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在一點點伸向港警!
來源:tuzhuxi(ID:chairmanrabbit)
12月11日新聞傳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以下簡稱IPCC)的5名國際專家組成員(丹尼斯·奧康納(英國)、Colin Doherty(新西蘭)、Michael F Adams(澳大利亞)、Clifford Stott(英國)及Gerry McNeilly(加拿大)決定“退出”。
援引相關新聞:
--------------具體新聞部分開始------------
據《華爾街日報》、香港電臺等有關報道指,國際專家組關注到,“在審視反修例風波時,IPCC權力有限,包括未能傳喚證人或迫使警員提供證據,而在公眾投訴送交IPCC之前,必須先向警方投訴。”“IPCC的權力,能力和獨立調查能力存在明顯缺陷”,而這是調查“必須達到的標準,才能開始滿足香港公民在一個重視自由和權利的社會中對監察警務人員機構的要求。”
專家小組在與IPCC討論后,未能就支持調查工作達成協議,因此決定退出(formally stand aside from its role)。同時,還建議通過一個完全獨立的調查來進行如此巨大的任務。
IPCC副主席謝偉銓形容國家專家組不是“請辭”,只是“剛完成第一階段工作”,有關意見會在在下月公布的中期報告反映出來,并交予特首。他又稱,IPCC與專家小組仍保持緊密接觸,對他們未來的參與保持開放態度,目前會集中資源寫報告,希望可以在1月完成,又強調IPCC的工作是按IPCC條例行事,報告是得到特首及警務處全力協助,才可以取得一定成效。
---------------新聞部分結束---------------
其實國際專家組成員之一的Clifford Stott上個月就出來表態,說IPCC缺乏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核心是沒有能力向警方及其他組織獲取事實、及時取得警方重要文件等。IPCC有結構性的欠缺,不能處理當前的問題。
其實Clifford Stott只是發現了IPCC一直被認為存在的歷史情況。HK01在2017年的這個文章《防止警察濫權 監警會要做有牙老虎》也介紹了一些關于IPCC爭議的歷史情況。https://dwz.cn/4kwGPMYC
附圖介紹了IPCC的監察流程,可以看得很清楚,IPCC就是一個對警察投訴/行為的監察(review)機構。是建立在警察自我監督機制之上的一套輔助體系,職能是“觀察、監察和復檢”,就是負責提提意見,本身不具備獨立調查權,同時其提出的意見警方也可以不采納。總之,IPCC一直被認為是“無牙老虎”。

另外,IPCC被認為缺乏機構與制度獨立性,屬于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領導角色由特首委任,主要也基本由建制派擔當,被認為是維護現有體系的,缺乏政治中立性和獨立性。
香港最近幾年警民沖突不斷增多,包括大的社會事件和小的摩擦,2019年以來,警民關系已經降到冰點。反修例運動變成反警運動。在這個情況下,一直就被民間詬病為缺乏足夠權限和公信力的IPCC恐怕連日常的應對都很困難,更不要說去處理解決警民沖突中的大事件——包括“721”、“831”等反對派/市民最糾結的事件。
估計國際專家組的成員進場后,坐下來一研究,發現:
1) 根據IPCC的條例,提供的權力很有限,尤其是沒有獨立調查權,很難真的開展行動;
2) 歷史上來看,IPCC一直偏向警察(這一條筆者以為無可厚非,在任何一個國家里,對警察都有保護,在美國,公檢法對警察的保護則達到極致,他們是在制度性地維護警察代表公權力行使必要武力以維持秩序和穩定的國家機器只用作用),警察因此也早就和IPCC之間形成了一個工作機制,很難打破。這次運動極具爭議,警察代表政府,代表法律,代表政權,出來維護秩序,但卻被市民認為要負有暴力的壓倒性主要責任,社會要求警察付出代價。還在執法過程中的警察認為自己面臨極大的不公,因此,作為一個機構,是極力自我保護的。這種情況下,和IPCC之間的工作機制可想而知,國際專家肯定認為IPCC缺乏足夠授權。同時也不夠獨立;
3) 伴隨運動持續時間越來越長,涉及的新的焦點事件和投訴案件也越來越多,而且各種問題全部糾纏到一起,IPCC疲于應對,還不斷擴大監察的覆蓋范圍,調查的速度遠遠跟不上事件的發展;
4) 國際專家當然注意到了香港民眾在給港府提供巨大的政治壓力:市民要的答案很簡單,就是要警察付出代價:相關警察作為一個機構對市民道歉;相關警務官員辭職;相關警務人員受到懲處(包括刑事、行政處罰),對主要事件(721、831)的定性更要依據特定方向做出結論。總之,市民的訴求就是命題作文,要求香港政府給出特定答案。至于其程序和形式,是警察直接投降,或者通過IPCC,還是獨立調查委員會,是次要的,首要是結果。但市民認定,IPCC這個機制不可能滿足命題作文的訴求。


國際專家小組進場后,轉了一圈,了解了一下具體情況,估計發現自己其實就是個“托”,是用來給IPCC賦能的,但不能根本解決香港的問題,因為香港面臨的問題早就不是技術問題,已經是民粹驅動的政治問題,要的是政治答案。那在這樣的組織里還有什么可待的呢。為什么要給這個機構背書呢。為什么要浪費時間呢。國際專家小組干脆退出拉倒。退出前還埋個雷:你們呀,就應該成立一個獨立調查機構。
國際專家小組的退出,是釘在棺材上的最后一顆釘子:在香港反對派及大量市民心中,IPCC已經徹底沒有任何調查香港反修例中警察行為的政治授權與公信力。
港府想再找新的國際專家組也不可能了。現在再也不會有人來幫忙的。
下一步如何發展呢?
