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行政區劃應該拆分為一百個省份!
作者:羅富強
最近幾天,十多年前的一個網傳方案重新回到網絡——中國省級行政區劃調整改革。這個網傳方案,不僅具體到了調整為57個省,甚至已經細化到了有的縣和鎮一級。
網傳這是兩會的重要議題。
本人不知真假,難以判斷真偽。
但在十多年前就支持這一調整方向,不過對于其流傳的具體方案,卻感覺還遠遠沒有到位——57個省太少,至少100個才更加合理。
由于種種原因,作者不僅與鄉鎮、縣、市、省一些機關和省級主要領導和副職領導有過一些交道,應該算是比較熟悉情況,關鍵是有過諸多思考;因此對于“拆分大省、組建小省”持堅決支持的態度。
理由很多,作者只特別強調三大觀點:
第一,我國的省份的確太大了,省委省政府根本無法做到精政。
為什么“官僚作風”屢殺屢禁不絕?
為什么總會出現那么多決策失誤?
為什么總會出現“工作拖拖踏踏”?
為什么總是出現“工作落實不力”?
……
無論黨中央國務院如何整頓作風,但這幾類現象卻一直嚴重存在。原因到底在哪里?
這就是上述問題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國的省真的太大了!
由此而來的問題是:
省級機關和領導們的各類事務實在太多了,根本忙不過來。
因為所謂的“忙”,于是,龐大的省委省政府機關就出現了;
而機關一龐大,機關之間甚至干部之間的“作用和地位競爭”,以及實質上是為了個人私利的本位主義就產生了;
隨之而來的,是一些為了本位主義服務的諸多文件也就跟著誕生了……
于是,人為制造的“無價值工作”、“內耗性工作”也就隨之大大增加了。
有過機關工作經歷的人都會有一個重要體會:
人越多,反而每個人的事越多,無論多少人都不夠用。
至于基層鄉鎮,那就更慘了。“上面千條線,下面一針眼”,龐大的省委省政府機關,制造出了無窮無盡的各類工作,最終都得靠基層來落實。
“累成狗”,是鄉鎮干部乃至縣級干部的真實寫照。
筆者的侄兒子在鄉鎮工作,“創造”了三個月不能回到二十公里外的家看一眼的歷史。
領導們案頭上的各類文件,用堆積如山來形容不為過,“簡直沒法看過來”,更別說深入學習深化理解了;特別是出差歸來,補看文件有時候就需要一兩天;對于大多數文件只能簡單“掃一遍”,甚至只看標題就簽字。
還有各類會議、學習、考察調研等等等等,很多領導的感覺就是“只恨沒有分身術”。
所以有句話說道:“只要當上了縣市省三級領導,人就沒了自我,成了工作機器”。
可以說,全世界任何國家的“領導”都沒有我國的忙。
至于一些發展規劃和立項,無論是職能部門還是領導,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深入研究其可行性與科學性,因此很多項目就出現了錯誤決策的情況,有的導致了巨大損失,有的留下了嚴重“后遺癥”。
第二,有利于防止出現大貪官。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國民經濟迅猛增長,隨之而來的是貪官和超級大貪官數量也在“迅猛增長”,比如云南省和昆明市就連續出現大貪官“一把手”
這是什么原因?
“內因是變化的依據,外因是變化的條件。”
除了我們常說的“放松了學習和思想改造,理想信念喪失”等一以貫之的內在原因以外,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就是
——管的人多了,管的事多了,權力也就大了,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以權謀私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
因此,大省的問題不光光是無法讓領導和職能部門無法做到精政,同樣容易誘發貪腐,導致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環境損失和作風損壞。
而如果拆分大省為小省,就能從大環境上有效削減腐敗的條件,有利于遏制和避免腐敗。
第三,有利于黨風建設和國家治理。
現在的每一個省的主要領導,管轄范圍很大,管理的人口很多,手下的干部同樣基數巨大;這樣一來,省級領導們的確職高位重,權力很大,一言九鼎,可謂“一方諸侯”。
試想一下,一個省級主要領導管轄著幾千萬甚至上億人的大省,其實際權力在很多方面甚至遠超其他一些國家的總統總理,這是一種什么樣的情況?
一旦他們出現問題,中央層面還會存在不少顧慮,或多或少就會出現“投鼠忌器”的情況。不利于國家治理,也不利于黨風建設。
諸如云南前省委書記白恩培等這樣品行惡劣的人,一旦當上了“一把手”,大肆受賄,賣官賣資源,設法謀取私利,其危害的面就很大,危害的后果就非常嚴重。“白恩培在任省委書記十年,對云南的危害后遺癥起碼延續二十年”,這是諸多云南干部和百姓的共識。
而如果拆分大省,劃分為數倍于原來省份數量的小省,突出的優越性有三個方面:
一是省級干部也就不是那么“稀罕”那么權高位重了,一旦出現問題,查處起來也就沒有了太多的顧慮。
二是省級領導和機關管的人少了,管的事少了,就有利于他們精政,有利于國家發展。
三是權力相應被縮小了,哪怕一旦出現“德不配位、才不稱職”的人,他們貪腐的空間也被大大壓縮了,即使出現貪腐和瀆職,危害的面也減小了。
變化不是顯著的這種改革,不如不改革。
為什么作者要說,網傳的重組為57個省還不夠,應該調整為100個以上的省呢?
一方面,是居于作者上述三大方面的情況考慮。
省級行政區,還應該更小一些,更有利于高效和精政,更有利于防腐和反腐,更有利于作風建設和國家治理。
另一方面,是參照國際情況考慮。
我們不妨先看看我國與歐美國家的對比:
我國很多省的總人口和面積,超過歐洲不少發達國家,甚至有些省的面積和人口是幾個歐洲發達國家的總和。
美國總人口只有3.3億,卻有50個州(相當于我國的省),平均每個州只有660萬人。而我國14億人口,卻只有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如果類比一下美國的州,我們只有34個,平均人口達到4117萬人,是美國的6倍還多。
如果按照網傳的方案劃分為57個省級行政區,每個省級行政區的平均人口也達到2456萬人,仍舊還是美國一個州的4倍,有的省繼續超過4000萬人。
而如果劃分為100個省級行政區,平均人口就只有1400萬人了,改善極為顯著,目標和效果才能達到。
當然,拆分大省后,“地級州市”顯然必須撤銷,實現“省轄縣”的扁平層級,省級機構也必須大大縮減,才能精簡機構,提高效率。
此外,建議撤銷“直轄市”。即便是以目前的狀態看,所謂“直轄市”實際上沒有意義,難道各省不是中央直轄?
因此,應取消“直轄市”這種稱謂,除香港、澳門以外,統稱為省更好,避免過去那種“厚此薄彼”、直轄市自認為高人一等的不公平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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