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爸蛋總: 腰纏狗鏈的黎智英徹底涼了,而方方還剩最后的體面 |2020-12-15
(一)喜提方方認證,期待金毛認證
今天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喜提了方方認證,壞消息是沒有給我批發帽子,多少還有點失落。

81年前,一位偉大教員說過:一個黨,一個軍隊,或者一個學校,如若不被敵人反對,那就不好了,那一定是同敵人同流合污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名位卑未敢忘憂國的吃瓜群眾被方方點名,也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畢竟享受了一回張伯禮院士級別的待遇。

有網友問我啥感受,我只能說是百感交集,打個比方,就像一位情竇初開的少女,在等她的男朋友,怕他不來,又怕他亂來。
為什么這么說,作為一名輿論戰線的民兵,怕了就不寫,寫了就不怕,咋說咱也是硬骨頭六連的榮譽戰士。就期待著真刀真槍跟方方過招了,肉搏戰也不懼。
但為什么又怕她亂來呢?因為我從小雖然天不怕地不怕,但就怕瘋狗。肉搏了半天,發現對方是一條瘋狗,豈不晦氣。
還有一則好消息和一則壞消息。好消息是金毛認證全面放開,普通人也可以獲得認證:福建廈門普通民警黃元雄,喜提了金毛認證,羨煞人也,讓人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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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消息是留給蛋總努力的時間不多了,只有一個月零一周(1月20日新總統登基)。不知道有沒有中介服務,或者加急通道之類的,在線等。
但是我有信心,因為我相信邪不壓正,也相信不作不死,更相信中華民族的智慧,比如解放軍喜歡等敵人靠近一下再打,農民都喜歡把豬養肥了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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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作就不會死,甴曱求錘得錘
最鮮活的例子就是香港的甴曱之亂。如果香港沒有變亂,廢青們不鬧事,中央也不急于給香港立規矩。
全國人大那么忙,也不會專門為一個未來的二線城市去立法,還可能惹一身騷。結果香港的廢青們沒腦子,把中央的善意當做軟弱,步步緊逼、得寸進尺。
曱甴們從2019年6月開始,越跳越高、越鬧越兇,特別是在11月下旬的區議會選舉泛民大勝之后,曱甴士氣高漲,簡直是忘乎所以了,甚至看到了獨立的曙光。

現在回想起來,中央完全是上帝視角啊,一直在默默看著這幫愚蠢而不自知的傻比鬧騰,然后突然來了一個港版國安法,你說神奇不神奇。
這下好了,三任特首都沒辦到的事情(23條落地),廢青半年就辦到了,而且還超額完成任務,因為港版國安法是23條plus。
而此前曱甴提出五大素球,也得逐一得到了回應,真正做到了“缺一不可”,真正做到了求錘得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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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港版國安法,簡直是鋼板國安法,夠硬夠霸氣,消息傳來,威力就顯現了。一些人開始外逃,一些人開始求饒,一些人連夜繡紅旗,一些組織連夜解散。
中央的做法,完全體現了過去一貫的作風:他要是體面,你就讓他體面;他要是不體面,你就幫他體面。


雖然說港版國安法6月30日簽字后立刻生效,但依然給了曱甴們極大的體面。如果立刻收手,也不會用國安法去追究,即使是對他們的過去的所作所為了如指掌。
但是有些人就是不作不死,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后,發現沒啥動靜,于是膽子又一天一天肥了起來,第三天又開始作妖,上趕著爭搶港版國安法祭旗第一人的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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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國安法祭旗,非黎智英莫屬
這里邊主要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是跟方方一起“榮膺”BBC年度全球百名巾幗的周庭,她是港獨組香港眾志的核心成員、著名的街頭政治發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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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在2013年的街頭亂港行動中,跟伙伴們一起發明了接力絕食。其實我每天都在接力絕食,白天八點開始絕食四個小時,下午接著絕食五個小時,晚上七點之后絕食12個小時。

8月10日,周庭、黎智英等10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拘捕。不過,他們很快又被保釋。但是這一次跟以往的先抓后放不一樣了,類似于取保候審。
我懷疑這里有坑啊,先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抓人,然后趁機收集證據,也就是我猜抓的時候警方手里未必有多少證據。
結果周庭沒往里邊跳,但是黎智英這貨蠢透了,直接跳坑里了。因為周庭雖然也入獄,但不是因為違反國安法。
12月2日,西九龍法院作出裁決,黃之鋒被判服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三人須即時入獄,周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周庭聽聞判刑嚎啕痛哭,黃之鋒向著公眾席大喊大鬧,林朗彥則大聲說絕不后悔。
需要注意,這三個人入獄不是因為違反國安法,而是因為組織曱甴于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違反了香港原有的本地法律,因此談不上給國安法祭旗。
為啥說黎智英跳坑里了呢?12月2日,黎智英及手下高管,被警察當場收監待審(荔枝角羈押所),并且這回由于罪名較大,不許保釋。

啥罪名呢?黎智英于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觸犯了香港國安法,也就是港版國安法生效之后,依然沒有收手。
他是如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呢?他從10月底開始頻繁在社交平臺與多名海外人士及前官員對談。
其中包括“末代港督”彭定康,及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保羅·沃夫維茲等,持續乞求外國勢力關注香港,制裁、封鎖香港特區和中國大陸。
大家看到沒有,這是在他取保候審之后犯的錯,活脫脫的不作不死。我嚴重懷疑警方8月10日抓他是為了釣魚,問題是他真上鉤了。
12月12日早上八點,法院開庭提審,黎智英被押解離開羈押所,我看待遇還不錯,系上了銀腰帶(鐵狗鏈)和銀手鐲(手銬)。

給國安法祭旗當然要操辦的隆重一些,黎智英以身試(國安)法的第一人當之無愧。并且我認為,就要鈍刀子祭旗,讓大家把港版國安法的威力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下一次過堂提審是在明年4月。這其中最大的變數就是——送中。這次曱甴之亂,本身就是從反送中開始的(反對把罪犯移交內地接受審判)。
而按照港版國安法第55條,有三種情況可以移交給內地審判,其中就包括黎智英的罪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如果真移交給內地,那就圓滿了,亂港分子徹底求錘得錘,曱甴之亂從反送中開始,到黎智英被送中結束,中央完勝。
有時候要殺雞駭猴,但有時候要擒賊先擒王。黎智英作為亂港四人幫之首,這個案子關系重大。可以判斷他的罪名不會輕,刑期不會短。
根據香港國安法,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黎智英罪行累累,有可能數罪并罰。可以判斷,今年已經72歲的他,余生將在牢獄之中度過了。
總之,從香港國安法到收拾黎智英,我們必須認識到國家處理這些問題的智慧和能力,簡直就是開了上帝視角。
回頭我們再看方方,我認為國家可能還在給她最后的體面,希望她幡然悔悟,承認自己的錯誤,給世界一個交代,給人民一個交代。
如果她依然選擇不體面,就算國家不出手,群眾也會把她跟另一個汪主席一樣,掛在恥辱柱上幫她永久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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