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孵化就是拿補貼當二房東?
導語:近兩年,每逢經濟波動,質疑聲中,少不了的筆伐對象就有“雙創”。作為本屆政府最重要的施政內容之一,批判者的視角也大體類似上屆政府的“四萬億”。比如雙創浪費了社會資源,通過補貼制造了經濟泡沫,創業誤導了大學生等等。雙創從業者角度,類似討論圈內其實不少,但不耽誤大家每天都在想辦法規避與解決問題,做有價值的探索。局外視角,則真切感覺到,對“雙創”還有諸多信息不對稱,及誤解。利用疫期閑暇,創頭條特推出“雙創漫談”系列,意在梳理相關“小問題”,更多意在于圈外溝通,算是給“雙創”科普。也期待圈內同仁可參與討論,賜文更佳。
孵化器、眾創空間,這幾年差不多成了新興經濟業態。
但外界誤解頗多,比如吃補貼,還有更多人以為,孵化器是孵雞仔的。

對于前者的討論,不僅圈外有,圈內也長期存在。但這很正常,任何一個行業都有類似議題。
實際上,孵化器已在國內發展了三十多年,并非“雙創”產物。
“雙創”起來后,國內創業者和風投紛紛效仿WeWork,將眾創空間模式引入,才兼帶著讓孵化這個幕后行業突然成為高光點。但在外界認知上,二者都被籠統稱為孵化行業。在業內,眾創空間被定義為“創新型孵化器”。
傳統模式上,孵化類似于政府部分職能的延伸或托管,包括但不限于培育與招商服務,因而機制上很多都是事業單位——政府提供物業,委托或招標方式的服務費,最后交付限定的服務,類似技術服務中心、創業服務中心等。比如,我國第一家孵化器的名稱就是“武漢東湖新技術創業者中心”,那是1987年。
長期以來,這都是個波瀾不興的隱性行業,商業模式簡單,也不存在爆發增長的基礎,更沒有補貼論。
眾創空間起來后,寧靜被打破。
由于具備更靈活的機制,更友好的界面,及與雙創大潮的高度匹配,眾創空間作為共享經濟的表現形式之一在2015年后,高歌猛進。
除了資本的助推外,地方政府將其作為雙創工作的標配,更是個關鍵要素。
而作為招商手段,所謂“補貼”進入視野。
同時,部分傳統孵化器也開始借此擴張,本來都是屬地經營的這些老品牌們,也開始各地開分店。
應該承認,孵化行業客觀存在投機者,但并非全部。尤其在地方,我們看到過諸多依靠政府關系,進行套利的孵化機構,數量且不少。
但一方面,這并非行業主力,在地方商業生態中,不過是當地原來的資源型公司,通過孵化業務和雙創噱頭,找了個兌現通道而已。
另一方面,大抵每個行業,在前期,尤其高速發展期,都會存在這樣的泡沫。
而這兩年,孵化行業無論監管,還是從業者本身,都在主動擠泡沫——前者通過提高標準,促進優勝劣汰;后者則在拼命提升服務能力、豐富增值服務。
其次,孵化與政府間的關系,本質上是一種服務供應與購買的關系。
即孵化機構為當地政府提供企業培育、生態搭建的服務,政府提供場地與資金。
這幾年所謂唯補貼論的質疑無非在于,購買方在服務周期內,并沒能深刻感知到孵化服務的成果,比如迅速增加當地稅收,或者孵化出獨角獸。
但這應該屬于新興服務在摸索期必然存在的博弈過程——互相知道自己要什么,能提供什么,如何結算。
而且,也更不能掩蓋雙方的買賣關系。要知道,政府服務費或者“補貼”并非白給,皆有細化清單——比如入駐了多少企業、做了多少活動和培訓等,及對應的階段性支付方式。事實是,更多孵化機構并不能拿到合同約定的足額費用。
近兩年,隨著行業模式的修正,很多地方政府對孵化服務的考評越來越嚴,生存下來仍在提供服務的孵化機構,基本上已經物有所值。
今年是大部分孵化機構與政府合同到期年(“三免兩減半”),估計行業生態還會進一步生變。
再次,孵化業務天然具有一定的公益屬性,這是很多從業者及主管機構的共識。
提供合同服務之外,作為雙創實施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通道,孵化機構還承擔了諸多企業服務義務,不僅對入駐企業,甚至是所輻射的地方經濟主體,比如政策宣講、對外展示、企業培訓輔導等。
此時,其承擔的更多是義務,而非商業屬性——根本不可能轉化成收益。比如,這次疫情中,太多民營孵化機構都在主動降租免租,盡管其自身也是小微企業,財務狀況大多都比一般創業公司要差。
類似種種,其最終得益者都是地方經濟生態。
或者換個角度,如果沒有這些孵化機構,類似事務的輸出,地方城府是天然有需求及成本支出的。
最后,看數據。2018年,成都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創頭條主辦的“雙創周”“眾創空間升級發展”主題交流活動中,科技部火炬中心領導透露,2017年眾創空間獲得政府資助29億元,撬動社會資本677億元;孵化器獲得政府資助68億元,撬動社會資本480億元。
大體上,所謂“補貼”只占行業總投入的4%,更多都是社會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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