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逃犯顧震芳:貪污92萬懷著身孕潛逃泰國,嫁給殘疾人成了黑戶

很多看似平凡,仿佛伸手就能得到的東西,在擁有時卻難以得到重視,不知道去珍惜這看似平凡但卻來之不易的生活,直到失去時才會追悔莫及。
在2006年3月的一天,在日本工作的小娟突然接到了一個來自泰國的電話,在電話中稱她的一個家屬已經去世了,希望他們可以來泰國參加葬禮,同時還表示死者還留下了一個中國血統的5歲小男孩,希望他們也可以帶回去撫養。
接到這個電話后小娟回想了一下才想起來,電話中說的那個人是顧震芳,是她弟弟的前妻。顧震芳在2000年懷孕,若這個孩子最后被生下來,那么算起時間也該五歲了,于是她便聯系上了小偉,但因為工作關系他當時沒有太多的時間去泰國,于是就聯系上了顧震芳的弟弟顧某。

將事情告知之后,小娟和顧某便各自踏上了前往泰國的航班,隨后根據那名打來電話的男子提供的地址來到了顧震芳最后生活的地方。在那里,他們參加了顧震芳的葬禮并見到了顧震芳的兩個兒子。其中,年紀較大的那個男孩就是電話中提到了小男孩,而年紀小的則是顧震芳與她的泰國丈夫蓋歐所生的兒子。
然而,這場葬禮并未就此結束,在隨后的日子里,上海警方對于顧震芳的死亡存疑,不排除顧震芳存在詐死的可能。雖然顧震芳的親屬表示死者就是其本人,且通過DNA鑒定得出的結論也顯示這個孩子是小偉的親生兒子。
直到2015年8月13日,警方再次聯系上蓋歐,了解到其妻子已于2006年觸電身亡,并且調取了當地醫院的死亡證明和鑒定報告,同時,也從蓋歐的兒子,也就是顧震芳的小兒子身上提取到了DNA樣本后,經過比對顯示,他的樣本數據與小偉的兒子系同母所生。

在拿到完整的證據材料后,警方才確認死者的身份確實是顧震芳,排除了其詐死的可能,隨后,在11月26日,檢察院做出了撤案的決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有因必有果,上海警方之所以做這么多的努力,完全是因為顧震芳是一名上海逃犯,多年前貪污了92萬后懷著身孕潛逃泰國。但她在泰國過得可不幸福,在嫁給一名殘疾人后更是成了黑戶。
1967年,顧震芳出生在上海的一個富裕家庭里,從小衣食無憂的生活也讓她缺乏對抗挫折的能力。從上海的一所學院畢業之后,她便被分配到了某海事處任出納一職,工作穩定且福利待遇都很不錯,即使放在現代也是一份很不錯的工作。生活上的穩定和富足,也讓她在擇偶上要求更高,直到30歲左右時才認識了她的前夫小偉。
小偉的家境也很不錯,兩人也算得上是門當戶對的夫妻,在婚后的生活上,小偉對她也是百般呵護,夫妻之間也很恩愛。但她卻沒有珍惜這種美好的生活,后來更是親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那么,在她的身上究竟都發生了些什么?

在業余時間上,顧震芳原本為了消遣時間便常去一些麻將館等地打麻將,但后來,她卻在這過程中接觸到了賭博,最終從小賭變成大賭。沉浸在賭博的虛幻快樂后,她漸漸地迷失了自我,和小偉的感情也因賭博的事情產生了一些矛盾,而他的積蓄在被賭光之后為了獲取賭資,便盯上了工作時接觸到的資金往來。
為了獲取賭資或償還債務,2000年4月開始,顧震芳便利用工作上的方便,通過偽造票據、虛造賬目等方式多次對公司賬目進行挪用,最初在挪用走幾百元后發現沒人察覺到這件事后,她的膽子也就越變越大。直至10月份被發現時,她在這六個月的時間里貪污了92萬余元。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在這里,顧震芳作為海事處的出納,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偽造票據、虛造賬目等方式,先后多次對單位的財產進行侵占。并對非法所得的財物用于其個人消費、賭博等用途上,情節嚴重。且先后多次實施犯罪行為,累計貪污92萬余元,屬于數額巨大的,那么她的行為便構成了貪污罪。
2000年,已經33歲的顧震芳已經懷上了身孕,但當她聽說單位準備查賬時立刻就慌了。為了逃避責任,在10月26日這天,顧震芳再次以同樣的手法拿走了賬上僅有的15萬元賬款后,便借口要去醫院去化驗報告向單位請了假。請假之后,顧震芳便快速簽了個旅游簽證后便獨自搭乘航班前往了泰國。
當一直聯系不上顧震芳之后單位便組織其他人對過往賬單進行核對,而這時也就發現了顧震芳所掌握的賬單上的問題。警方在接到報案后便立刻對此案進行調查,但無論是其同事、朋友還是家人,都不知道她的下落。

而顧震芳在逃到了泰國曼谷后,便偽造了一個在泰國的身份,而她在外就餐時認識了40多歲的服務人員蓋歐。蓋歐家庭條件不是很好,而且他的右眼還失明了,作為一名殘疾人,想要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也就難上加難,再加上經濟條件的限制,直到他遇到顧震芳時都還沒有娶妻。
但顧震芳為了不被警方抓捕,尤其是她腹中的孩子在出生后也需要一個身份,于是便不顧對方的缺陷,與蓋歐閃婚,在婚后也一直隱瞞著自己得身份和過往。2002年,顧震芳偽造的身份被發現后,在泰國的身份證便被取消,而她又不敢用自己真實的身份,于是便在泰國成為了一個黑戶。

2001年,她和小偉的孩子出生在泰國,兩年后,顧震芳又與蓋歐生下了一個男孩。2004年11月,警方對顧震芳發布了紅色通緝令,這是一種針對在逃犯在成員國內作出的一種通報。
但到了此時,顧震芳當時帶來的錢也都被花光了,尤其是蓋歐后來因一些原因也失業在家,一家人的生活也就變得舉步維艱。于是,在2006年,顧震芳便決定外出務工,但由于沒有合法的身份,她也只能接一些簡單的工作。于是,在經人介紹下成為了一名保潔員的她,卻在工作的第一天,因打掃地段意外漏電的原因,讓她在這場意外中失去了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