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由與約束的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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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給自己有個定位:半個懦夫。
五年前,我又重新調整了自己的定位:一個懦夫。
這種轉變,表面看起來是承認自己的不足,能正確認清自己的斤兩。
然而,究其原因,只能說是形勢讓人改變了心態,自覺言行更加受制于約束。換句話講,是感覺自由空間變小了,內心隱含著不少怨氣。
如今,我又開始重新思考自由空間的問題,不再以自己的時空自由度來判定國家自由空間的大小,更不想以自己的是非假設來檢驗法規條約的真理性。個人空間是國家空間的組成,但個人空間太大,也有可能擠占他人的空間。
基于上述認識,我有時會感覺自己仍在進步,階段性空間的縮小不完全代表我身上懦弱因素的增加。
不妨先討論一下國家總自由空間的趨勢性變化。
與自由相對的是約束,約束越多,自由就越少。人類自由之所以會不同于動物界的自由,原因就是有了約束,也可以稱為紀律或法律。它的作用是規范和確定自由的邊界,避免人類自由動物化。
自由與約束的相互關系主要體現在以幾點:政治,經濟,人身,財產。
從國家層面看,中國人對自己定居、流動和自我掌控的自由度一直在增加,限制性約束一直在減少。也就是講,人身自由權在擴大。關于財產,雖然多數人增長跟不上時代增速,但處置權是不斷增加的,繼承、轉移、贈與等受限極少,甚至比西方國家都要自由,幾乎無稅賦克扣。經濟活動的范圍很寬泛,就業薪資、創業、投資等方面都包含在內,毫無疑問,中國人的經濟自由空間也是一直在放大,并且趨勢沒有變。政治空間,我們必須看短期趨勢和長期趨勢,短期,處于階段性波動狀態,長期,仍然會呈向上趨勢。
綜合起來講,中國國家總自由空間正處于擴張階段,并非萎縮階段。
建立在國家總自由空間放大的前提下,討論個人空間的大小也便有了基礎,總空間放大,意味著個人平均空間的增加。討論自由,引入“平均數”可能會讓很多人感到不可接受,正如平均財富的虛偽性一樣。但國家是一個大系統,系統總能量通常取決于每一個個體分子,研究其總自由能量和平均自由能量具有宏觀上的信號意義,反映的是方向性問題。
當然,每一個人,都是獨立的對象,都只會最關心自己的自由性,探討個體自由空間的大小、構成、價值、影響因素等就變得更為關鍵,“我的空間,我能做主”才能稱之為自由空間,虛擬性空間和被替代的空間都是無用空間。
如果把個人空間又做進一步細分,大概可分三個方面:生活空間,工作空間,政治空間。在討論之前,必須做一個定性判定,空間大小只意味著自由度大小,并不與好壞構成簡單對應。你個人的空間大,放到一個社會,也許就侵占了他人的空間,這就是為什么我們不能一味強調個人無限自由的原因所在。
一夫一妻制,這是當今法律給予中國所有人生活的一種約束,14億人的自由度在法理上等同的。如果把約束稍微改變一下,公民可以選擇一夫一妻,也可以選擇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特有能力的人,一般能力的人,能力很差的人,在法理上就給出了不同的空間選擇,部分人自由空間會放大幾倍甚至是無數倍,有些人的空間就會被壓縮為零。這個時候,越強調自由,有能力的人掠奪一般人和能力很弱者的空間就越多,自由的無限性會表現為社會整體負值。
