之后,阿勇也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家庭責任心也沒有了。他對小燕有愧疚之情,所以也希望小麗不要將事情鬧大,可是小麗并不聽他的話。

小燕以死相逼,得到的回應卻是白眼和冷嘲熱諷,小麗已經鐵了心要和阿勇在一起,很快就與自己的丈夫離了婚,她的丈夫受不了她這種無恥的女人,甩手便走了。
為了讓阿勇對自己的心意更加專一,小麗想方設法讓自己懷孕,最后真的生下了阿勇的孩子,小燕兩次服藥自殺,好在家人及時阻止。2008年3月8號,小燕希望與妹妹最后好好談一次,結果小麗卻帶著她與阿勇的孩子以一副勝利者的姿態出現在面前。
看著小孩與自己的丈夫長得一模一樣,小燕失去了最后的理智,抓起茶幾上的水果刀狠狠刺向眼前的兩人,孩子當場斃命,小麗身受重傷,最后經搶救無效身亡。

小燕知道自己這樣做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她并沒有選擇逃跑,但是也沒有主動投案,在接受審訊時,她內心的悲涼感大過一切情緒,叫人看著也感覺揪心。
不過她解決問題的方式是不對的,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而且孩子終究是無辜的,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燕造成兩人死亡,不屬于情節較輕,不過由于她歸案后認罪態度好,且殺人原因為家庭糾紛,不屬于罪大惡極的社會殺人事件,所以法院在審理時依法減刑,2009年,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該案后依法判處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圖片皆來自網絡,僅配合敘事,本文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和搬運,違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