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遷茂陵令”的歷史啟示!
作者 :正文注明 2021-09-08 06:48:39 審稿人 : admin 圍觀 : 次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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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漢武帝的難題
公元前141年,十六歲的劉徹繼承皇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漢武帝。

經過前面祖孫三代的“無為而治”,漢帝國迅速擺脫建國之初神州蕭條、民生凋敝的困境,出現了中國封建帝制歷史上第一個盛世,史稱“文景之治”,但也埋下了貧富差距分化過大,地方富商豪門崛起、進而挑戰皇帝權威的隱患。
作為“帝四代”兼一代雄主,憑著祖宗攢的豐厚基業,一番“東平高麗,南征兩越,西出陽關,北戰匈奴”,短短十幾年,就把前面三代積攢下來的家底花了個底朝天。
此時,三大難題擺在了三十歲的漢武帝面前:
第一、對外戰爭雖然取得階段性勝利,但是還沒有完全勝利,這仗還是要打下去的,打仗要花錢,如何獲取更多的稅收,支持這場戰爭?
第二、漢初實行的無為而治,造成了巨大的貧富差距,如何應對“富者田連仟佰,貧者無立錐之地”?
第三、地方富商豪門利用前期政策紅利迅速崛起,極大地挑戰了皇帝的權威,如何遏制富商豪門,重塑皇帝的權威?
(是否有股熟悉的味道……) 漢武帝的答案是:改革!改革!還是TMD改革!(不好意思,張麻子串場了)
漢武帝采納了主父偃的建議,一邊對劉姓諸侯們繼續推行推恩令(犬牙相入),另一邊對地方豪強地主們推行“遷茂陵令”,打擊的對象是享受前七十年間“無為而治”時代紅利而崛起的富商豪門。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漢武帝頒布了著名的《遷茂陵令》:他命令凡是財富在300萬錢以上的富商豪門,一律遷徙到京城附近的茂陵,國家劃出專門的地方建設居住的地方,每一戶遷徙的富商豪門有20萬錢的遷徙補償費。個別的富商豪門還會得到政府爵位或者官職的獎勵,也可以脫離商人身份,成為貴族,給予商人一定的名望和爵位,提供向上階層流動的空間,減少被改革者的抵抗。