從道德的視角看,近四十年比更早期的三十年,兩性關系的自由空間出現了無限放寬,在兩性人數基本平衡的前提下,有些人一定在明面或暗面上占得了極大的便宜,而另一些人則只能明知、暗知或不知地吞下吃虧的苦果。
垃圾分類,對每個人來講,約束都在增加,隨便扔垃圾的自由度在減小,標準越嚴格,麻煩就越多。但這種自由萎縮的過程卻是對每個人健康都有利的過程。
在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時代,每個人的工作都遵循分配制,既反映了個人能力,又反映了體制的統籌安排,但個人選擇自由空間小。后來,所有制約束被打破,自由擇業成為中國主流,對每一個人而言,選擇空間都變大了,這個趨勢還會繼續。然而,這僅是工作空間的一個方面,擇業只是工作的開始,工作保障、待遇保障和退休后的保障是工作空間的另外幾個關鍵部分。擇業更自由,保住位置的權利就會變小,過去,沒有下崗一說,國家或集體負責了你的一生,現在,你的工作只是一個狀態,隨時都有失去的可能,待遇和保障也會隨之失去,這是擇業自由空間擴大后的代價。當然,這也不是對每個人都適用,自由的擴大,仍然是強者通吃的局面,強者既擴大了自己的自由和保障,還決定了其他人的自由和保障。
政治空間,如果把范圍縮小一點講,無非就是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問題,或者說議政與執政的問題。人類政治文明在進步,中國也不例外,政治自由空間一直在隨著大勢膨脹。但經濟是政治的基礎,進而決定了個人自由空間分配上的差別化,有些人感覺自己的空間在縮小,有些人一定感受到了空間的不斷擴大。對任何人而言,經濟能力都在決定你的政治空間,即使有空間的代際傳承,也需要經濟基礎做保障。
任何人都有無一例外的共性:尋求某種空間的擴大,一定含有目的。
獨生子女政策執行了幾十年,相當多的家庭感受到了親情困惑、教育困惑和養老困惑,于是,很多人就想盡辦法推動生育自由,由一胎政策擴大到二胎政策,還在推動三胎甚至是完全自由。盡管政策空間的擴大不一定能推高生育率,但它給出了人性本該有的自由夢想,保證了自由意愿存在實現可能。
戶口,對應著權益,哪個地區權益特殊,哪個地方的戶口管制就嚴格,看中國的特權分布,戶口是最重要的觀察窗口之一。中國首先打破的是一般城鄉戶口限制,接著打破的是省會城市的戶口限制,再接著打破的是一線城市戶口限制,現在只留下幾個最難啃的“特區”。人們不停地呼吁擴大自由遷徙空間,意味著中國多數人在要求獲得權益分配的主動性。
在爭取言論自由空間擴大的過程中,最近有兩個說法非常流行:一是“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一是“要允許有不同的聲音”。單純分析這兩句話,都沒有錯。但是,沒有錯的說法是基于廣義的認知,具體到某一事例則需要慎重判斷。漢奸是人嗎?當然是。但是不是可以讓漢奸隨便說話呢?港獨聲音,臺獨聲音,是不同的聲音嗎?當然也是。但是否也要允許呢?這就涉及自由空間的立場違法問題,也即觸碰到了約束限定的自由邊界。
當方方懟政府的言論獲得好評時,方方和她的支持者認為這是自由的體現。后來,反對方方的人漸漸出現了,并且聲音慢慢蓋過了支持方方的聲音。于是,“方方們”就開始扣帽子,認為這是不允許“不同的聲音”。她們沒有想到,反對方方的聲音不也是“不同的聲音”嗎?不就是兩種不同聲音在爭奪自由空間的時候,空間態勢發生了突變嗎?這次爭論或者說斗爭,恰恰表明國家大系統允許不同聲音的自由競爭達到新高度,誰勝誰負,無關約束性,只體現力量對比。
