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香港”?淺談亂港分子的動機!
作者:羅富強
香港暴亂中,暴徒們的口號和墻上涂鴉最多的語言之一就是“光復香港”。
這些暴徒中不乏政府公務員。據報道:在9月中旬的非法游行中,一名“黑衣人”被熱心市民快步上前摘下頭套。之后,他的身份被迅速起底,原來他是海關關員。就是此人:

此外,還有一名海關官員同樣在香港廣福橋上涂鴉“光復香港”口號被逮捕但隨后被保釋,此人也是海關官員,竟然還是駐守在深圳一側的羅湖出入境管制站的一名海關官員、可想而知,這種如此仇恨內地民眾的人會是如何仇視和刁難前往香港公干和旅游的內地同胞的。

我最奇怪的是兩點:
他們提出“光復香港”要把香港“光復”到哪里?那個時期?
我們不妨先來理解一下“光復”的大致意思:
根據漢語釋義,“光復”包括兩個含義:
一是恢復,是指恢復已經消亡的國家、地區或者部落或者勢力地盤。
二是收復,是指收復失去的領土、領海。
那么,香港的歷史上有幾個時期(階段)呢?
富強這樣劃分為五個歷史階段,比較容易方便讀者理解:
第一階段:被英國殖民前的封建社會時期。
從有歷史記錄的先秦開始,香港就是中華民族的疆土,無論哪一個朝代,香港都是至于中華民族各個歷史時期的政府管轄之下。也就是說,自古以來香港就是中國的領土。
第二階段:被英國侵占和殖民階段。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后,英國強占香港島,事后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原名稱《江寧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清政府被迫在英軍艦上簽訂《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俗稱“新界租約”),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通過上述三個條約,英國共占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也就是現在整個香港地區的面積。
第三階段:日軍占領階段
1941年12月25日(香港人稱為“黑色圣誕日”)。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進犯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領,開始了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
第四階段:英國恢復殖民統治階段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戰敗后在香港簽署降書,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國重新統治,這一時期香港沒有什么民主可言,處于完全的被殖民狀態,但由于當時中國大陸的對外貿易絕大部分都是通過香港進行轉口,香港經濟飛速發展,成為當時的“亞洲四小龍”之一。
第五階段:回歸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迫于英國侵占和殖民香港的非正義性和新中國強大的軍事實力,英國無可奈何地于1984年12月19日與中國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方承諾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基本法開始實施。香港進入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歷史新紀元。
說到這里,我們可以進一步分析亂港分子們“光復香港”的目標了。
首先,他們的目標顯然不是“收復”。
因為香港在回歸以前從來沒有成為一個獨立的王國,連一個縣級都沒有達到過,不過就是幾個沿海村落而已,所以從來沒有管轄過其他地方,只有被統治、被占領、被殖民。
因此,亂港分子們的“光復”目標,顯然是“恢復”。
那么他們想要“光復”到哪個階段呢?
肯定只有上述前四個歷史階段。
“光復”到被英國殖民前的封建社會時期?
顯然他們不想回到扎著大辮子的大清王朝或者更早時代吧?
不過如果他們真是這樣希望,我看不妨可以同意他們的主張。
“光復”到日軍占領階段?
估計有部分人存在這個目標,因為他們認為只要不屬于中國領導,任何國家領導香港都行,哪怕是非洲酋長來領導,估計他們有些人也愿意。
很顯然,他們想“光復”到英國殖民統治時期。
問題是:英國有沒有這個膽量和實力讓香港“光復”到重新被英國殖民狀態?
但也很奇怪,領導他們這次“光復運動”的卻不是英國人,至少主要的力量不是英國人,而是美國人。
美國人領導的亂港分子們的“光復運動”,怎么變成了“光復到英國殖民階時期”去了呢?
難道那些亂港分子的腦子里都是漿糊或者大糞?
難道美國人會這樣“大公無私”?
足見三個事實:
第一個:亂港分子中有些人的確腦子里就是大糞,而且比例很大。
因為他們根本就是不懂政治不懂歷史甚至連漢字都基本不會寫的一幫傻蛋。他們不過是被人忽悠利用當工具做炮灰的一幫大傻瓜。好比內地有一大批腦殘“公知粉”一樣一樣,被公知“高大上”的口號忽悠欺騙,愿意為了公知舍身舍命的“氣概”。
這一點可以從他們的身份中大多數是學生甚至是初中生的情況就能證明。
第二個:亂港分子中有些人的確很聰明。
這一部分人就是亂港分子中的“精英”了,他們搞出一個“光復香港”的口號,不僅從美國那里還有反華勢力那里拿到可觀收入,還可以忽悠和鼓動一大批以青年人居多的腦殘充當自己的馬前卒,試圖在“光復香港”之后確立自己的政治地位。再加上反華勢力金主舍得花錢,自然就能欺騙和鼓動一大批人上街游行和鬧事,在多給一批玩命分子的“傭金”,自然有一大批對生活不滿的賣命者在“光復香港”的鼓動下瘋狂打砸燒……
第三個:“光復香港”其實不是目標,“亂中”才是目標。
即使香港“光復”到英國殖民時期的“亞洲四小龍”階段,其實也是很大的倒退,因為那個時期的香港經濟總量也只有現在的一半左右。
亂港分子們難道為了回歸被“英國皇家”統治而愿意經濟倒退?
美國為何不惜花費巨大人力物力財力“把香港光復為英國殖民地”?難道真是為了英國?呵呵!顯然不是,即使香港重新成為英國殖民地,美國也不太可能撈到直接好處;即使有好處,也是不確定的。
因此,美國的根本目的,就是試圖通過“港亂”達到“中亂”。最起碼,這可以給中國添亂,分散中國精力,看看能否造成中國處置錯誤,然后抓住作物在大做文章。
一切都是為了遏制中國發展,確保美國的世界霸主地位得以更長地延續。
哈哈!令美國政府和亂港策劃組織們沮喪的是——中國政府表現出了強大的定力,任憑亂港分子們如何升級暴力,如何刺激,都沒有上當,連重磅點的人物都不屑出面表個態。
香港再怎么亂,也無法蔓延到中國內地,香港這顆“炸彈引信”,根本無法“引爆”內地的“炸藥”。
香港的經濟再怎么下滑,也無法對中國內地經濟產生大一點的影響,況且中央政府還拿不到香港一分錢的稅收。
我估計,那些亂港策劃者們失望到連死的心都有了。
話說回來,亂港分子們的行為,不僅屬于故意破壞公共安全、損壞公共財物、故意縱火、故意傷人等等刑事犯罪行為,還屬于叛國性質、反社會性質的犯罪。雖然香港法律沒法嚴懲他們,但國家決不能姑息他們。我想中國內地的法律遲早可以收拾他們,現在和未來幾年內,也還有很多別的辦法對付他們,這是應該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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