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該告別那頂破舊的假發了!
來源微信公眾號:后沙
已獲轉載授權
總督的羽飾、元帥的權仗、法官的假發,是大英帝國殖民統治三大象征,分別代表政治、軍事、法律。
大英帝國政治和軍事的權力象征物早已經消失,英國的力量也已萎縮到了英吉利海峽,但法官和大律師的假發卻還在一些地方保留著。

許多人看到香港法官頭上的假發,都會感到很別扭,你說它是“出土文物”吧,卻一直在現實中出現;你說它是“歷史傳統”吧,那為何不用更古老的“頂戴花翎”?
其實,香港司法界的假發,是英國影響力的一種殘存象征。英國人在統治香港時,拼命將法律體系從業者神秘化、特權化、神格化,把法律變成了一個超國家、超階級、超社會的純專業事務,假發作為象征物,便自然不能去觸動。
從來如此,便對嗎?一個背時、落伍,甚至是腐朽的法庭飾品為什么還要在中國香港存在?有人說,既然是象征物就沒有多少實際意義,更重要的還是判案經驗;有人說,法官需要一種神圣特質,滿足人們對法官期望和敬畏;還有人說,法律訴訟只是獨立事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然而,香港的法律真的如此單純嗎?7月17日,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羅伯特·里德(Robert Reed,韋彥德)發聲明威脅稱:如果“香港國安法”影響到特區法院“獨立性”,英國將停止向香港特區派遣現任法官。
還有這種好事?很顯然,英國人對自己的角色定位存在嚴重錯亂,仿佛他們對中國香港擁有委派法官的權力,而法官就是法律的實踐者。
里德的“威脅”難道不是基于政治因素?難道不是為了配合美國的政治行動?拿司法“獨立性”說事,恰好打了他自己的臉。

從去年香港一些“涉暴判案”來看,某些法官們不斷釋放錯誤信號,讓那些暴徒產生了違法無須代價的感覺,加上西方反華政客的搖旗吶喊,他們變得更加有恃無恐。
但《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后,西方插手香港司法的路,已經快走到盡頭了。他們想借法律之名,進行政治干涉的陰謀也快破產了。
如何徹底清除英國對香港司法界的長期影響?必須從方方面面的細節做起,法官的假發便是重要一環。
11月初,香港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就表示,環顧全世界法官的裝束,都是越來越現代化,沒有人會像香港法官那樣,仍戴著殖民統治時期的假發。因此“香港司法改革,脫去假發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
12月23日,據《觀察者網》等媒體報道,何君堯當天宣布成立“國家安全教育中心”,旨在推動香港的司法改革及國家安全教育,明年2月將會啟用。
何君堯稱,中心將全力推動設立量刑委員會,及廢除法官戴假發等規定,同時會舉辦讓法官參加的國情培訓學習班。

“廢除法官戴假發”,何君堯的呼吁代表了許許多多中國人的心聲,那讓大英遺老遺少去哭天搶地吧,那頂又臟又臭的假發,早該掃進歷史垃圾堆了。
美國法官,很早就拋棄了假發,清除英國殖民統治的像征,這是美國的必然選擇。
1776年美國獨立,大約花了20多年時間才扔掉了這頂假發,到1789年,美國法官中唯一佩戴假發的只有大法官威廉.庫欣(William Cushing),1796年他離任后,美國就沒有大法官再佩戴假發了。
而英國在其它實施殖民統治的地區,仍然要求法官保留著17世紀流傳下來的戴假發的“特色傳統”。關于它的起源也是說法各異,有說是中世紀的法官脫發嚴重(勞累過度,或梅毒等疾病),還有說是大律師辯護后,怕被人認出遭到毆打……
隨著歷史的發展,法官戴假發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質疑,它不但昂貴(純手工,品質好的,一頂2000英鎊左右),而且腐朽落后。1992年英國決定在青少年法庭先取消假發,但更多的人要求判“假發”死刑。
2003年英國最高法院批準對“法庭工作服”調查,花了11萬英鎊,詢問了1571名法官和506名律師,結果有60%以上的人支持取消假發,但反對派仍然堅持“假發代表資歷和權威”的觀點,一旦取消,法庭將失去威嚴(像不像遺老遺少的掙扎?)
2009年10月2日,英國宣布法庭著裝新規定,除了刑事案件審理之外,法官和律師都不再需要佩戴假發。《泰晤士報》稱300年的悠久傳統可能就此結束,英國司法將嘗試現代化。然而直到今天,這根“尾巴”還留在英國法庭。
香港回歸已有23年,某些人對法官的假發迷戀卻更甚于英國人,這正常嗎?既然假發是殖民統治象征物,那么這些人到底在迷戀什么?
他們不就是盤桓在香港司法界的“前英帝國遺老遺少”嗎?里德揚言:“英國將停止向香港特區派遣現任法官”,嚇得瑟瑟發抖的也是他們。但他們對何君堯卻格外兇猛,“反對派”公民黨主席梁家杰馬上跳出來大罵何君堯是“打手”。
因此,別看一頂小小的假發,要廢除它,在香港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迷戀大英的奴才心態外,更涉及到了一些人的利益,他們肯定會用各種手段,各種理由去阻撓,死死捂住那頂破假發。
香港是中國領土,香港穩定與否,也是國家安全的一部分,作為中國香港司法機構成員,理應捍衛法律尊嚴,為國家安全盡心盡力。
然而,一些由西方培養的法律工作者,當他們主持法庭時,往往會受到個人價值觀和政治傾向影響,加上其它因素,如何能做到忠誠于法律和國家?
所謂“純專業”、“純技術”,是他們混淆了法律為誰服務的問題?進一步說,如果法官不站在捍衛中國利益的立場上,又怎么會為中國國家安全著想呢?
拿著高薪厚祿,輕輕松松地將警察拼死拼活抓來的暴徒給放了,保釋金低到可笑。去年香港混亂持續五個多月,能說沒有某些法官的“功勞”?
無論英國、美國,當它們國家安全面臨威脅時,警察、檢察官、法官們就會像齒輪一樣緊密配合運轉起來,國家機器威力馬上會體現出來。誰相信“孟晚舟事件”是法律問題?中國外交部多次說過: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香港某些戴假發的“清高”什么呢?法律從來不是什么空中樓閣。
當德軍占領巴黎,巴黎法官能用判決書把德軍關進監獄?法國的國家安全失去后,法律就失去了力量,連政權都沒了,還談什么法律?反過來,德軍法令才是巴黎的規則。同樣,如果倫敦淪陷,英國法官戴一百頂假發也無法將一名德國士兵驅逐出境。因為,皮之不存,毛將附蔫?
中國人的獨立和自由,是通過偉大的革命、通過流血犧牲得到的。而一些西方國家卻還認為它們可以利用香港的特殊地位,插手中國香港事務。所以《香港國安法》一落地,它們就氣急敗壞了,一邊搖著“司法獨立”旗號,一邊用以打“法律牌”進行政治干涉,不可笑嗎?
沒有國家安全,哪來的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也是大是大非的考驗。某些戴假發的卻在玩弄香港法律,反其道而行之,裝神弄鬼,散發著陣陣中世紀的腐臭。

假發戴久了,對腦子不好。不如摘下來,讓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來審案。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