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京女子與情人臥室親熱,被丈夫捉奸在床,沖動行為釀悲劇

2007年9月晚上,在所有人都漸入睡眠的時候,南京某樓房的一戶家中突然傳來一聲女子的慘叫,街坊鄰居被嚇醒之后立馬出門查看。之間一名只穿著內衣內褲的女子渾身是血的向外狂奔,于此同時身后還跟著一個面目猙獰、手握刀具的男子。
眾人不禁對女子如今的慘樣膽戰心驚,生怕女子就此殞命,有些膽大的鄰居趁著男子不備直接從其身后制服,在幾人的努力,終于將狂暴的男子壓制了下來。其他鄰居則立馬撥打了報警電話與120.

經過警方的調查,發現兩人是夫妻關系。可既然是夫妻,男子為了又對妻子做出這般舉止,甚至還在警局放出狠話:“真是后悔沒把她殺死!”這背后到底發生了什么,才會讓丈夫對妻子有如此深仇大恨?
王行是南京人,第一任婚姻因為性格不合,而不得不離婚。但總這么單身下去也不是辦法,再加上王行之前曾經因為中風,導致平常有些時候生活無法獨自一人完成,無奈之下,家里親戚便又給他介紹了一門親事。
就這樣,在親朋好友的撮合下,楊美蕾成為了他第二任妻子。王行認為自身的情況再婚實則就是拖累了女方,為了能讓女方真心實意地跟著自己,王行在婚后還特意以兩人的名義用自己此前的存款買了一套房子。

剛開始勤勞的楊美蕾確實將家內外打理的很好,也將王行照顧的很好,就連王行自己也感嘆,還能在年過半百之時得到這樣的妻子,屬實是自己的幸運,因此逢人就會夸耀楊美蕾。然而時間一久,兩人之間也逐漸出現了矛盾。
王行心情暴躁,不僅會跟街坊鄰居打起來,有些時候不耐煩了,還會直接對楊美蕾進行打罵。一開始楊美蕾還會對王行多加忍耐,認為他是個病人。可也正是因為楊美蕾的忍耐,卻讓王行愈加的囂張,甚至還對自己打罵妻子的行為視為理所當然。
當忍無可忍的楊美蕾將所有的委屈一并爆發之后,兩人之間便經常開始產生爭執,甚至從2004年開始,楊美蕾也對王行不在悉心照顧,甚至直接不與王行同床共枕。王行見這家里帶著沒意思,于是就天天往自己老家跑。

也正是因為王行對妻子的不聞不問,此時當一名男子對楊美蕾噓寒問暖的時候,楊美蕾很快就投入了該男子的溫柔鄉中,就這樣選擇背叛自己的婚姻。
2006年,平常王行白天都不會待在家里,但今天走到一半的時候發現身上沒有帶錢,于是立馬趕回家中。可就是這么一次偶然事件,卻讓王行撞見了妻子竟然與其情人在臥室親熱,可更令王行感到震驚的是,被丈夫捉J在床的楊美蕾竟然直接先發制人提出了離婚,這一沖動行為又會釀成什么悲劇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王行不是沒有想到過離婚,雖然當時的他極為震怒,但事后還是去咨詢了相關方面的律師,也就是說兩人如果選擇離婚的話,王行的這些年所得到的錢財,已經已經登記兩人名字的房產,離婚后都要平均分配,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王行自然不甘心自己又要被戴綠帽子,還要賠了一半的家財,這樣豈不是太便宜了楊美蕾。而楊美蕾自然也知道王行的打算,她認定王行不會和自己離婚,不僅沒有和情人斷絕關系,反而還變本加厲對王行以各種方式提出離婚,在楊美蕾看來,自己不過報復回來罷了。
然后,本就心情暴躁的王行卻在楊美蕾的這一列行為中,心態發生了變化,竟然對她起了殺心。自己不想平白無故與楊美蕾平分財產,但同時又不想再看到楊美蕾對自己的侮辱,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中,扭曲的王行在2007年9月份,趁著楊美蕾睡覺時拿著刀對著她刺了過去。

楊美蕾被疼痛感刺激到,猛然驚醒,捂著傷口跑到了廚房拿著菜刀也對著王行砍過去。眼見自己不僅沒有傷到王行半分,反而還被他刺中了幾下,顧不得許多的楊美蕾便只好強忍住意識的模糊,跑出來門外,這才發生了開頭一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不是楊美蕾及時逃出家門外,并在熱心鄰居的救助下成功逃脫,或許楊美蕾的性命將會不保。而根據王行案發時的表現以及事后警方對其審問的態度可以得知,王行趁著楊美蕾睡覺之時下手,已經具備了明確的故意殺人目的,并且還對楊美蕾窮追不舍,其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殺人罪。

但因為在群眾的組織下,并未造成受害人楊美蕾死亡的結果,這種出于王行意志之外而導致犯罪結果未能得逞的情節屬于犯罪未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即便如此,屬于王行的刑罰是肯定不會少的。僅僅只是因為舍不得分財產,而選擇了這樣一條極端的方法,最終落得個鋃鐺入獄的下場,真是得不償失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