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小伙見義勇為后,反將落水少女告上法庭索賠26萬,法院咋判

見義勇為是一個激情澎湃的詞,對于被救者來說,他是超級英雄,對于旁觀者來說,他是正義的化身,那么對于見義勇為者來說呢?可能是代表著社會嘉獎,鄰居稱贊,但對于江蘇的楊永來說,這卻是一場無盡的噩夢。
1999年,12月9日下午3點,楊永剛剛賣完姜,今天生意不錯,楊永開著三輪車,嘴里還哼著小歌,錄過一條河的時候,楊永發(fā)現(xiàn)河邊聚集著很多人,好像是有什么熱鬧。

好奇心驅(qū)使的楊永停下車,也趕了過去,他沒有想到,這便是他噩夢的來源。
河里有一個小女孩,河水湍急,小女孩的頭隨著水流不停地冒頭、淹沒,眼看著就要全部沉入水中。正是冬天,河水冰寒,岸上的人都在說著:誰會游泳啊,這娃再不救肯定沒命了。
眼看情況危急,楊永沒有多想,連身上的棉襖都沒有來得及脫下,便跳入了河中。楊永很快摸到了女孩的手,將其抓入懷中,想帶著它游上岸。可是女孩已經(jīng)沒有太多意識了,求生的本能讓她不停地拽著楊永。
楊永又要對付冰冷的水流,又要注意不被女孩拉進水底,沒多久就沒力氣了,可人還是要救,楊永用盡最后一絲力氣,將小女孩帶上岸邊,岸上的人趕過來幫忙,突然一個騎摩托車的男子,迅速將女孩帶走,留下楊永一個人。
而原本在圍觀的人,看見小女孩被帶走了,以為是小女孩的親人,又看見楊永沒什么事情,便紛紛散開了。

將人救上來的楊永已經(jīng)很暈了,沒顧得上管身邊的情況,原地坐著休息一會,發(fā)現(xiàn)周圍已經(jīng)每人了,他也就騎著車回家了。回到家的楊永很快就發(fā)燒了,他知道肯定是剛剛救人受涼了,但沒在意,想著過幾天就好了。
在這期間,小女孩的家人找到了楊永家,想要酬謝楊永,被楊永拒絕了。但在上門拜訪的人中,卻沒有那個騎車帶走小女孩的人,楊永覺得奇怪,卻沒有多想。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楊永的“感冒”好了,小女孩沒有大礙,雙方體面。但楊永的感冒沒多久就又復發(fā)了,而且來得更加嚴重,雙腿關(guān)節(jié)處有酸痛,楊永的妻子覺得不對勁,帶著楊永去了醫(yī)院檢查。
檢查結(jié)果出乎意料,楊永被確診為痹癥。痹癥常被患者稱為是“不死的癌癥”,這個病難以根治,且可能終身需要吃藥治療,這就意味著楊永以后需要花很大的一筆錢在吃藥看病上。
楊永難以接受這個結(jié)果,他家本來就不是富裕人家,靠著自己種姜賣姜才勉強維持生活。如今得上這個病,不僅要終年花錢,自己還成了個沒用的藥罐子,自己的孩子和妻子該如何是好呢?
楊永輾轉(zhuǎn)了好幾家醫(yī)院,可得到的結(jié)果都是一樣的,楊永覺得自己的生活蒙上了一層灰。他想起這個病是由于受了刺激引起的,那么肯定是因為之前下水救人。

楊永決定找上小女孩一家人,希望他們能夠承擔自己的醫(yī)藥費,畢竟之前他們要給酬謝金,自己拒絕了,如今自己有難,還是因為救他們女兒,他們應該會幫忙。
可令楊永沒想到的是,小女孩的父母一聽說楊永的來意,沒多猶豫就拒絕了,說:之前要給你謝禮,是你自己不要,現(xiàn)在過了這么久,你怎么證明你的病是因為救人呢?出于人道主義,我們可以拿出400塊錢給你。
400塊錢,對于楊永的病簡直杯水車薪,而女孩一家人的反應也讓他失望,他不理解,為什么女孩母親楊女士的態(tài)度變得如此之快。
后來楊永才了解到,原來之前那個騎車帶走小女孩的人,也是導致小女孩掉入河里的人,也就是肇事者,而楊女士也說,雖然很同情楊永的遭遇,但是她們一家已經(jīng)跟那個肇事者達成了協(xié)議,不再追究這件事。
楊永覺得不公平,于是將楊女士一家還有肇事者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雙方賠償26萬元的醫(yī)療費。楊永認為黃女士的女兒、陳某損害了他的身體健康,若不是陳某將女孩撞到河水里面,他也不會下水救人,如果不去救人,自己也不會患上這一身的疾病,因此要求雙方對他進行賠償。

被告的另一方陳某則覺得,楊永救人跟他沒有直接關(guān)系,所以他不需要承擔責任,面對楊永的指控,他只覺得楊永是為了訛錢。
而法庭需要證據(jù),楊永需要醫(yī)院開具傷情鑒定書,可是這個鑒定書卻沒有讓楊永占據(jù)有利地位,醫(yī)院專家組認為,引發(fā)痹癥的情況有很多,可能是長年累月造成的,也有可能是氣候變化,也不排除落水誘發(fā),他們也無法確定楊永的落水跟病情有必然的聯(lián)系。
根據(jù)《侵權(quán)責任法》規(guī)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quán)益,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如果無法證明楊永的傷情和救人有直接關(guān)聯(lián),無法構(gòu)成因果關(guān)系,那么就不能構(gòu)成侵權(quán)行為。
經(jīng)審理法庭認可了楊永見義勇為行為,而主要肇事者存在錯過,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判肇事者陳某賠償楊永3890.78元、黃女士賠償2593.86元。

可是僅僅是6千元,對于楊永來說,是遠遠不夠的,楊永有時候會想,命運真是不公,見義勇為卻讓自己陷入無盡的糾紛之中。而且因為楊永的上訴,不少不明真相的人認為,楊永是個潑皮無賴,對于此種誤解,楊永無能為力。
楊永想要再次上訴,因為不上訴,他不知道他未來應該如果生活。人們總是希望有好人,做好事。而我們也希望,見義勇為者能夠得到妥善的對待。
對于這件事,有一個老人說:“要不是楊永,小女孩救不上來,生命無價,26萬,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