筆者以為其實很清楚了。“香港社會”(代表大多數人,可以理解為60% v 40%中的60%是有自己的答案的,如果把年輕人都算上的話,比例更高,可能似乎65~70%,就是要警察付出代價,這樣才能為反修例運動衍生出的反警運動畫上一個休止符。特區政府其實早就看明白,也一直“默默地”、“偷偷地”朝這個方向退讓(筆者將稱之為“綏靖政策”)。我們拋開價值和政治論斷,不去討論對與錯,僅從客觀上去描述,這就是香港社會做出的選擇。
香港社會實現這個選擇的“阻撓”在哪里呢,阻撓其實來自對香港情勢的發展已經發自內心完全不能理解、不可理喻的內地(包括了政府和民眾),以及與內地密切聯系的愛國愛港/香港建制派/港漂。他們認為沉默的大多數首先反對暴徒;止暴制亂的關鍵是撐警,支持警察維護法治。另外,他們還判斷,如果暴徒暴力達到了一定程度,廣大市民就會起來反對暴徒,而不是進一步指責政府和警察。
幾個月以來的觀察告訴我們,這個判斷和推演是錯誤的。他們認為所謂的暴徒就是一群“小孩”,是被政府逼上絕路的未來主人翁,要對他們網開一面。暴力越是升級,問題越得不到解決,則政府和警察的責任更大。
港府其實早就看明白了,于是一直退縮、綏靖。慢慢、慢慢的“撐警”的最大力量就變成了中央政府和微博。上周,新上任的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造訪北京,拜訪公安部、政法委、港澳辦等機構,觀摩升旗儀式,就更是完全地將中央政府與香港警察聯系起來。香港警察變成了中央政府直接授權的國家機器。
這時,特區政府就可以躲到一邊了,回到他們更加熟悉的、舒適的、不用承擔責任的“政治中立”地位了。政治的一邊是北京/內地民眾/香港藍營及其支持的警察,政治的另一邊是香港反對派及泛民民眾(占人口的六七成),特區政府就是中間人,擇機行事,一會兒偏這邊,一會兒偏那邊。
北京越過特區政府直接撐警,存在的風險,就是前述所說的,對香港群眾主流立場的認知偏差——看不到大多數民情認為“錯在警察”,一不小心就站到了占本地人口大多數的反對派的對立面去。誠然,要理解香港群眾的取態,必須深入到他們看待這次事件的特定思維套路中去。這其中很多東西都違反我們認定的常理、大是大非、直覺,是極為不易的。結果,我們推測的主流就是少數派;我們的推演邏輯完全錯誤;我們以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眾可能群體失智且相互影響,要堅定做錯誤的選擇。這都是沒有辦法,這就是香港社會在這個時點上的認知水平和選擇。
北京撐警就是把所有香港社會的壓力都接過來。香港民眾把不滿的焦點從警察身上拓展甚至轉移到了北京身上。最一開始,他們只是對“小區保安”突然“毆打業主”表示不滿,要求查處,把矛頭對準小區保安和物業公司。現在,發現小區保安居然在小區外還有大臺,就開始反對大臺。這反而會加深和內地/北京的矛盾。
筆者周日現場觀摩,發現市民已經非常頻繁地將港警指罵為“共產黨”。
筆者之前寫過一文叫一張圖看懂對“止暴制亂”的不同理解和認知,已經詮釋過目前的情況。今天的局面確實非常難處理,似乎是一盤死棋。現在的香港市民一定是叫不醒的,他們已經是非常驕傲自信的成年人(雖然是巨嬰),絕不會服從來自大陸的呼吁,更不會接受家長主義。北京不可能改變他們的想法,只要他們的訴求一天得不到滿足,就會一直鬧下去,而且會越來越憎恨阻撓他們的人。
一個巨嬰,執意要去干一件非常危險的事(譬如嗑藥),要去打開某個潘朵拉的盒子,你知道后果,對他好,要保護他,不讓他這么做,他反過來最恨的是你。你越阻撓他,他越恨你。只有他自己付出了代價,品嘗了苦果,才有可能成熟、成長,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件。目前對香港,就是這么個情況。
北京沒有想到,撐警,居然無法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是在延長本地的沖突,還會加深香港與北京的矛盾。好心辦不成好事。認知鴻溝之大,確實讓人難以置信。
現在特區政府又很頭疼了,國際專家組撤離IPCC后,IPCC就等于行尸走肉,不能再用來應對反警訴求了。緩兵之計破產了。他們被迫要拿出措施,但夾在兩邊:一邊是撐警的北京和內地,一邊是憤怒的本地人。但相信他們內心是有答案的,只是看北京如何理解香港、如何行動。
魔爪在一點點伸向港警。能保護他們的人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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