另外,方方和梁艷萍之流渴望打開自由空間的目標還真不只是為了言論自由,更有自己的名利目的。同一空間,對部分人而言,是純粹性空間,而對另一部分人而言,則是逐利性空間,沒有名和利,方方寫日記的方式、方法和持續性就會完全不同。
自由空間,因為有“自由”兩個字的存在,大家都以為是公平的。
實際上,在同一個空間里,自由也有排他性,或者說異己性。吳稚暉、蔡元培和章太炎當年表面上都是為了言論自由而奮斗,但各自的內心卻不一樣。吳、蔡二人為了自己能獲得更大的自由,告密了章太炎等左翼七君子,把他們送進了牢房。魯迅先生在其人生的最后一篇雜文作注釋時是這樣描述的:中國的知識分子,從來就是兩個類型,一類是章太炎型,一類是吳稚暉型,一到緊要關頭,就涇渭分明了。還有,魯迅先生寫《因太炎先生而想起二三事》,主要就是為了指出吳的鬼蜮用心,使其不致“物能遁形,貽患千古”。(摘自《報海舊聞》第5頁,這里的“報”指大上海的《申報》)
在同一約束條件下的自由空間里,一般人和精英權貴所能獲得的實際空間也是大相徑庭的,一方面源于人的能力有強弱,最重要的根源則是經濟基礎和權力基礎。越是亂世,同一空間里不同人的自由分配差距越大。
為什么近些年中國媒體如此熱衷于推銷“中華民國”?民國范,民國風,似乎成了某些文人雅士的高尚情調,流氓土匪甚至也要湊過來附一下民國風雅。
民國好不好呢?對某些人確實好。比如說,“流土黑”一類就喜歡民國風,流氓土匪黑社會頭子杜月笙近些年又被中國媒體給美化到極點,不但把他身上的黑洗盡了,還把他塑造成了大英雄,誰要是反對,就被回擊“有本事,你也干出杜某人的事業出來!”。惡、霸,壞,搶,都不要緊,只要干出點“大事”來,黑白也便不重要了,還是兩只貓的關系。杜月笙、黃金榮是民國個案嗎?不是,各地都如此,長江口的紅幫頭子徐朗西,武漢的紅幫頭子楊慶山,天津的德義樓樓主,廣州的咸肉莊莊主,等,遍地都是,樂者至極,悲者焦敝。
九·一八事變后,中華民族人悲土裂,生靈涂炭。可是,張學良、宋子文、陳希之流卻最喜打高爾夫球,士兵防空打靶,官員揮桿進洞。這樣的自由,幾人能享受?
今天的某些知識分子把民國時期說成是中國言論自由的黃金時代,果真如此?
先推薦大家看一本書《馮玉祥文集》,全面抗戰爆發后,馮將軍寫文章只能“××”取代“抗日”,因為蔣介石不允許國民黨官員公開寫抗日文章。
對知識分子,是否是黃金時代?當然也不是。下面給大家先摘引部分國民黨全面抗戰前的管制性法律(我都有全文資料,不詳引。)。
1929年,《國民黨中宣部宣傳品審查條例》發布。
1930年12月15日,《國民黨政府出版法》公布。
1931年1月31日,《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法》公布。
1931年10月7日,《出版法細則》出臺。
1932年10月8日,《內政部令各省查禁非法刊物》出臺。
1932年10月12日,《修正民眾組織團體方案》出臺。
1933年10月30日,《蔣介石重令禁止普羅文學》發表。
1934年3月17日,《國民黨修正新聞檢查標準》頒布。
1934年3月20日,《國民黨各省市關于取締反動書刊的報告》發布。
1934年10月,《國民黨政府查禁文藝書籍密令》出臺。
1935年底,《國民黨圖書雜志審查辦法》出臺。
以上法律法規,內容非常具體,禁言非常廣泛,特別是對左翼知識分子要求極嚴,但對右翼知識分子是非常寬松的。換句話講,你跟著國民黨走,你就很輕松,很自由,你跟國民黨和蔣介石對著干,你就沒好果子吃。有關左翼知識分子受到的壓制和迫害,推薦大家閱讀《左翼文藝運動史料》一書。
今天的部分知識分子,既想開拓無限自由,又不想跟著共產黨走,還要迷戀中華民國。真要實現這三合一的夢想,得給公知們多大的自由權限啊!
如果給了公知們的所謂無限自由,他們會干出什么事來?
