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即將結婚卻違法賣淫,警方逮捕時揚言:最后撈一筆

導語:
“天可補,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復追。”這句話是晚清軍事家曾國藩寫下的一句話,用來形容時間一去不復返,所以要珍惜時間,莫要在最后才感到后悔,而最后早已為時已晚。

在XX省發生的一起MY案件中,警方發現了一名即將成婚的女子,在審問的時候這名女子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稱自己只是想在結婚前撈最后一筆。
但事實擺在眼前,這名女子最終不僅被拘留,而且還丟到了來之不易的姻緣。
究竟是什么樣的人生經歷讓這名女子如此,又是為何還要在結婚前夕做出這樣的事呢。
這一切都要從女子的人生經歷開始說起。
MY的準新娘
2012年10月15日,XX省公安民警接到舉報電話,稱在一家XX酒吧發現了MY。
隨后,警方立即派出兩支隊伍喬裝進入了酒吧。最終,一個包間里的五男六女全部被帶入警局。

在審問期間,幾個人始終沒有承認他們在包間里是進行X交易,稱他們只是一起喝喝酒,沒有做別的什么。
但是,舉報者透露給警方,他是真真實實地看見了包間里的男女在角落里發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再加上警方在現場發現的一堆現金,這些人再難以開口撒謊,只能乖乖地將全部實情交代給警方。
在審問記錄的過程中,一名姓柳的女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這名女子和其他五名女子不同,身上的穿著很難看得出她是一個MY的女子。

柳某(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的左手中指上有一枚戒指,證明女子已經訂婚了,那么柳某為什么在訂婚之后還要MY呢。
柳某接下來的一句話更是讓警方十分吃驚,柳某稱自己下個禮拜就要舉行結婚典禮了,所以想在結婚之前撈最后一筆。
這句話讓警方十分無奈,又覺得有點憤怒。柳某明知道自己將要結婚,還要在結婚之前作出這檔子事來,真不知該說她是聰明還是愚蠢。
不幸的人生
1983年6月5日,柳某出生在XXX省的一個貧困的農村,因為當年趕上了收成不好,所以柳父就十分不待見剛剛出生的女兒。

一年后,柳母實在是忍受不了貧困的生活,所以丟下年幼的女兒和一個有錢的富商跑了。柳父知道后將全部的怒火燒在了年幼的柳某身上。
所以,柳某的童年過得十分不幸。
在柳某16歲的時候,柳父為了解決生活溫飽問題,將柳某“賣”給了村里的一個單身老漢。
柳某不甘,趁著夜色跑出了家,從此自己獨身一人來到了社會上。
因為沒有上過學的原因,所以柳某只識得幾個字,而這也成了柳某悲慘人生的一個主要原因。

一個穿著花哨的中年女子將柳某介紹給了一家酒吧,讓柳某來酒吧“賣酒”,以此來賺取生活費。
剛滿18歲的柳某穿著性感的衣服來到了酒吧,很快就學會了酒吧里的“推銷技巧”。
盡管她不想這樣,但是為了生存,她不得不違背自己的內心。
悲慘人生的一束“光”
久而久之,柳某覺得賣酒賺到的錢已經滿足不了自己的需求,所以她開始向賺得更多的人求助方法。
一個35歲左右的女子將MY的事情告訴了柳某,柳某知曉后開始上手,成為了其中的一員。

2010年,柳某發現自己的生活過得渾渾噩噩的,每次看到街上的情侶戀愛都十分羨慕,所以她也產生了談戀愛的想法。
但是,柳某身處那樣的一個環境,怎么會找到珍惜她的人呢。
這件事情一拖再拖,時間轉眼間就過去了一年。
2011年12月的一個晚上,柳某在一家便利店遇到了她現在的未婚夫金某。雖然金某比她小3歲,還是家里的獨生子,但是他對柳某十分照顧,兩人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系。
不久后,金某將柳某帶進了家里,得到了金家人的認可,兩個人在兩個月后就舉行了訂婚典禮,計劃在2012年10月23日正式結婚。

在整個過程中,柳某并沒有放棄MY ,也不敢將自己的事業告訴金某一家。
在結婚前的一個星期,柳某決定做完最后一次就立即停手。但是她沒有想到自己這次終究是被抓住,同時也失去了珍惜自己的愛人。
律師觀點
本案中,還有一個星期就要結婚的柳某因為貪戀錢財,所以在結婚前準備撈最后一筆錢。
為婚后的生活變得更好,柳某不惜違反法律、違反道德,而這種方法也最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MY罪,是指女性為獲取報酬而無選擇地與其他男性進行以及提出或同意進行非法XJ活動的行為。

廣義的理解為,賣Y一般是指補償既非屬于XY方面的又非屬于感情方面的一切X行為。
具體來說即為了X或感情方面的一切報償或樂趣而從事的X行為才是正常的,而且這種XY或感情方面的報償或樂趣必須是來源于X行為本身。
因而出于其他任何別的目的、動機、原因而與他人進行的X行為均屬于妓女MY。
在我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MY人員判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經過法院對案件的審理,認定柳某犯了MY罪,依法判處其十五日拘留,罰款五千元。
柳某的未婚夫和家人知道后,對柳某很是失望,兩家人立即解除了姻親關系,從此再無瓜葛。
柳某擁有了好的歸宿,卻還是以身試法,作出了如此違背道德、違反法律的事情,最終這個結局也是柳某自己做出的選擇,也是她必須要承受的“惡果”。
時間一去不復返,珍惜眼前人,珍惜當下的時光,莫要讓后悔成為自己的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