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孕婦怎么賠償?辭退孕婦公司要承擔什么責任?
如果婦女是在孕期的,為保障婦女的權益,用人單位是不能辭退孕婦的,并且需要給予一定的產假。那么,如果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呢?下面,就問咨詢網小編為您出謀劃策,希望對您有用。
辭退孕婦怎么賠償?

孕婦在勞動法上受到特別保護,如果被單位辭退具體的經濟補償標準和計算的方式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月工資標準的計算方式是:以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月工資標準也不能無限提高,也是有最高限額的,具體是:如果員工月工資標準高于當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那月工資標準就按3倍計算。
辭退孕婦公司要承擔什么責任?
1、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懷孕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孕婦能被辭退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