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南京一起叔嫂不倫婚外戀釀成的血案

社會不僅僅需要法律來維護秩序,同時還需要道德來調解人們心中的善惡,只有讓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共同發揮作用,這個社會才會更加的美好。愛情卻是沒有界限,但有些人卻對公序良俗視若無睹,公然違背人倫常理,這樣的愛情又真的會長久嗎?
2000年南京就發生了一起叔嫂不倫婚外戀釀成的血案:為了他們之間的愛情,雙雙選擇了私奔,可在四年后,男人卻將女人殘忍殺害,直到房東前來催租才發現散發惡臭味的、早已死去的女人。突破重重障礙而在一起的叔嫂,如今又是為何成了現在的局面,案件的背后到底發生了什么?

張某與曹某兩人是叔嫂關系,1996年當曹某嫁給張某表哥時,張某就對這個長相俊俏、勤勞肯干的表嫂一見鐘情。甚至還時常拿自己的妻子與曹某進行對比,更加凸顯的曹某善良、知趣,這令張某對表嫂的愛戀越來越深,時常找各種理由去見她。
可即便在張某眼中有千萬般好的曹某,卻在自己丈夫那里并不是個寶。其丈夫脾氣暴躁,還有些大男子主義,因此曹某在家中不僅完全說不上話,甚至有時在丈夫醉酒之后還會遭到毒打,時間一久,曹某對丈夫便生了嫌隙。
心思細膩的曹某又怎會不知張某的心思,感受到溫暖的曹某對小叔子也漸漸生了情愫。1998年,兩人終于決定突破這層道德的窗戶紙,曖昧關系得到了確定。

偷情的刺激讓兩人的感情逐漸升溫,眼見流言蜚語在村中開始流傳,張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與自己的妻子離婚。見張某如此堅定的選擇自己,曹某內心極為感動,但隨即又害怕提出離婚時會遭到丈夫的毒打,曹某干脆直接在張某的提議下,兩人雙雙選擇了私奔,并以夫妻身份在南京定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雖然曹某與張某兩人之間出于愛情而私奔,在當時不僅違背了當時的人倫道德,也構成了犯罪。曹某在自己還未同丈夫離婚的情況下,就與張某私奔,并且還以夫妻的身份與其一起生活,不僅是非法同居,更是屬于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的重婚罪。同時張某也在明知曹某還未辦理離婚的情況下就與她以夫妻關系同居,即便他目前單身,但也構成了重婚罪。

倘若曹某的丈夫真的想要追究到底的話,曹某與張某兩人必將對受到二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在當時,村中之人的法律意識普遍不高,曹某丈夫見妻子連夜離開之后,便也只好自認倒霉。
但兩人私奔后的生活并沒有當初想象的那般美好,當初私奔時的激情與愛情也在柴米油鹽中慢慢被消磨殆盡。曹某本就十分勤勞,再加上模樣也不錯,因此應聘到了一家富有人家做保姆,工作不僅輕松,薪資也高,逢年過節還能收到雇主的許多福利。
可張某卻恰恰相反,學歷不高的他又不想做伺候人的事,因此找工作四處碰壁,兩個人的日常開銷只能靠曹某,這讓張某的內心非常受挫,想到自己是個靠女人生活的男人,心里主機那產生了不平衡的心態。
曹某見張某如此沒有上進心,內心對他也感到失望,再加上兩人沒有溝通,就這樣矛盾一觸即發,開始頻繁爆發爭吵。曹某為了眼不見心不煩,便直接搬到雇主家,偶爾才會回來一次。

2004年3月30日,在家里待了三天的曹某又與張某發生了爭執,曹某見到如此不思進取、一天到晚待在家的張某,一氣之下就對張某說:“你根本比不上你表哥,早知道我當初就跟著你了,真沒用。”
說完曹某便打算收拾東西去雇主家,可她萬萬沒有想到就是這句話讓自己引來了殺身之禍。本就對兩人之間感到失衡的張某,聽到這句話之后內心漸漸扭曲,想到自己放棄老家所有與她私奔,到最后竟然只得到這般唾棄,見著眼前著急收拾東西準備離開的曹某,張某對曹某生出了殺心。
趁著曹某不注意時,張某直接從桌子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對著她連刺四刀,且刀刀致命,見曹某毫無氣息躺在血泊中之后,這才慌了神,連忙逃離了出租屋。直到4月9日房東見這戶租客到了時間遲遲還未交房租,便親自上門催交,這才發現曹某已經腐壞的尸體,連忙撥打了報警電話。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某對著曹某連刺數刀,沒有絲毫的留情,這說明在當時張某已經對曹某的死亡抱著積極的態度,有著明確的故意殺人目的。同時不僅造成了曹某死亡的事實,犯罪之后不僅沒有投案自首,反而還逃之夭夭,給社會帶來了極為惡劣的影響,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
同時依據相關司法解釋,對于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若不是曹某用語言不斷地刺激張某,或許張某也不會在情緒一時失控之下將曹某殺害,因此經過法院審理,最終判處張某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一場一開始就不被他人所祝福的戀情,最終也沒有證明兩人之間愛情的幸福,在現實的打磨下,所謂的愛情終將被消磨,徒留的只會是愛情之外的東西。但生活總要繼續,只能說這場叔嫂的愛戀終究還是敗給了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