這一政策帶來深遠影響,主要表現為三個層面:
首先,“遷茂陵令”將遷移富商豪門的標準定義為300萬錢,但是只給20萬錢搬家費,富商豪門的財富在無形中縮水很多,在某程度上進行了財富的重新洗牌和分配,一定程度上緩解當時的貧富分化。
其次,考慮封建帝制時代富商豪門的財富形式主要是是土地、房產(當然現在也差不太多,多了股權等等),奉旨遷徙的富商豪門只得在很短的時間內拋售土地、房產,意味著短時間內土地供給大量增加,但需求卻跟不上,勢必造成土地價格暴跌。中央政府趁機一方面將千萬畝良田低價收購,后分給流離失所的無地農民,國家只收取十分之一的稅收,使得無地農民成為繳納賦稅的穩定農戶。另一方面,由政府向農戶提供低息貸款,三年后折成實銀,只加一成利錢歸還政府。雙管齊下,無地農民得以安居樂業,成為改革堅定的支持者,耕種面積的增加使得糧食稅收激增,王朝力量得到極大提升。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富商豪門的勢力基礎就是盤根錯節的地方關系,而“遷茂陵令”將富商豪門遷移到茂陵附近,直接鏟除富商豪門的社會根基,這對于富商豪門可謂釜底抽薪。在新的環境下,遷移到茂陵的富商豪門面臨著新的勢均力敵“對手”,彼此的競爭反而更易于政府掌握。
改革本質是利益關系的重新塑造,“遷茂陵令”新政推行下去,勢必會引起富商豪門極大的不滿,阻力之大可想而知。遷茂陵令推出后的一段時間,執行的并不順利,各地富商豪門都采取觀望態度,遲遲不能推行,那么漢武帝又是采取了什么樣的辦法來讓這項政策最后成功執行了下去呢? 三、郭解的意義 這時一個人趕上了歷史的進程,但他不是趕上的時代風口,而撞上時代槍口。
郭解是聞名當地的游俠,是個快意恩仇充滿江湖氣的人,在當地很有名望,他的父親因為行俠被漢文帝處死。漢武帝推行“遷茂陵令”的時候,不知道什么原因,雖然不符合300萬錢的遷移標準,但是他的名字也在朝廷遷徙的名單中。
當時漢武帝大舅哥兼死黨大將軍衛青替郭解向漢武帝說:“郭解家貧,不符合遷移的標準。”但是漢武帝說:“一個百姓的權勢竟能使將軍替他說話,這就可見他家并不窮。”
于是,郭解被迫動身遷徙到茂陵。郭解遷移到關中后,關中的賢人豪杰無論從前是否知道郭解,如今聽到他的名聲,都爭著與郭解結為好朋友。
作為著名的游俠,郭解身邊集聚了很多“飯圈”粉絲,眼睜睜看著偶像被遷徙到茂陵,離開偶像的日子“想哭”。于是他們先是查出將郭解列入遷徙名單的縣吏是一個叫楊季主的兒子干的,他們先把楊季主的兒子殺了,接著又把楊季主給殺了。楊季主的家人到京城告御狀,有人居然在宮廷外,把楊季主的家人給殺了。
漢武帝聽到這消息,十分震怒,發布拘捕令捕捉郭解。最終,郭解遭到漢武帝的逮捕,在御史大夫公孫賀的審判下,夷滅三族。
后來的故事我們都知道,“遷茂陵令”最終被成功推行了下去,成功地解決了漢武帝面臨的三大難題。
元狩四年(前119年)春,封狼居胥山,禪于姑衍,登臨瀚海。 四、歷史的啟示 縱觀歷史,一項改革要能成功,有三個方面的經驗:
首先,改革需要實打實的政策支持和資本流入,在局部做大蛋糕,誕生一批新獲利階級,讓新的階級成為改革的堅定支持者,讓他們為改革進行“鼓”與“呼”為改革搖旗吶喊,從而可以將改革進行到底。
其次,還需要精神榜樣作為上層建筑,通過“千金買馬骨”的方式,讓第一批敢于吃螃蟹的人收獲到足夠多的好處和名聲,再通過宣傳手段成倍的放大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才能讓站在旁邊觀望的群眾轉而積極支持并投身改革。
無論是遷茂陵令中給予富商豪門爵位名譽,還是之前在《“文正”與“第三次分配”》一文中提到,明武宗給李東陽賜予了“文正”的稱號背后的目的,既是一種態度,也是樹立了榜樣進而推動自己的改革,公開表態要對壟斷了政治和經濟的東南大地主們進行遏制,鼓勵李東陽式的清廉。
同樣,明朝另一位拿到文正稱號的,是李東陽的老搭檔謝遷,明世宗也給予了“舊時王謝”的余姚謝遷一個頂級榮譽的文正作為交換,讓這位江浙地主的代表,能夠在改革的過程中,帶頭主動舍棄利益,帶動后富,讓余姚謝氏為代表的東南地主階級“積極主動響應改革號召”行第三次分配。
當然,光靠“精神榜樣”是無法感召所有既得利益階層,畢竟“奪人錢財,如殺人父母”,既得利益階層不會輕易服從參與改革,他們很多時候是改革的最大阻力。針對于這批“冥頑不靈”的保守派,借助這一威懾的做法,同樣能起到“榜樣”的作用,只不過此處的榜樣是因“阻礙改革”而被懲罰的,以懲戒幾個足夠有影響力的人,借此樹立中央的威信和改革的決心。
正所謂“雷霆雨露,俱是天恩。”

二、漢武帝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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