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規范上網服務行業:嚴厲查處鎖閉門窗接納未成年人
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文旅部網站消息,文旅部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規范發展的通知,通知明確要以校園周邊、城鄉結合部、農村鄉鎮為重點,嚴厲查處鎖閉門窗接納未成年人、多次接納未成年人、為未成年人規避實名認證提供協助等行為。
資料圖:民警對轄區內網吧進行檢查 中新社記者 殷立勤 攝
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通知要求:
——落實準入政策。根據《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等規定,外國以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投資者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投資設立上網服務場所經營單位。上述經營單位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應當向營業場所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其設立條件和申辦程序按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進一步改進審批方式,全面應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開展從事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工作;取消上網服務場所總量限制和布局要求,取消申請人資金信用證明材料。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在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我國港、澳地區投資者在全國范圍內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籌建階段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不超過13個工作日,最終審核階段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不超過10個工作日。
——擴大長效機制試點。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原文化部等部門《關于加強執法監督完善管理政策促進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文市發〔2014〕41號)要求,在總結試點經驗、鞏固試點成效的基礎上,動態調整試點范圍及政策,并及時報文化和旅游部備案。試點地區可探索取消籌建環節。申請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前,申請人可自愿向營業場所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申請行政指導。該行政指導僅提供建議、提醒等服務,不計入審批時限。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