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父親為了收彩禮建房,讓女兒3年嫁6次,結果被6個丈夫討伐

回顧:父親為了收彩禮建房,讓女兒3年嫁6次,結果被6個丈夫討伐
眼前的女子被六名男子圍著輪番討伐,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子名叫駱麗麗,湖北人,三年前她經人介紹嫁到了江蘇楊如明家,兩人從相識到結婚僅用了三天。雖然是閃婚,可婚后駱麗麗和楊如民的感情一直很好,楊如明的家人和鄰居都十分友善,絲毫沒有讓駱麗麗感受到遠嫁的痛苦。一年后兩人還迎來了愛情的結晶,兒子的出生讓這個家庭變得更加溫馨完整了。

可惜好景不長,這天在上海打工的楊如明突然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說駱麗麗和孩子失蹤了。得知老婆孩子找不到了,楊如明一陣著急,立即打電話給岳父駱正新,詢問是不是他將妻兒帶走了。岳父矢口否認,但楊如明確認定,妻兒的突然消失肯定和岳父有關,于是他連夜趕到了岳父家。可岳父還是不承認,然而不管岳父承不承認,楊如民都認定妻兒的失蹤和岳父有關。因為前不久岳父到他家小住了一陣,竟驚動了警察,污蔑說他們將駱麗麗關了起來,限制了駱麗麗的自由,好在鄰居幫忙作證,這才沒有將事情鬧大,所以楊如明堅持認為妻兒的失蹤和岳父有關。

既然岳父不承認,他就賴在岳父家里不走了。駱正興見楊如明如此難纏,終于說出了真相,說女兒已經開始新的戀情了。得知駱麗麗有了新的戀情后,楊如明心如刀絞,一番輾轉之后,她找到駱麗麗新男友王文的家里。可到了王文家才知道,王文并不是駱麗麗的新歡,而是前夫。王文的母親還說,當初駱麗麗和她兒子王文結婚不到一個月就突然消失了,從此了無音訊,而王文也在心灰意冷之后選擇外出打工了,他們也一直在尋找駱麗麗。得知這一消息后楊如明簡直無法接受,但他也別無他法,只能先回家。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剛回家沒有幾天,就有神秘男子找上了門問他要媳婦。

男子名叫汪軍,他拿出一張照片,問楊如明認不認識照片上的女子。楊如明接過照片一看,上面的女子正是他的老婆駱麗麗。正當他疑惑時,汪軍直接拿出了自己的結婚證,結婚證上的另一半正是駱麗麗。楊如明的第一反應就是結婚證是假的,因為上面的登記日期距駱麗麗離家還不到一個月。楊如明竭力想否定這一切,經歷這一次又一次的打擊后,楊如明心如死灰,也不知該何去何從。不想就在此時消失的駱麗麗卻突然自己出現了,還說這一切都不是她的本意,是她父親以孩子相逼,無奈之下才這樣的。

楊如明雖然心有不滿,可看到了消失幾個月的妻子終于回來了,他還是倍感欣慰,所以也沒有過多苛責妻子,只是妻子是回來了,孩子還不知所蹤。駱麗麗說,孩子被他的父親寄養到別人家里了,為了要回孩子,楊如明又隨妻子回到了湖北娘家,結果孩子沒要回來,老婆也被岳父扣下了。楊如明簡直是虧大了,但他也沒有辦法,只得一個人回家。可沒過幾天糟心事又找上了門,汪軍再次找到他要老婆,楊如明簡直無語,心里也有些慌,雖然他和駱麗麗已經有了孩子,但兩人一直沒有領結婚證,因為當初兩人在一起時,岳父一拖再拖不肯給他戶口本去辦結婚證。可汪軍卻不同,人家手里可握著紅本本,和駱麗麗的關系是得到法律認可的。

為了驗證汪軍和駱麗麗的關系,楊如明還特意跑到汪軍的老家了解情況,結果發現駱麗麗真的是汪軍花了六七萬明媒正娶的妻子。面對汪軍及其家人的質問,楊如民心里五味雜陳,當初他也給了3萬的彩禮錢這才娶到了駱麗麗,可現在一想,感覺這就是一個騙局。而汪軍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于是兩人一合計,決定一起去駱麗麗的娘家問個清楚,不想這一趟卻差點葬送了小命。楊如明和汪軍找到駱麗麗的娘家時,被當地人一頓臭罵,說他倆才是騙子。駱正興還掏出一把刀對著楊如明的頭砍了下來,楊如明頓時頭破血流,去醫院縫了七針。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楊如明也來氣了,于是他直接報了案。警察了解情況后,很快捉拿了駱正興,但駱正興卻不承認他利用女兒的婚姻圈錢這件事。警察在調查的過程中發現,駱正興并沒有工作,卻花20萬買了棟三層小洋樓,這些錢從何而來呢?駱正興不肯說清楚駱麗麗的下落,但警察不信駱麗麗和駱正興會沒有聯系,于是監控了駱正興的手機。果然,第二天傍晚駱正興的手機就收到了一條短信,對方稱駱正興為爸,還問他為何不接電話。警察懷疑這條短信就是駱麗麗發來的,于是立即追蹤該號碼,結果又牽扯出了一個男人。

該手機號的號主名叫鄭剛,安徽淮南人。順著這條線索,警察很快找到了和鄭剛在一起的駱麗麗。看到駱麗麗被警察帶走,鄭剛才后知后覺的反應過來自己,居然跟好幾個男人共享一個老婆。而經過警察的調查發現,被駱麗麗騙婚的人還不止四個,而是有六個,被騙的金額也不等,少則兩萬多,多則七萬多,只有一個人聰明,挽回了損失。事情水落石出后,受騙的人都十分生氣,紛紛圍著駱麗麗討伐。然而駱麗麗表示自己也是有苦衷的,她從小失去了母親,就父親一個親人,而父親性格暴虐,只要一有不高興就會對她非打即罵,她只有乖乖聽話才能避免遭到毒打。在這么多的男人里面,只有和楊如明在一起時,才感受到了家的溫暖,她不想離開楊如明,但父親的指令不得不服從。

隨后在警察的協助下,楊如明找回了駱正興以1萬元賣掉的兒子。而真相水落石出后,法院以婚姻詐騙的罪名判處駱正興七年半的有期徒刑,駱麗麗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而在駱麗麗服刑期間,楊如明每月都會給駱麗麗錢,畢竟他們有一個孩子,本以為這樣等駱麗麗出獄后,他們可以再續前緣。然而他沒想到駱麗麗受父親的影響嚴重,出獄后居然要打工掙錢給父親花,甚至還在父親的教唆下籌劃著再結一次婚,因為家里的小洋樓還有3萬多的欠款沒還。

楊如明在失望的同時也十分同情駱麗麗,覺得駱麗麗受其父親的影響太嚴重,自己都分不清對錯了,只知道聽命行事。人們常說百善孝為先,但孝順不是一味的聽話,我們也要學會分辨是非,堅守自己做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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