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猶他州通過了一夫多妻制除罪法案,美國可以一夫多妻?
來源:李建秋的世界(ID:lijianqiudeshijie)
新聞:
當地時間2月18日,美國猶他州參議院全票通過決議,將一夫多妻制在自愿的成年人中去罪化,減輕了摩門教徒一夫多妻行為的處罰。29名參議員幾乎沒有討論,以29:0的票數通過該決議,接下來,該法案將移至猶他州眾議院,可能會有阻力。
這里面有幾個問題:
為什么美國猶他州會搞這個法案?
為什么會有人支持?美國女權主義不是挺強的嗎?
中國有沒有這種事情?
基督教都是一夫一妻制,哪怕是國王也是如此,國王可以去找一堆情婦,可以有私生子,但是妻子就只有一個。
猶他州這個地方比較特殊,特殊在于:猶他州鹽湖城是摩門教大本營。一夫多妻制的問題,出在摩門教身上。
摩門教是很特殊的宗教,它的基礎是來自于基督教的圣經,但是其他主流基督教派不把摩門教視為基督教的分支,比如說這個宗教否定圣經絕對權威,相信上帝是一個人變的,相信人有前生今生和來生,不相信天堂地獄。
當然最奇怪的還不是這個,最奇怪的是創教人,一般的宗教,比如說基督教也好,猶太教也好,佛教也好,伊斯蘭教也好,其創教人必然是一個極其遠古的一個人物,雖然有很多神跡,但是不可考。
但是摩門教不一樣,它的創始人約瑟·斯密是個19世紀的美國人,從宗教形式來看,摩門教遵循了宗教發展的一貫傳統,和基督教一樣,屬于一個新的猶太教的一個分支。
從猶太教分支出來著名的宗教有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猶太教的經書是舊約,基督教的經文是舊約和新約,但是新約是基督教自己寫的,因此基督教更加傾向于新約,摩門教也一樣,摩門教的經文除了圣經以外,還包括摩門教自己寫的《摩爾門經》,且也是更傾向于《摩爾門經》,你可以明顯看出來摩門教整個創教過程和基督教非常相似。
基督教在猶太教的基礎上建立了基督教,而摩門教在基督教的基礎上創建了摩門教。
不但如此,更加相似的是整個摩門教的創教過程也和基督教如出一轍,摩門教創教之初也是被美國各州追殺,創教人約瑟·斯密被殺,此后教會領袖楊百翰為了獲取美國主流社會認可,在美墨戰爭中鼓勵教徒參軍,經過漫長的行軍,占領了當時屬于墨西哥的圖森,這個舉動被當時作為愛國者大肆宣揚。
此后楊百翰帶人進入墨西哥割讓的猶他州,排干當地的沼澤,建立了鹽湖城,建立了圣殿,基本上是現代版的摩西,其實我更加傾向于認為,摩門教是基督教的美國化,其實這種宗教在地化在全世界都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基督教在拉丁美洲,也有所謂的“解放神學”,在解放神學的敘述下,上帝都成為無產階級戰士了。
中國和基督教格格不入,洪秀全的那一套其實是基督教的中國化,很顯然,失敗了。
早期的摩門教的領袖有多名妻子,根據摩門教的《教義和圣約》第132章記載了1843年7月12日的一份“婚約的永恒性以及對多妻的啟示”,在當年的摩門教大遷移中,教會領袖以宗教的名義鼓勵教徒多娶妻,增加摩門教人口。
由于一夫多妻制違法美國法律,因此當時的聯邦政府囚禁了一大批摩門教徒,還沒收教會財產,不承認其在猶他州的地位,迫于壓力,教會宣布收到了停止一夫多妻制的神啟,1890年,摩門教宣布結束一夫多妻制,在摩門教放棄一夫多妻制六年后,聯邦政府承認其在猶他州的地位。
1904年,摩門教再次發表宣言,要求教徒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多重婚約,否則開除,但是猶他州以及很多偏遠地區,還是有相當多的教徒實行一夫多妻,據統計還有數萬名的摩門教徒娶了多個妻子,地方政府對這個宗教習俗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和基督教同樣,在創教乃至于漸漸成熟后,摩門教也發展出來了一些原教旨主義者,這幫人依然執行一夫多妻制,和很多宗教一樣,摩門教發展起來以后也追求政治影響力,現在摩門教在美國的影響力已經不容小視,舉個例子,前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中文講得很好,他就是摩門教徒。
由于摩門教規定教徒必須把收入十分之一捐給教會,因此摩門教財力雄厚,教規也很嚴格,要求戒煙戒酒,遠離毒品,重視家庭,提倡早婚早育,反對單親,離婚和婚前性行為,反對安樂死,反對同性婚姻,從摩門教的主張來看,是很受美國共和黨的歡迎的。
目測摩門教的影響力會越來越大。
這里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美國左派到底支持不支持一夫多妻?
如果站在女權主義角度,毫無疑問,一夫多妻是對女權的踐踏,想都不想都是反對的,但是由于現在美國左派有一些很詭異的變化,以至于現在真的很難講。
左派提倡多元化,什么都要多元化,婚姻也要多元化。
什么叫多元化婚姻?
同性婚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
舉個例子:

這是politico在2015年的一篇專欄
主標題:《是時候讓一夫多妻制合法化了》
副標題:為什么群婚是社會自由主義的下一個視域。
按照文章所述,為什么要支持一夫多妻呢?

