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銀保監局:適度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 ? 抵質押類貸款不強制要求劃入不良
圖片來源:攝圖網
2月18日,廣東銀保監局印發了《關于在疫情防控期間推動復工復產 全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了解,《通知》明確指出,對疫情期間出現逾期或欠息90天以上的抵質押類小企業貸款,不強制要求劃入不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通知》第十二條明確指出,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
鼓勵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小微企業,適度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對疫情期間出現逾期或欠息90天以上的抵質押類小企業貸款,不強制要求劃入不良。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小微企業的信用證、商業匯票、保函等在到期日未能及時兌付的,且企業經營正常、有發展前景的,支持銀行機構先墊款后續貸,不強制要求調整貸款五級分類結果。
落實免責容錯機制,對有充分證據證明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不能還款的,銀行機構對經辦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免予追究責任。對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不良貸款形成損失的,鼓勵銀行機構適當簡化內部認定手續,加大自主核銷力度。
同時,《通知》表示,對部分行業及企業適當延后還款期限。
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商貿會展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各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鼓勵銀行機構在廣東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對貸款到期但受疫情影響較大難以按期還款的企業合理調整還本付息的方式,按照能寬則寬的原則,靈活調整信貸還款安排,適時采取延期還款、分期還款、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措施,積極避免加收罰息、計入不良貸款、影響信用記錄等情形,做到應續盡續。鼓勵汽車金融公司對因疫情導致經營困難的經銷商,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在全省一級響應期結束后企業仍有困難的,各銀行機構應視情形再給予必要的寬限期。采取保險、擔保等增信措施的,銀行機構要積極協調增信機構做好相應延期工作。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新型肺炎疫情330個城市實時查詢
核心關鍵字: 互聯網金融|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