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抓17名反對派議員,這次要好看了?
來源公眾號:占豪
微信ID:zhanhao668
2020年的元旦,香港就傳來好消息!
據海外網報道,自香港“修例風波”至今,有至少17名反對派候任區議員,因參與非法集結或涉及街頭暴力等不同罪名被拘捕。港媒稱,如果他們被起訴并判處最高刑罰,將失去區議員資格。

為什么說這是好消息呢?在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看來,這則消息至少說明三點:
一、港府、港警越來越硬
香港暴亂,誰是幕后黑手現在已經清楚,就是美國;誰是幕后策劃也清楚了,就是以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四個禍港“四人幫”;誰在前面當打手也清楚了,主要是香港的大中學生。
這批人,看似天天鬧,但實際人數并不是很多,這和去年六七月份反修例時的示威規模完全不可同日而語。現在的這批人大約數千人,其打砸燒的行為根本原因是拿了錢要辦事。敵人為了節省成本,也不可能長期驅動幾十萬人。所以,實際上香港是幾千人在暴亂,是有組織、有針對性地暴亂。
現在,曝光抓了17名區議員,這是港府和港警不妥協的態度。只要有這種態度在,暴亂分子今天抓不完沒關系,總可以抓完。只要港府和港警態度強硬,香港的暴亂分子的資金來源也好、勢力背景也罷,總有一天會枯竭。
所以,不要看他們現在鬧得歡,將來一定拉清單!
二、香港暴亂翻不起什么天大的浪花
香港暴亂搞了半年多了,雖然把香港搞得有點糟糕,經濟暴跌,但美國及“港獨”們的目的都沒達到。美國想借搞亂香港搞亂中國,結果暴亂出不了香港,而且隨著時間推移,愿意折騰的香港人會越來越少,美國能驅動的人會越來越少;至于以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禍港“四人幫”為首的“港獨”們得到了什么?很顯然,同樣什么也沒有得到,他們能實現“港獨”?根本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如此折騰最終只能讓他們逃離香港。
香港暴亂,雖然折騰大半年了,但明眼人都看出來了,現在已經處于“再而衰,三而竭”的進程中。在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看來,香港暴亂分子能折騰出的浪花會越來越小,而這些禍港分子未來能利用的勢力也會越來越小。
三、香港的斗爭將長期化,但港府、港警已穩住心態
不過,暴亂雖然會衰竭,但并不代表斗爭會結束。恰恰相反,香港的斗爭一方面公開化了,另一方面將長期化,即公開斗爭長期化。過去,我們都希望香港暴亂快速結束,但當事情發生變化的時候,就不能急于求成了。
一段時間以來,港府、港警以最大的忍耐試圖換取禍港勢力的妥協。但是,現實是他們已經王八吃秤砣鐵了心要禍港、亂港。如此折騰數月,港府、港警也已經放棄了再用所謂的讓步來換取暴亂分子的妥協。
如此一來,反而顯得更加強大了。
2019年的最后一天,特首林鄭月娥去看望慰問了香港警察。這樣的態度才是對的,香港警察才是需要依靠的力量。林正月的慰問,果然鼓舞了港警的士氣,所以接下來港警會越發強硬,暴亂分子們將會體味到港警的力度。
香港警察抓捕了這17名禍港的亂港的區議員,其實就是向亂港的反動勢力亮劍,接下來就是刺刀見紅。而之所以說斗爭將長期化,除了因為美國在背后支持外,香港的外籍法官、香港的媒體依然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這些勢力都是反動的。甚至,香港的一些資本勢力的立場也不是站在港府和港警一邊的,這些因素都意味著,香港的這種撕破臉的斗爭將會長期持續。
當然,港府、港警是必贏無疑的,因為港府、港警背后是中央政府,是內地14億中國人,無論亂港分子把香港搞得多亂,也都是亂的一時而已。
現在,港警抓了17名反對派議員,據海外網轉引香港《文匯報》報道,根據《區議會條例》,香港區議員被判監3個月或以上,將失去議員資格。香港北角城市花園區議員仇栩欣日前已被香港警方預約拘捕,并到警署受查,將于1月14日在香港東區法院提訊。港媒稱,仇栩欣是以涉嫌襲警被捕,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6條“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等”,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
此外,還有多名反對派議員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涉嫌刑事毀壞、襲警被香港警方拘捕,根據《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如未涉及縱火,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看到沒有?如果這些人真的依法審判,不但區議員當不了了,還得坐牢。坐牢,看坐多久,如果像之前的法官那樣按小時計算咨詢費,如果按年計算刑期,那么這就是對那些反對派力量最強烈的震懾。
依照相關法律,這些人都該判刑。但是,在香港,這種事香港法官經常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更有甚者完全是縱容。
所以,能不能真的震懾這些暴亂分子,關鍵還在香港法官。但是,由于香港法官很多根本就是外籍、是西方國家的人,他們很多時候扮演助紂為虐的角色。那么,這次會怎么樣呢?
根據占豪(微信公眾號:占豪)的觀察,香港高級法院和終審法院是更加失控的,外籍法官多,他們往往助紂為虐,幫助暴徒脫困。但是,香港的區法院情況有區別,有些法官是西方意識形態,有些則具有本土意識,所以如果在去法院判,至少不會像高級法院或終審法院那么慘。
所以,接下來這17人如何審判、如何判決的意義重大,因為這關系到暴亂分子的猖獗程度,也關系到暴亂分子的信心。如果17個人大部分判了刑,取消了區議員資格,香港暴亂平息的速度就會快一些;反之,就會慢一些,持續的時間就會長一些。
但是,無論如何抓人都是對的,哪怕法院將他們放了,警方也應該放一次抓一次。既然有人放為什么一定要抓呢?因為,警察抓一次,法官放一次就是消耗法官的信譽,每放一次他們心理上的壓力就會增大幾分,如此持續,就能讓法院、法官的壓力越來越大。
所以,港警要敢抓,哪怕法院在警察抓了放人,那我們也要敢抓!因為,只有不斷抓人,才表明香港市民安全保證得好。
只要敢抓,只要強硬,那么最終被拖死的一定是“港獨”和其幕后的壞人們!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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