因為同性婚姻都合法化了,既然家庭不僅僅由性別驅動了,那么為什么家庭僅僅限制于兩個人呢?

傳統婚姻通常是父權制的,是“丑陋的性別和權力的展示”,左派要更平等,更女性主義的婚姻,就必須追求婚姻權利的放開,允許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等等方式。
聽起來匪夷所思,但是實際上中國也有,李銀河在接受南方窗采訪的時候也說過同樣的話,比如她說:

父權制出現以后,就有了一夫多妻制。男人掌握了政治、經濟、文化的話語權,就掌握了婚姻的主動權,女人的地位是從屬于男人的。

因此李銀河主張“開放式婚姻”,即在結婚后,夫妻雙方實行的對待性生活方面所采取的隨意生活方式,即性生活隨意,互相不約束。
所以世界上最詭異的一幕出現了:世界最保守的摩門教和最自由的左派,在婚姻的某些問題上居然一致。
當然,原教旨摩門教徒只主張一夫多妻制,其他是一律不鼓勵的,原因是因為教義問題。
左派主張的原因,是因為自由的問題,左派覺得政府就不應該干涉公民婚姻,公民愛和幾個結婚就和幾個結婚,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妻多夫,不關政府的事。
2011年7月13日,猶他州有一個居民叫布朗,他有四個妻子,因為擔心被起訴,所以主動提起了訴訟,挑戰猶他州禁止一夫多妻制的法律。

有四個老婆的布朗
2013年12月13日,克拉克法官做出了有利于布朗的判決,認為摩門教徒以同居的方式搞一夫多妻制合法,而猶他州極致一夫多妻制法律中,有關于同居的條款違憲,但是克拉克法官表示,同時與多名女子結婚登記的行為違法。
也就是說實質上的一夫多妻制OK,但是形式上的一夫多妻制,即登記取證不行。
這個判決軒然大波,猶他州州長公開反對這個判決,猶他州新教徒們義憤填膺,誓要推翻這個判決,官司一直往上打,打到了聯邦了,聯邦法官等于確認了2013年克拉克法官年的判決。
根據該州現行法律,一夫多妻制通常被定為三級重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如果此次法案成為法律,一夫多妻最多只需罰款750美元和社會服務即可,和交通違規差不多。當然,欺詐性質的一夫多妻(隱瞞配偶另外結婚或脅迫重婚)仍屬于重罪,還是要坐牢。。
之所以猶他州參議院要搞出這個法律,是因為一夫多妻制的家庭本身就是犯罪的話,那么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下發生的其他違法行為,例如虐待妻子和子女,會導致受害者不敢維權。因為一旦維權,重婚本身是重罪,維權成功了也要被拉出去判好多年。
想著猶他州本來就是美國最保守的地區之一,也是魔幻了。
很多人誤以為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實并不是,中國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可以多個,妻只能有一個,古代中國是以嫡長子繼承制,一夫一妻多妾制為核心的宗法制度,妾有很多種表示,比如說偏房,側室,民國的時候還叫姨太太,紅樓夢里面的趙姨娘,就是妾,地位更低的,比如說王熙鳳的陪嫁丫頭平兒,這就屬于通房丫頭。
妻妾之間的分別極為嚴格,妻只有一個,妾可以多個,妻生出來的兒子叫嫡出,妾生出來的兒子叫庶出,三國演義里面,袁術就是嫡出,袁紹是庶出,袁術就曾經拿袁紹出身低微來嘲諷袁紹,實際上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真正一夫多妻制的國家,廣泛出現在伊斯蘭教法的國家,例如實行伊斯蘭教法的國家,容許男性最多娶四名妻子,但是必須公平的對待四名妻子,這和中國的情況并不一樣。
1950年的《婚姻法》徹底否定了一夫多妻,徹底在于:不光否定了在大陸的一夫多妻,而且也否定了在境外合法的一夫多妻,這種情況和某些地區,比如說香港地區,改革比較緩慢,一直到1971年《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納妾才被視為非法。
當然,這里說的“一夫多妻制”講的是經過登記的正式婚姻,并不包括類似于包二奶的現象,目前關于包二奶之類的,只有在雙方同居后以夫妻名義相處的,對一夫一妻制產生了沖擊的,才會以重婚罪論處。
重婚罪屬于自訴案件。一般沒人告也不會有人管。
雖然中國的重婚問題沒有那么嚴格,但是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嚴格規定的: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在婚姻問題上,中國反而較之于美國更加開放一些,也是很有趣的事情,外國人一般認為中國是保守主義國家,可能是因為中國沒有宗教干擾的原因。我個人不相信“多元化婚姻”和“開放式婚姻”,這玩意理論上再好,最終只會導致女性受到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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