先給大家講個小歷史,《申報》是民國時期上海的大報,讀者甚眾。1941年后,該報的社長叫陳彬龢,所謂的新知識分子,倡導言論自由。不過,他利用《申報》的招牌,長期出賣著“東亞共榮圈”毒藥,偶爾以進步文化人身份寫些“進步”文章。其實,這個文化人在“一·二八”時就被日本收買,早已成為日本駐滬機構的特務,抗戰勝利后,他才被查出是埋藏得很深的漢奸。
這里,我不得不提出自由空間的另一個區分——國內空間和國際空間。
有相當多知識分子,挖空心思地拓展國內空間,而其實際追求則是借此拓展國際空間,國內空間為其積累民意基礎,國際空間為其贏得名聲和利益。比如說耶魯大學的陳志武之流。他本已是美國人,但他仍打著“中國人”之名推動著國內同流的自由空間,他在美國沒有多大空間,但因為國內有著普遍的媚洋心理,這會讓他同時在兩條船上撈取利潤。國內象他這樣的人多嗎?多得很,越知名的大學里,這類人越多。
中國人的國際形象不佳,與“中國文人”密不可分,“中國文人”與“文人”是兩個分類,前者是以討洋人歡心尤其是討白人歡心為己任的小群體,后者則是一大類人的稱謂。討好洋人的過程必須以丑化同胞為能事,“中國文人”獲得的國際空間越大,中國人的國際形象就一定越差,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文人象“中國文人”那樣賣力的丑化同胞和祖國。
公知迷戀并高呼追求民國自由化的一個迷惑性理由是“民國出了很多大師”。
有關“名國大師論”,我曾經有專文反駁,今天不展開,只單獨否定一下“文學大師”這一說法。民國時代,的確出了魯迅這樣的大師,但并不是什么大師輩出的時代。那個時代,有知識的人很少,加之亂世,能冒出頭來的人,少數知識分子自然更容易被夸大神化,“方鴻漸”被熱捧,是因為“方鴻漸”太少。“文學大師輩出”的另一個原因是新時代文學地位的退潮,舊時代,文人的國學修養普遍較高,著書立說水平較之后期確有過人之處,高在文學修養和國學功底,決不是作品本身已經上升到大師級水準。
需要提醒一般讀者的是,觀察知識分子的言論空間,不要單看公開的媒體空間,還要看其作品空間,不能在公開媒體講的話,他們仍然可以放進書里,《軟埋》雖暫被約束,但類似書籍仍充塞著整個書刊市場。因為疫情,多了些時間,在圖書市場翻看了一些書,讓我不得不佩服知識分子的夾帶能力,文化出版事業的民國化空間已經打開,并且在不斷擴展。
說句真心話,我偶爾也會很失望,自己弄了一本書,審核一年多,還是因“敏感”而停滯。于我而言,至今都不知道哪里敏感。在文化空間的競爭中,公知取得了歷史性勝利。
自由空間,還有短期空間和長期空間兩種趨勢,短期具有波動性,長期取決于經濟基礎和政治基礎,近幾年表現出來的網絡左傾化現象完全是一種假象,并不表明左翼空間真正得到了拓展,短期的假象源于其“實用性”,它可以幫助部分人贏得時間和空間,至少可以借此減少來自某些極右人士猛烈的攻擊,在同國內外意態斗爭的被動態勢中獲得一些援助。長期看,只要資本權利持續壯大,自由空間的決定性因素一定是它。
話題再回到文章的開始,我曾經說過自己是個懦夫,現在自信成熟一點,準備給自己定位成“平庸者”,比懦夫略為健康一點。因為平庸,所以期望值不高,期望值不高,也就不必通過踩紅線的手段贏取名利,遵紀守法和國家至上是言行準則。
“民主解決不了中國的所有問題;沒有民主,中國所有的問題都無法解決。”是我對拓展某種自由空間的長期看法,不會因時、因事、因勢而改變。但是,只要憲法基礎未變,我的文章,我的言行,都會被我自己限定在合法空間,決不會冒險闖入非法空間。
任何國家,不可能讓每個人都能獲得立法權、決策權和執政權,“被代表”是所有政治模式的實現形式,沒有任何時代和任何國家采取過“全民議事制”。未來,全民努力方向是推動公民對代表權或被代表的過程都有不斷民主化的改革安排,即使是被代表,也要有自己的真正參與和授權,參與和授權的自主度,反映該方面自由空間的大小。
人,是動物,是一種吸食情感又排斥情感的動物,本性上追求無限自由,能力上又無法獲得等量自由,情感上就渴望自由有邊界。這告訴我們一個簡單道理:自由的性質、空間、收益和維持能力千差萬別,不要迷信統一標準,符合自己,才是真的自由。一手要推動自己想要的自由,一手要防備別人侵犯自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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